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養孩子,一小部分是社會的責任。大部分是孩子父母的私事,與他人無關。
什麽情況下應該生孩子,應該生多少孩子,外人不該來評論,也沒有客觀的標準。 中國貧困山區的人,無論多麽努力也不可能達到你要求的物質標準,難道應該剝奪他們生孩子的權利?
雖然你是社會的一分子,你認為你可能負擔了別人(尤其是窮人)的孩子,但生孩子的人對社會做出的貢獻不見的比你小。孩子不管誰生的,生下來以後都成了社會的一部分,你生活在這個社會裏,就要在他年幼困難的時候扶持他。
其實,不生孩子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如果人人都不生孩子,那人類很快就滅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