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爪蓮

人生在世,以誠相待足矣。 我對人生充滿希望,但隨遇而安
個人資料
綠珊瑚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李銳資料歸屬權案,斯坦福&李南央勝訴

(2026-04-01 21:50:57) 下一個
案件曆時7年,5易法官,從聖荷西移至奧克蘭法庭,裁決書41頁。胡佛所長、第66任國務卿賴斯說:“這一裁決確保了關於中國近代史最寶貴的第一手資料之一將能供公眾自由查閱與研究。” 副所長兼檔案館長艾瑞克說:“李銳的文獻收藏是目前研究人員能夠自由查閱的、關於中國近代史最重要的內部資料之一。我們兌現了李銳先生的遺願,也履行了我們致力於保存並提供關於近現代戰爭、革命與和平最重要史料的使命。” 斯坦福領銜代理律師利特瓦克說:“李銳先生在其日記及談話中都明確表示,將他的曆史資料交由胡佛保存。我們對法院的這一裁決深感欣慰,這意味著李先生的遺願得到尊重,這些重要史料繼續留存於胡佛向有興趣查閱的公眾開放。” 
法官裁決:“鑒於李南央對‘李銳資料’的持有及捐贈行為均屬合法,符合李銳先生的遺願,本院駁回張玉珍就‘(李南央)侵占財產’、‘(胡佛)協助及教唆侵占’以及‘斯坦福和李共謀’等指控及訴求。法官抓住要點極為精準:1.錄相:張玉珍說李銳和我想法不一樣,他希望日記被發表。2.《李銳口述往事》407頁“我在中組部這段,詳細的事情現在很難回憶清楚了,但是我幾乎每天都有日記,等我百年之後,由我女兒南央整理出來吧。”李銳閱讀清樣原件此段前後李銳都有改動,此句沒有任何修改,證明李銳希望女兒整理她的日記。3.《李銳口述往事》2013年10月31日被北京機場海關扣留,李南央狀告海關所聘律師夏霖被逮捕判刑12年。4. 2019.3.20.張玉珍英文email胡佛助理所長,法官采信證人證詞:張玉珍不懂英文,故認定此電郵不是她本人寫的。本案審理過程張玉珍從未露麵,從未在中國由她的律師陪同取證,法官認定如作證,她的證詞一定對她本人訴訟不利。5. 2019.6.25.網上流傳張玉珍聲明起訴李南央不是她本人意願,李南央指認簽名係張玉珍字跡,外加張玉珍的財務狀況不足以支付法律費用,法官采信李南央證詞並認定原告不是張玉珍而是中共。6.李銳捐贈胡佛基於中國會銷毀他的資料,法官取信諸多證據支持此為李銳本意。張玉珍方專家證人賓大法學教授DeLisle承認李銳書籍在大陸是禁書,隻能在境外出版; 另一位張的專家證人倫敦大學法學教授Palmer承認某些議題在中國不能自由公開討論,均佐證李銳想法的真實性。7.法官采信我方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Kellogg證詞,中國有政法委,法院有黨委,政治案件法官按黨的決定裁決,張玉珍案的裁決是黨的決定。中國領館拒絕為斯坦福所聘君合代理委托書公證,西城、東城法官拒絕君合律師出庭,外交、法庭均被堵住,均支持Kellogg張案是CCP案。8.奚青提供無簽名李銳遺囑和認為李銳手書給南央將其母信件和日記所有權移交女兒非其本人所寫,在眾多證據前法官認定奚青無可信度,不予采信。9.法官采信證據,李南央整理父親資料並完成捐贈不是張玉珍所訴為了金錢而是為了保存父親珍貴史料。10.依據美國執行外國法庭裁決法條規範,張玉珍案起訴狀斯坦福大學沒有被列為被告,判決書對斯坦福大學判決無效。君合律師在西城、東城兩案中均未被允許出庭向法庭出示證據為胡佛、斯坦福抗辯,審判程序不公,故中國法庭裁決無效。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