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名被占用了的博客

以前從沒刻意寫過博客,現在沒法發帖了,隻能先耕耘自己這一畝三分地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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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VT朱海洋案“這個女生我認識”作者聲明

(2009-01-26 04:07:55) 下一個
真假未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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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朱海洋案“這個女生我認識”作者聲明

實在無法容忍網絡的一片謾罵之詞,對於自己曾經的一篇回帖造成如此惡劣的影響,我深表歉意。

本人與楊新同學交往有限,認識膚淺,對她的了解大部分基於傳聞。當日發帖完全基於不完整記憶和部分出處不詳傳聞,而後自己也意識到某些不可靠內容不宜網絡宣傳,於是幾小時後刪除原篇。不幸其中內容已被好事者多方傳播,後被各方媒體斷章取義,並對某些傳聞內容大做文章。雖然我其後在某些轉帖中表明,希望樓主不要擴大傳聞,但一切已無濟於事。

本人在此聲明,“這個女生我認識”帖中,除標注為交談內容,或加以引號的細節為事實,其餘皆為傳聞,本人未做任何基於事實的調查,且消息來源可靠性欠佳,請各方媒體不要引用。

在此感謝!

並對自己曾經錯誤發帖給楊新同學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

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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