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亦舒的小說裏有那麽一段,“廿五歲之後,是專心一注努力的時候了,還發脾氣要性格,一下子出事,就被後來的人追上,那時後悔莫及。”哎呀呀,難道再過半年我就不能再任性了嗎?都說在愛情上摔跤要趁著年輕的時候,難道我已經沒有機會了嗎?
終究是膽子小,什麽時候都不敢太放肆,事後每每總是遺憾,應該再放開一些,應該再衝動一點,可是天生缺乏的安全感卻始終約束著自己,猶猶疑疑。在大學時談的那一場戀愛,原本可以讓自己傷的再深一點,可是沒有。分手之後也有試過抱著枕頭晚晚痛哭,也有試過掉了十斤肉再也長不回來,也有試過事隔幾年想起往事還是唏噓不已不能釋懷。可是那終究還是不能算為了愛情不顧一切。又沒有一厥不振斷送自己的前程,又沒有自殺,居然還活的好好的。這是怎麽一回事?小說裏那些轟轟烈烈,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故事為什麽不在我十八歲的時候發生。現在再來?拜托,小姐,你已不再年輕了,你以為你現在再犯那樣的錯,你還有機會重生麽?
一直盼望有一個人能夠讓我完全喪失理智,什麽都不顧,隻知道愛愛愛。自尊?學業?家庭?朋友?管他的呢,統統拋到一邊去。想是這麽想,可是也知道這樣的機會實在是渺茫,要麽就是我完全不是那一型,不管什麽人我都會維持最基本的底線,要麽就是那個能讓我拋下一切,追隨他而去的男人還沒有出生。就這樣在瘋狂和理智間搖擺,我終於錯過了可以肆意犯錯的青春年華,我這生恐怕是不可能為了愛情徹徹底底地摔一跤了。
沒有辦法,隻好安慰自己說,那些都是假的,平平淡淡的感情才是最好的,沒有在愛情上狠狠受過一次傷不算是什麽遺憾。可是這安慰假的一點說服力也沒有,沒有對比,怎麽知道差別?薑育恒唱的也是:曾經在幽幽暗暗反反複複中追問,才知道平平淡淡從從容容才是真。沒有經曆過驚濤駭浪,有什麽資格說平淡是他的選擇?像我這樣的凡人,平淡不過是證明我的生活無聊,沒有精彩的片斷罷了。
若是將來我有了小孩,我一定不會阻止他早戀,戀愛這種事就是應該年輕的時候做,不管怎麽樣也有機會再來過,過了二十五歲再為了愛情瘋瘋癲癲?未免太失禮於人了吧。更何況人越大,越規矩,年輕的時候不犯錯,年紀大了就來不及了。
唉,我還沒有犯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