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515)
2009 (91)
2011 (89)
2015 (78)
2017 (115)
2018 (134)
2019 (117)
2020 (196)
2021 (159)
2022 (98)
2023 (111)
2024 (96)
2025 (98)
2026 (5)
美國還會支持台灣?
吉爾摩(James Gilmore,1949—)是一位共和黨籍的美國政治家,1998年至2002年間曾任弗吉尼亞州州長。他曾短暫為2008年美國總統選舉提名進行競選運動,但在2007年7月宣布退選,成為第一個退選的共和黨員。他認為,台灣與美國之間的溝通渠道已相當牢固,他無需充當傳話人的角色。美國是台灣這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國際支持者和武器供應方,這引發中國不滿,北京也加大了對台灣的軍事和政治壓力。
曾由特朗普任命的美國駐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大使吉爾摩5月4日表示,他相信,若特朗普這次贏得美國大選,他將再次支持台灣。2017至2021年特朗普擔任美國總統期間,美台互動十分頻繁,華盛頓先後十度宣布對台軍售。2016 年,特朗普在贏得大選後不久就與台灣總統蔡英文互通電話,這引起了北京的不滿。
吉爾摩表示,特朗普不是一個孤立主義者,他的舉動是為了讓美國的盟國更重視自身的防務。吉爾摩在亞太堅韌研究基金會(Center for Asia-Pacific Resilience and Innovation, CAPRI)發表演講時說:“我相信特朗普總統再度入主白宮後,將會支持台灣,就像他在第一個任期。”
今年11月,特朗普將再次與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對決。吉爾摩此次台灣之行將會與台灣總統蔡英文見麵,但由於時間安排問題,不會與即將在5月20日就職的當選總統賴清德會麵。他還表示將會向特朗普報告此次的出訪,並轉達來自台灣的任何信息:“我相當期待寫一份報告並將其呈交給特朗普總統。不知道他會如何處理這類文件,但我已下定決心,可以提供幫助。”
這並非是今年首個前往台灣的美國政治人物。今年2月,美國眾議院跨黨派代表團訪問台灣,其中包括中國特別委員會主席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他當時曾表示,無論誰贏得選舉,美國都將繼續支持台灣。
(路透社等)
美國協防台灣
美國協防台灣是指美國提供軍事援助、安全保障、外交支持等協助台灣保障國家安全的政策。此政策始於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於1954年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並於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建交後,被美國單方麵廢除。改為以美國國內法與台灣關係法作為替代。
在協防台灣政策下,美國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情報分享、軍事訓練、軍事顧問等支援。美國政府也在國際上支持台灣的參與,例如邀請台灣代表團出席美國總統就職典禮。
美國協防台灣政策在台灣具有廣泛支持,但也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反對。中國大陸認為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的外國軍事介入台灣事務。近年來,中國大陸對台灣的壓力與威脅持續加強,引起國際關注。
2001年4月,時任美國總統小布什公開宣布美國協防台灣。2017年,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提出印太戰略框架,在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衝突假設中,“保衛第一島鏈國家,也包括台灣”。2018年獲得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批準。2021年2月,美國國會議員重新提出“防止台灣遭侵略法案”,預備在法律上授權美國總統必要時有限度動用武力防衛台灣。
《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美國國會製定此法並由美國總統簽署生效,與台灣關係法是代表深化美國與台灣的夥伴關係,並支持台灣和韓國以及其他民主國家加強緊密合作交流的重要法案。美國與外國、外國政府或是類似實體所進行或實施的各項方案或交往關係,同樣適用於台灣人民,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對台灣外交政策的基石之一。
從1978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奉行“一條線”戰略,為了與美國、加拿大和西歐聯合對抗蘇聯,從而在1979年和美國建立外交關係,並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美國廢除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並且撤出所有的駐台美軍,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USTDC)也在1979年4月25日關閉。
中華民國政府動員了其在美國的遊說團遊說國會,以迅速確保美國對台灣島的安全保證,並在台灣多方麵呼籲國會議員中的反共情緒、二戰期間共同戰鬥的曆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麵侵犯人權和宗教自由的行為等。
參議員貝利·高華德和美國國會的其他成員質疑總統卡特單方麵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權力,因為這項條約是由美國國會參議院批準的一項條約。在特訴卡特案中,控方認為需要由參議院的批準才能終止此類條約,卡特總統的行為超出了他的權限。惟此案經最高法院認定屬政治範疇,且參議院並未提出異議而不予受理。
該法案在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後,由美國國會兩院通過,1979年由吉米·卡特總統簽署。國會未采納國務院原先提出的“綜合法案”草案版本,而自行研擬“與台灣關係法”全文,並自1979年以來持續有效。卡特政府簽署了《與台灣關係法》,以維護商業、文化,以及通過非官方關係建立起來的其他關係,根據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成立一個非營利法人,即美國在台協會(AIT)——正式官方政府代表,無正式外交關係。該法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