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2)
心理學有一個選擇理論,是由心理學家威廉·格拉瑟首創的。我剛開始學習這個理論時,覺得非常難以接受。尤其是該理論最經典的一句話:你無法改變他人,你隻能改變你自己。但隨著自己在心理輔導的領域工作時間的越長,我越感到這個理論的份量。該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原理:“人生中的幸與不幸,都是個人選擇的結果。”雖然殘酷,但真的就是當今世界的一個現實。
以前,我和很多人一樣,都認為外部的世界才是我們所有幸福和痛苦的來源。例如個人的幸福是和可觀的收入和慈愛的家人密切相關的。個人的痛苦是由於遭遇了不幸的事件和外部的打擊所導致的。這樣的觀念並沒有錯,這個世界的絕大多數人都是秉持著這樣的觀念度過一生的。
但當你學會了使用選擇理論來看待人生時,你會發現你可以站在一個更高的維度來理解人生。特別是理解痛苦。因為幸福其實是很簡單的思維,痛苦才是衡量人生高度的標杆。
很多人絕對不會同意,人生的不幸其實是一種個人的選擇。我本來也不同意,但事實是,無論你是否同意,其實事實的確如此。
就拿現下熱門的話題來舉例吧。說說宗慶後的遺產爭奪案。
宗慶後的不幸,是在死後家人為了爭奪遺產,將他苦心保持了一生的賢夫慈父形象打了個粉碎。但其實所有的結果,都是他生前選擇導致的。他選擇了出軌,他選擇了婚外生子,他選擇了將權力交給婚生的女兒卻又不忘恩惠非婚生的子女。如果沒有他之前所有的這些選擇,又怎麽會有現在的遺產爭奪戰呢?
說到宗馥莉的不幸,是她選擇不接受父親的出軌。很多人會說宗慶後的出軌不是宗馥莉的錯,宗馥莉經曆家庭破裂的不幸也不是她能夠選擇的。這固然是一種普世的理解。但從個人選擇的可能性高度來審視,就會發現,不接受父親的出軌,不接受非同母的兄妹,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權力來打壓父親的第三者以及異母兄妹,所有這些都是宗馥莉的選擇。當她選擇這麽做的時候,她必然會經曆各種來自公權和家庭壓力,以及自我內心的憤怒,無論她本人是否承認,所有這一切都會給她個人帶來極大的痛苦。
那麽杜建英和她的子女們的不幸是否也是他們的選擇呢?當然。杜建英選擇了與宗慶後發生婚外情並且選擇了與他生了3個孩子。她也選擇了接受不對外公布自己的婚姻狀況來保持宗慶後的形象和自我的臉麵。至於3個孩子,他們選擇了將自己隱藏在幕後,隻接受宗家的經濟援助。而當這種生活方式發生危機時,他們所麵臨的痛苦就是不得不撕破臉皮,尋求公權力的支持。當初的隱忍有多持久,如今的痛苦就有多深刻。
有人會說,即使是他們選擇了這樣做,也是因為其中不得已的原因。其實所謂不得已,就是選擇的代價而已。宗慶後知道公開自己出軌的代價是本人公眾形象的破裂,這個代價是他無法承受的。所以他選擇了一個可以承受的代價的選擇。可惜的是他無法讓自己的子女和他永遠保持一致。宗馥莉如果接受父親的出軌,接受異母兄妹的話,其代價是承認自己的某種無能和某種欠缺,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是無法接受自己的能力其實是有限的。這種無形的自我否定是一種頑強的心魔,導致許多的強者翻車。杜建英和她的子女們如果違背宗慶後的意願,在他生前將家事公諸於世的話,其代價很可能是失去經濟上的好處,他們自然是趨向於代價比較小的選擇的。那就是隱身幕後。趨利而避禍乃是人之天性,沒有什麽好指責的。隻不過如果否認杜和她的子女們沒有選擇,根本就是謊言。
選擇理論總結了十大公理,我從網上copy下來這裏。
十大公理
在所有人的行為中,我們能控製的隻有自己的行為。
所有我們能夠給予其它人的隻有信息。
所有長期的心理問題都是關係上出了問題。
有問題的關係總是我們當前生活中的一部分。
過去痛苦經曆會對我們今天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回想痛苦的經曆卻對當前的生活基本上是沒有幫助的。當前重要的任務是改善當前的重要關係。
我們被以下的五種基因導向的需要所驅動著:生存、愛與依附、權力、自由、樂趣。
我們要滿足這些需要隻能通過滿足優質世界中的圖像。
從出生到死亡我們所有能做的隻是行為。
所有的行為都可以稱為總體行為並且用動詞來描述,它包括四個不可分割的部分:動作、思考、感覺和生理活動。
我們可以選擇所有的總體行為,但是我們隻能直接控製動作和思考部分。然而,我們可以通過選擇動作和思考來間接控製我們的感覺和生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