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耶魯大學金融經濟學陳誌武教授文章的異議
讀了陳教授在文學城上發表的文章《 中國的政府規模有多大?》有點不明白,陳教授試圖由兩個方麵來證明中國政府是多麽的龐大 ., 其一 ; 由“ 政府一年花的錢等於 3.7 億個城鎮居民、 12.3 億農民一年可以花的錢。政府要這麽多的老百姓才能供養,” 推理而得“ 當然很龐大”是邏輯混亂,其二 ; 跟體製最發達美國比而得“由此可見,我們的政府規模相對遠大於美國政府”更是莫名其妙。
其一 ; 我們假設 3.7 億和 12.3 億是正確的或者更多。我們也不能用“多少老百姓可以花的錢”來定義政府規模的大小。它們是風馬牛不相及。我認為政府的合理規模應該與他的國民總收入,人口,國家的現狀條件,以及國際環境等等因素而決定的。如果用 5.1 萬億元除以平均每個老百姓可支配收入得出這麽多的老百姓,應該有兩個結果 ; 可能是我們的老百姓太窮或者是政府花錢可以多花 , 這於 政府規模有多大毫無關係 .
其二 ; 橫向與美國相比 ; 在 2007 年,中國財政稅收達到 0.68 萬億美元,占 GDP 的 21% ,同年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稅收為 2.4 萬億美元,占 GDP 的 18% 。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稅收是中國財政稅收 3.5 倍。中國人口是美國人口的 4.3 倍,土地相當。中國用低於美國 3.5 倍財政稅收來管理服務人口 4.3 倍於美國國家。你還說那多嗎 ? 而你認為 ;“ 為了支持美國政府 的開支,需要 8500 萬美國人的可支配收入,這當然遠比中國政府的開支需要 3.7 億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低 ”. 這不能說明政府的規模大小 , 隻能說明美國人要比中國人富 . 你認為美國政府應該花更多的錢來維護他那發達的政府體製或世界和平 . 但是發展中的國家特別中國在內正在改革開放摸著石頭過河 , 底子薄基礎差 . 再外美國在亞洲的擴張 , 十三億人口的能源問題以及台灣問題 . 錢不可能少花 . 其實財政稅收的 0.68 萬億美元 ( 占 GDP 的 21% , ) 是遠遠不夠的 . 還需要有來自國有資產和政府債券部分 .
另外 ; 而跟曆史比用曆史的數據來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來定義當今政府的大和小那是毫無道理可言。
我想說明的是政府的開銷與政府的規模不是必然的聯係 . 其實我不反對中國管理機構的龐大說法 , 隻是你的證明是弄巧成拙 , 岔路了反而使人會懷疑 . 其實中國管理機構龐大已是事實 , 是公理 . 不用證明 . 你應該知道有人並不是錢多才亂花的 . 中國從鄉到中央每一級都設有黨機關 , 團機關 , 政府機關包括政協 , 人大 , 人浮於事 , 公私兼顧的開銷 , 貪汙腐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 再看機關大廈更是一個比一個豪華 . 與美國的同級市政府相比 . 再想想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稅收是中國財政稅收 3.5 倍 , 這又會是一個怎樣的結論 ? 其實就是有限資源一定要有效 , 合理利用的問題 .
