閑話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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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行且走:19.內蒙阿拉善盟左旗行之羊尾巴的故事

(2005-08-16 06:18:40) 下一個

     巴彥浩特的酒喝得過癮,肉更是沒少吃。誰叫蒙古人的傳統飲食離不開酒和肉呢。

     即使是生活在那兒的漢人,大都也習慣了這樣的飲食方式。日常食譜裏也以羊肉為首。蒙人待客的宴席上以羊為主的名菜則是更多,比如烤全羊、羊背子、手扒肉等等。

     阿拉善的烤全羊沒有見識過,不過其他地方的烤全羊卻是吃過幾次。即使我這個不慣吃羊肉的人也會聞香而動試個幾片。那誘人的香味不免讓人對正宗的蒙古烤全羊,心向往之。

     肖的父母當然沒有烤什麽全羊來迎接我們這幾個小毛孩,連手扒肉這道菜也是被肖為我們給擋了回去,留下的隻是羊背子這一項裏的羊尾巴宴。用肖的話來說,不讓你們見識一下羊尾巴的妙處,你們是白來啦。羊尾巴的妙處?不就是能藏個雞毛信嗎?!還能怎麽著?肖是一臉快活,我們則有點狐疑。

     正宗的羊背子的做法是將整羊卸成幾大塊,拆了架子骨之後,放入水中煮熟,然後上桌。放的時候仍舊要把羊拚成一隻,而且擺成跪姿。開吃之前,主人先用蒙古刀在羊背上劃十字,以示敬意,所以有了羊背子的說法。羊背子宴裏有個不能缺少的步驟,那就是主人會分給賓客吃羊尾巴上的肥油,通常是食指寬,大半個手掌那般長。吃的時候,得一氣吸入腹中,不得在嘴裏咀嚼,然後還得喝酒助興。吃完羊尾巴之後,酒宴才正式開始。

     肖的父母知道我們四人裏除了豐喜歡吃羊肉外,其餘仨對吃羊肉都不怎麽在行。所以這個羊背子也是簡略到不能再簡略。不過,入鄉隨俗的道理我們都明白,再不會吃也得吃。可是待肖笑眯眯地為我們解釋了怎麽享用羊尾巴的方法之後,我才有點明白肖為何笑得這麽快活,原來這死小子借著這機會想看我們如何過關呐:讓你們平時不吃羊肉,現在給我乖乖吃肥肉。(寫至此,聲明一下,絕不是對蒙族習俗不敬。要砸,請手下留情。)

     晚宴開始前,肖的媽媽將煮好的羊肉放好,並將白生生的羊尾巴一起端上。肖用蒙刀割下一小條,一小條,分到我們四人手中。我們幾個用右手手掌捧著,一臉恭敬。豐第一個動嘴,隻聽哧溜一下,幹淨利落地下肚,等他仰脖喝下白酒之後,我們都巴巴地看著他,等他高見。隻見他咱咂吧咂吧嘴說,還行。

    還真信了他的話,我們幾個都將手舉到嘴邊。肖和他的父母笑嘻嘻地看著。我一吸入口,那羊膻味夾著肥肉滑滑的塞滿一嘴,這滋味真是令人難忘。不能咀嚼,就是能我也不願意咀嚼啊,正好手頭有一杯60度的寧城老窖,一古腦兒灌到嘴裏,然後連酒帶肉一起吞入腹中。這烈酒沿著嗓子眼一條熱線似地滑入腹中,正好抵消了肥肉的膩味。原來喝酒是有道理的。等回過神來,肖和他的父母在旁拍手叫好,再看一邊,繡繡、平也象吃藥一樣地各自完成了任務。後來和他們偷偷交流經驗,除了豐,他不算,我們仨其實都吃得很辛苦。

    羊尾巴是好東西,至少對皮膚好。這點讓我稍稍心安,一大堆脂肪吃下去如果沒有用的話,實不可忍。席間甚至聽到,有些蒙古漢子將羊尾割成一細長條,沿右手手掌一直放到右肩,照樣哧溜一下全吸入肚中。聽得我咋舌。

    曾經認為美味以大嚼盡之,良辰以酒食度之,皆失造化本懷。可是,在內蒙的日子裏,隻有大嚼大飲,似乎才符合快意人生的定義。酒肉穿腸過後,頓悟,美味亦可大啖,良辰更可暢飲,情之所達,興之所至,無所拘泥,亦是造化本意。所以,吞條羊尾巴,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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