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要言之有物, 有意思。 空洞, 枯燥的東西和詩無緣。 詩和美人一樣, 要好看, 耐看。 看了教人喜愛, 懷想。 踏破鐵鞋無覓處, 得來全不費功夫。兩種情況寫詩時都會碰到。 其共同條件是: 有東西在。
第二, 要有詩的表達。好東西叫人喜歡, 要寫出喜歡的感覺來。可以比, 可以興,可以賦。講究次序, 講究鋪墊。精練固然好, 鋪張也不錯。表達之好, 是沒有止境的, 是個無窮大量。 所謂妙不可言。
第三, 要有韻律。 我不說格律,格是用來管人的, 韻是給人欣賞的。 韻律可以在格律之中, 也可以在格律之外。當然, 你也可以不求韻律。意思照樣到位。但韻律是文字的屬性,就象色盲的人看彩電,自以為是一切都看到了。一輩子不知世間有色彩一說, 終是憾事。
舉個例子:
楊花落盡子規啼, 聞道龍標過五溪。
我寄愁心與明月, 隨風直到夜郎西。(李白【聞王昌齡左遷龍標,遙有此寄】)
第一句出時令,環境。二句內容來了, 朋友遠別。三四句寫我很想他, 不直說,而借月亮來說, 這就是詩的表達。至於韻律, 一讀就能感受, 越讀越能感受, 如歌如訴,餘韻不絕如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