附 陳 教授在文學城上發表的文章《 中國的政府規模有多大?》
陳誌武耶魯大學金融經濟學教授
2007 年,國家財政稅收增加了 31% ,達到 5.1 萬億元,占 GDP 的 21% ,相當於 3.7 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12.3 億農民的純收入。也就是說, 政府一年花的錢等於 3.7 億個城鎮居民、 12.3 億農民一年可以花的錢。政府要這麽多的老百姓才能供養,當然很龐大。這裏,我們不妨從幾個不同角度來把握 其 “ 大小 ” 。
跟曆史比,跟美國比
相對帝製時期的政府規模如何?既然中國今日又逢盛世,我們不妨先以康乾盛世時期作為一個參照。乾隆中期的 1766 年,朝廷財政稅收為 4937 萬兩銀子。在 1760 年前後,荷蘭東印度公司對當時的北京、廣州老百姓的收入和消費做過細致調查,據其曆史檔案,那時一個普通北京人的年收入大約為 24 兩銀子 ( 每月 2 兩左右 ) 。這樣, 4937 萬兩銀子相當於 205 萬普通北京人的收入,即隻要 205 萬個北京人的收入就夠供養盛世時期的乾隆政府,那當然是小政府。我們或可 說當時中國其他地方居民的收入比北京低,所以,以北京人收入作為標準,降低了為供養乾隆政府所需要的人數。但是,那時的全國人均收入不一定比北京低多少,比如, 1950 年以前北京的人均收入屬全國平均水平,最多是中等偏上,隻有到實行了國有製計劃經濟之後,北京的相對人均收入才開始飆升,把全國其他地方甩在身後。退一步講,即使乾隆時期全國城鎮平均收入隻有北京人的一半,那麽,朝廷歲入也隻是 410 萬人的年收入,跟今天的 3.7 億個城鎮居民、 12.3 億農 民的可支配收入才能支持政府的開支,無法相提並論。
也許我們會說,今天任何國家的政府規模都不能跟過去的做直接比較,因為傳統農業經濟對政府的依賴度低,而現代經濟的交易複雜性特別高,所以,離不開政府在 安全和產權與契約保障方麵的支持。沒有政府保護產權、維護契約權益,就難以有現代經濟。這當然有道理。按照這個思路推下去,美國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參照係,因為美國的金融證券市場、知識產權市場以及其他現代產業在全球來說最發達,此外,它還扮演世界警察角色,所以它的政府職能應該不低於任何其他國家。在社會 福利支持上,美國也不亞於西歐。
然而, 2007 年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稅收為 2.4 萬億美元,占 GDP 的 18% ,相當於 8500 萬普通美國人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說,為了支持美國政府的開支,需要 8500 萬美國人的可支配收入,這當然遠比中國政府的開支需要 3.7 億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低。中國有 5.4 億城鎮居民、 8 億農民,加在一 起,去年民間的可支配收入總共為 10.7 萬億元。也就是說, 5.1 萬億元的政府財政稅收約等於民間可支配收入總額的一半。相比之下,美國民間的可支配收入總量為 8.4 萬億美元, 2.4 萬億美元的政府財政稅收相當於民間可支配收入總量的四分之一。
由此可見,我們的政府規模相對遠大於美國政府。
政府規模是如何變遷的?
過去 30 年裏,中國的政府規模並非一開始就這麽大。如果說 “ 小政府、大社會 ” 一直是改革的理想,那麽, 1978 - 1995 年間確是如此走向。改革之初的 1978 年,國家財政稅收相當於 3.3 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8.5 億農民的純收入。那時的政府也不小,這就是為什麽要改革政府的原因之一,但那時的政 府畢竟要負責城市人從搖籃到墳墓方方麵麵的生活開支,所以,政府當然大。
隨著改革的進行,到 1985 年,財政稅收相當於 2.7 億城鎮居民、 5 億農民的純收入 ( 見圖一、圖二 ) 。到 1995 年,財政稅收相當於 1.46 億城鎮居民、 3.9 億農民的純收入。 1.46 億城鎮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才能支持政府的開支,政府還是很大,可那是近 30 年裏 “ 最小 ” 的政府了。
1993—1994 年的分稅製改革從根本上逆轉了頭 17 年的方向。那次改革把稅權下放,從中央到省、到地方、到縣和鄉,每級隻要求下一級在每項稅種中往上交多少比例的稅收,剩下的權限就留給下級政府。從表麵看,稅權下放而不是由中央統一掌權,是件好事,會給地方更多發展經濟的激勵。隻不過,當時好心的改革 設計者沒想到或不願意想到,在沒有實質性權力製約的體係下,特別是在新加稅種的權力不在立法機構而是在行政部門的國情下,把稅權下放等於是為各級政府隨意加稅大開綠燈,國民沒有正式途徑對隨意增加的稅負表達意見。
