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愛國,首先要自愛
(2008-04-16 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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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這個問題,沒打算把愛國同人的道德修養掛起鉤來,也不是說愛國需要什麽資格條件,隻是談談愛國的一般常識性以及人們普遍認知的邏輯性問題。人人都有資格愛國,但一個普通人的愛國行為與一個監獄犯人的愛國行為在社會影響上或人們理解接受程度上還是有明顯差別的。這就是我要談的。
前幾天看一篇有關一前體育明星對媒體聲稱“如果有人搶我的火炬,我就用火炬輪他。”的報道,顯然這篇報道把這位運動員的這番話當作“愛國”表現來詮釋的,似乎想說明對敵鬥爭的嚴肅性和緊迫性,同時必須用這樣一番隻有在戰場上同敵人殊死搏鬥前才能看到的豪言壯語來為“愛國”增色。
愛國,本是種人類的原始情感,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在逐步豐富、增添這一情感內容,但無論怎樣豐富、增添,其原有的天然性不會改變-------她的原始出發點體現在一個“愛”字上。不幸的是,愛國主義教育也好,多數的愛國行為也好,我們很難從中發現哪怕一絲“愛”的成分,隻有把“愛”變成恨方能體現這種愛,不知和平年代忽然多出了許多敵人,用戰時的思維、行為表現“愛國”情懷,理性的愛便隨著不盡的恨已蕩然無存。恨誰?恨那些有人需要你恨的人和事,恨同自己想法不同的一切,恨天下一切可恨之事,幾十年來我們不斷製造著心中的敵人,似乎沒有了敵人這種“愛”就失去了價值和意義;更不幸的是這種愛的方式目前已成為一種模式,為政府人員、為大部分人廣泛接受。這樣一來隻要你恨得越深才越能體現你的“愛”。個人認為這不是“愛國”,分明是為國家製造敵人,敵人多了,國家也會相應不穩定,到末了,你愛不愛都無所謂了。
從那位前體育明星的一番話中無不體現著這種愛與恨的邏輯顛倒。說這番話時她是否想過法律的存在,是否想過你心中的敵人和你一樣渴望平等、自由,渴望同你一樣的表達權?顯然她沒有考慮這些,因為這種植根於民族的慣性思維方式也容不得她想這些,否則就不會突出她的“愛國”情懷。你連基本法律都可不顧,連基本的人類原有的愛都喪失掉,你怎樣能夠體現對國家、民族的愛呢?
再有一位,也是前體育名人,坐著輪椅傳遞奧運火炬,中途遇不測,本是件任何人始料未及的事情。媒體對事件本身以及她的行為作一番報道實屬正常,然而,該女子似乎從中發現了什麽,便滔滔不絕起來,好像自己是天然的對敵好手,並有天然的階級鬥爭覺悟,一下子大紅大紫起來。接下來便利用媒體賦予的“愛國”桂冠開始打起了小九九,月收入隻有一千元、需要的男朋友等等信息透露出來,真應了那句話“身殘‘智‘不殘”,看人家這時間選的。
還有一位以前很出眾的演員,近幾年在海外混得不太得誌,忽然打起了“愛國”牌,一連串地向國內有關方麵遞送秋波,看來好戲還在後頭呢。
無知“愛國”者有之,投機“愛國”者有之,對了,還有“奉旨愛國”的,不在話下,然而唯獨利益“愛國”者恐怕最多。俺身居海外多年,形形色色的利益“愛國”人士基本都見過。一前同鄉會會長自己雖身陷資金來源不明的警方調查中,忽然接到有關方麵指示到東京聲援返台獨,人家老兄立馬通知警方把自己老婆做人質忙不迭的飛向東京。兩天後,國內大小媒體紛紛報道這一消息,“72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愛國華僑代表雲集東京,強烈反對李登輝等人的台獨主張。。。。。。”看看,這裏的有沒交代清楚的案件纏身,那邊一下子成了“愛國”華僑,不得不讓人懷疑其貨真價實。。。。。。
一自家兄弟開了十幾年飯店,如今兜裏有了幾個錢,看別人在大陸賺了錢,也坐不住了。幸好有一老鄉摯友在吃皇糧,並有點小權。一個有點小錢遇到了一個有點小權的會有什麽事發生,不用俺詳述吧,各位。總之,這次賺了,還沒少賺。回來後問他怎麽賺的,哥們神秘的告訴我,我他媽成了愛國華僑了,都上了我們那的報紙呢。俺聽著他娓娓道來。原來是這樣,那個有點小權的先讓他拿出三十萬捐給一個村建小學校,說這一舉動肯定會上報紙,上了報紙就會引起上層領導的重視,然後他領著她和領導見麵,見了麵就提出自己的打算,然後在背地裏對個別領導加把勁,最終得到了塊連貪官都眼紅的不動勁就會翻幾番的地皮。那三十萬不過是魚餌。哦,好一個“愛國”華僑。不過,現在流行這樣“愛國”。
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無疑這樣的“愛國”者有一定代表性,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常見的“愛國者”能夠“愛國”,卻不能自愛,這樣的愛國意義又如何體現呢?這又分明是對那些實實在在為國家民族作貢獻的樸素愛國者的諷刺、嘲笑。當然這當中或許有真才實料的愛國者,隻是俺沒看見而已,可俺看到的或許有人告訴我這些都是個別現象。嗬嗬,都是老中醫,誰也別給誰開方子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