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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人說話,請求網管解除禁令 (雜貼一)

(2008-01-23 23:08:57) 下一個


從小, 看到老師訓落後同學我總是恨老師, 暗暗罵他/她的諢名。警察抓無證攤販我總是同情攤販, 很想設法使個絆子,或是怪叫一聲讓攤販趁機脫逃。同理, 如今網管封小人三天, 我就覺得網管麵目可憎。特別是說什麽用技術手段可以查出人家家庭住址的話,值得用最肮髒的話來詛咒, 真XXXX!

以我的小人之見,小人先生的詩作在故鄉是高於平均水平的, 眼光也是不錯的。雖然其中有汙濁。他自己也知道那些是汙濁, 他是故意的。 潑汙水其實首先自汙, 他不顧自汙的後果而一意孤行, 我想也有其苦衷吧。對這種行為我一般是旁觀。任其自生自滅。但是“警察抓人了”,小人被判了今日文明世界最不人道的處罰:剝奪言論自由。我就想說幾句, 為被封口三天的小人說幾句小人之言。

首先,我覺得論壇是屬於公眾的, 它不屬於任何個人,不屬於版主, 不屬於網管。眾網友上來就是主人。不分先來後到, 學問高低, 性別長幼, 一律平等。平等表現在同等的發言權和不發言權, 尊重別人和自尊。包括發表錯誤言論的發言權,包括對所謂“壞人”的尊重。不是尊重他的錯誤言論, 而是尊重他發表言論的權利。不是尊重他的“壞”, 而是尊重他是一個人, 和我們一樣的“人”。家中有個兄弟愛搗蛋, 說話常帶髒字,他還是我們的兄弟, 他說話我一樣傾聽。一般說,我反對他說話帶髒字。特定條件下, 我理解他說話帶髒字。但是, 在任何條件下, 我反對任何人剝奪他說話的權利。死囚臨刑之前, 還得問一句:“還有什麽要說的嗎?”呢。

所以, 我呼籲網管立即改正錯誤,解除對小人的封口的做法。 所有支持網管鎮壓小人的網友都可以使用自身可貴的發言權幫助,聲討(如果你覺得是這樣的話)小人。 同時,也要看到小人潑出的並不全是髒水,也有可以吸取的東西。起碼我這樣認為。(7/20/2002)


補充帖:

好像已經沒有什麽好多說的了。就是那麽一點簡單的道理。網管的第一要義是秉公執法嗎?我說不是。網管的第一要義應該是經營一個寬鬆舒適的環境,海闊憑魚躍, 天高任鳥飛。“凡魚有躍出水麵者罰沙灘上幹晾一小時。”能這樣管嗎?魚躍出水是因為它悶得慌, 我想是。我支持小人,反對網管隻為一條:為小人討回言論自由。如果網管不願意接受我的請求,我請求更高層(如果有的話)考慮對網管撤職, 起碼記大過一次。除了我在前帖中反映他壓製言論自由以外,他還以“應版主要求”為自己開脫, 對不同意見不是鼓勵爭鳴, 討論,而是動輒叫人家到別處去。這些都是其不夠稱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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