經常有人說,在別國行得通的製度安排,一到中國就水土不服。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中國沒有對征稅權的根本性約束。所以,水土不服的根源在於有沒有對權力的製約上。
1995 年後財政稅收逐年回升,到 2004 年,財政稅收相當於 2.8 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9 億農民的純收入。隨後的三年更是加速征稅,到 2007 年,政府的財政稅收已經遠遠超改革開放初 1978 年時的規模,達到曆史 “ 最大 ” 規模。
我們也可以把政府、城鎮居民、農民看成中國的三大群體。那麽,在改革開放的成果中,哪個群體受益最多呢?自 1995 年到 2007 年的 12 年裏,政府財政稅 收年均增長 16%( 去掉通貨膨脹率後 )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 8% ,農民的純收入年均增長 6.2% 。這期間, GDP 的年均增長速度為 10.2% 。圖 三給出三個群體的累計收入增長情況。
因此,隻有政府的收入以遠高於 GDP 的速度在增長,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速度次之,農民的收入增長最慢,速度遠低於 GDP 的增速。從 1995 到 2007 年,去掉通脹成分後,政府財政收入增加 5.7 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 1.6 倍,農民人均純收入僅增長 1.2 倍。
財政稅收之外
不過,上麵的計算隻反映了政府總收入的一部分,還有預算外的政府收入、資產增值和資產性收入並不在其內。也就是說,財政稅收隻是政府最 “ 看得見 ” 的收入部 分。實際上,隨著中國經濟這些年的高速發展,政府作為中國最大的資產所有者,其擁有的國有企業資產、公有土地以及礦產資源的增值比財政稅收更大、增長速度更快。
到 2006 年,國有土地的總價值大約為 50 萬億元。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 2007 年 8 月《求是》雜誌上談到,到 2006 年底,全國有 11.9 萬家國有企業, 平均每家資產為 2.4 億元,所有國企資產加在一起值 29 萬億元。也就是說, 2006 年底,國有土地加國有企業的總價值為 79 萬億元。去年,中國 GDP 增長 11.4% ,假設土地和國有資產以同樣於 GDP 的增速升值 ( 資產升值速度一般高於 GDP) ,這意味國有資產去年增值 9 萬億,比財政稅收的 5.1 萬億多 80% 。
2007 年,國有企業的總利潤為 1.6 萬億元。因此,去年國家資產和土地所有者的 “ 可支配收入 ” 共有 10.6 萬億元。
把國家的資產性可支配收入和財政稅收的 5.1 萬億加在一起,去年政府可以支配的總收入是 15.7 萬億元,這等於 11.4 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37.9 億農民的純收入。
中美民間財富結構對比
當然中國家庭也持有財富,包括房地產、企業股權、金融證券、銀行儲蓄等等,隻不過主要是城鎮居民有這些,農民沒有土地、也沒有太多儲蓄,他們的財富很少。據發改委估算,到 2005 年底,全國城鎮居民的總資產價值為 20.6 萬億。如果過去兩年均按略高於 2005 年 GDP 的速度增值,也即按每年 15% 增值,那麽,到去年底,全國居民資產為 27.6 萬億元,不到價值為 88 萬億的國有資產與國有土地的三分之一。
中國民間資產加國有資產共 115.6 萬億元,相當於 GDP 的 4.7 倍。
相比之下,美國政府基本沒有生產性資產,也隻有少量的土地。至 2007 年底,美國私人家庭資產的總值為 73 萬億美元,相當於 GDP 的 5.4 倍,比中國的總資產與 GDP 比值略高一些。其原因是美國資產的金融化程度全球最高,資產流動性越大,其資本價值就越高。但兩國的總資產與 GDP 之比,大致相當。
可是,在兩國,財富在民間和政府之間的分享結構截然不同。在中國,多於 76% 的資產由政府擁有,民間隻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資產。而在美國,其資產基本都在民間個人和家庭手中。這兩種不同的財富持有結構會帶來什麽差別呢?
其差別表現在很多方麵,包括經濟增長模式、產業結構、法治發展上,等等。這裏,讓我們集中看看,這種結構對國家和民間在財富賽跑上有什麽影響。
美國家庭資產的 73 萬億美元中,有近 35 萬億來自過去十年的資產增值,而從勞動等可支配收入中累計儲蓄的才 1.5 萬億美元。所以,美國人的財富增長基本靠 資產升值,而由勞動等所得的非資產性可支配收入 ( 去年為 8.4 萬億美元 ) 基本全部花掉,這既是為什麽美國的儲蓄率現在為 -1% ,也是為什麽美國的內需這麽 強盛。好在美國的資產基本都是私人所有,所以,美國人能夠隻靠資產升值來使自己的財富水平上升。
中國的 115.6 萬億元資產財富中,隻有 27.6 萬億是民間私人的,剩下的 88 萬億屬國家所有。如果 2008 年中國 GDP 和資產價值都上升 10% ,那麽, 老百姓從資產升值中得到 2.76 萬億元,而政府能得到 8.8 萬億元。政府從經濟增長所帶來的資產財富升值中得到的份額,是民間的三倍。
這就是為什麽在中國資產升值難以帶來消費的財富效應、資產升值帶動不了太多的內需增長的原因。
國家的錢花到哪裏了?
按照上麵談到的,去年政府財政稅收 5.1 萬億,國有資產與土地升值至少 9 萬億,國有企業的總利潤為 1.6 萬億元,政府總共有 15.7 萬億的收入可以花,這 些錢花在哪裏了?如果政府把錢花在民生上,那不是從相當程度上代替了老百姓花嗎?在效果上,由老百姓自己花這些錢和由政府代替老百姓花,這兩種安排會有大的區別嗎?按照許多主張政府要推出各種名目稅收的人的說法,通過稅收和國有資產,政府能夠實現 “ 第二次再分配 ” ,以降低收入差距。但是,實際真的如此嗎?
據財政部長謝旭人介紹, 2007 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福利上的開支,總共約 6000 億元,相當於財政總開支的 15% ,為全年 GDP 的 2.4% ,分到 13 億人身上,人均 461 元 ( 相當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 。而在沒有國有經濟的美國,去年在同樣三項上的開支約為 15000 億美元,相當於聯邦政府總開支的 61% ,為美國 GDP 的 11.5% ,分到 3 億美國人身上,人均 5000 美元 ( 相當於美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8%) 。
許多人說,中國還處於發展中階段,所以沒法跟美國以及其他市場經濟國家比。這種說法站不住腳。美國去年的財政稅收僅占 GDP 的 18% ,而中國 5.1 萬億元 財政收入占 GDP 的 20% 。所以,即使不算國企收入和國有資產增值,僅財政稅收,中國政府的相對收入就高於美國,沒有理由在民生上的開支比例低於美國。中國政府不是沒有錢花,而是沒有對財政預算過程的實質監督,以至於政府錢多後更傾向於在形象工程、政府辦公大樓上浪費,在高資源消耗、高環境汙染又不創造就 業的工業項目上投資,也當然為腐敗提供了溫床。
正因為中國太多的收入和資產財富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不是將更多收入、更多資產由私人去消費、去投資,使跟民生貼近的服務業難以發展。在這種情況下,第三產業發展所需要的投資和消費需求從哪裏來?
既然美國政府為了刺激經濟從次級按揭貸款危機中走出來,而給每家老百姓寄支票直接退稅,把錢退給納稅人自己去花,那麽,我們為什麽不能把一些稅收、國企利潤、國有資產增值退回給中國家庭呢?比如,也給他們寄去匯票。國民們也該直接分享一點國企的紅利了。當然,最好是把許多國有企業資產民營化、把土地還給農 民,因為這些本來就是國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