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爪蓮

人生在世,以誠相待足矣。 我對人生充滿希望,但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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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央“我有這樣一個繼母”(12-2)

(2020-03-14 19:15:48) 下一個

十二期 2020 0315 (接“回到大陸無家可歸”)

小妹你好

知照片收到我就放心了。信件爭取下周複印寄你。不知寄信除寄平件還是有其他方式?哪種為好?

對舅媽我想還是一句話,隻要她對舅舅好就行了,同時也感激她這麽多年來對舅舅的無微不至的照顧,這就夠了。這也是我們家一貫的一致的看法與態度。其實有關她對我們家(或某人)的某些話,多年來我們也都知道一些,但我們(包括媽媽)都能理解或諒解,因為我們的目的與要求隻有一個,非常明確:隻要她對舅舅好就行了。同時也的確非常感激她這麽多年來對舅舅的無微不至的照顧。因為舅舅一生太不容易,太坎坷,從政治到家庭生活我們全家都非常心疼,舅舅政治平安、身體健康、心情愉快、晚年幸福是我們的願望,隻要舅舅好就好。這是大事。同時舅媽文化程度有限,文字方麵幫不了舅舅,能在生活上照顧好,做個生活中的好伴侶就夠了(也隻要求這點)。

你們父女的骨肉情是經曆了幾十年的風雨分割才相認團聚,加之你的坎坷經曆、缺少母愛、長相酷似、談吐思維敏捷、辦事能幹,深得舅舅的疼愛,這是十分自然與能理解的。所以你每次回來看舅舅、辦事,舅舅當然高興!尤其你近年來幫舅舅整理他的東西(我想這應該是舅舅的願望與囑托?)是別人替代不了,而又是非常重要的大事,也是一種責任。說實話,舅舅想見麽麽,我十分理解!(心酸!)媽媽打電話要舅媽給你一些母愛,我也十分理解!可她卻為此哭鬧我想除了她本人的境界與程度有限外,我估計與當年你們住在一起時,關係處理得不好,一些矛盾對她的傷害有極大關係。現在看來這種矛盾是難以真正和解、諒解,她始終耿耿於懷。既然這樣,心不能真正和,表麵能和就夠了(還必須這樣!)。

如果我是你,我會:1、對她,隻要她對爸爸好就夠了。也因她對爸爸的照顧而感激她、尊重她。2、我一切為了爸爸,隻要爸爸高興、愉快就好。爸爸已是過了米壽的老人,留下的時間已有限了。我要利用一切機會回家看望,陪伴老人,這種骨肉血脈的親情既是他人不能代替的,也是父女都需要的。“整理文字”需要回家,整理完了同樣要回家。3、我會以一顆平常心,作兒女的心情,名正言順地回家。能住家裏最好(以目前的情況應有這個條件),爸爸也高興。若不願讓住家裏,也決不勉強,處之泰然。但家還是要回的,一切以不為難爸爸,爸爸高興為主。4、“身後事”,我會順其自然,既沒有必要去“公證”說“不要”(為什麽“公證”了,說“不要”了,就沒有了價值,回不了家?不理解),也不會去計較。因為錢財都是身外物,情義才是無價的。而情義在身前,身前我盡心盡力了,身後才沒有遺憾。5、我一貫對人對事的態度是:以誠相待、盡力而為、問心無愧。想明白了後,該幹嘛就幹嘛。隨時調整、保持好的心態,才能利於健康。

小妹,恕我直言,將我的看法供你參考。你的心情我們理解,你工作內外忙,還有心裏負擔,長期下去會出毛病的。一定要隨時調整好心態。願你順利、愉快、健康。隨信又發來7張照片。還需什麽照片?當盡力。

                            大妹

2005.5.9

小妹:你好!

回到長沙,未及時開信箱,遲複為欠。得知複印件你已收到,我就放心了。這次出差北京,《父母昨日書》及《大哉李銳》舅舅都給了我。《父母昨日書》是珍貴的曆史資料,非常有價值!我還沒來得及細讀,隻在舅舅的指點下,讀到了其中的片斷舅舅對此書大加讚賞。看到此書的厚重,我能體味到你與悌忠整理、編輯中的艱辛,光校對的工作量就很大。《大哉李銳》一書我幾乎一口氣讀完,十分好!其中你的文章也很好,很有感情。回想起舅舅的坎坷人生,憂國憂民,正義直言,十分敬重!

小妹,這次在京,舅舅給我看了你3月26日給他祝壽的信。舅舅、舅媽又分別與我談及此信。從時間上看,你的信是在你給我發郵件前,肯定帶有一定情緒,作為給舅舅生日祝壽的信,顯然是不合適,未能顧全大局。在舅媽麵前我是盡力勸說與解釋,她也能理解一些,但看來當年你們的矛盾對她的傷害太大,老人難以釋懷。你既然在大的方麵都已認錯了,具體的小事就不應也不要再提了。隨著年齡的增大,老人往往會將一件事放在心裏反複想的,作為晚輩,要多多理解、諒解。

幾十年來,舅舅與舅媽一家生活在一起,舅媽及其一家人對舅舅是從頭管到腳,照顧得妥妥帖帖,無微不至。舅舅需要這種關愛、照顧的家庭氛圍(日日所不可缺),正因為如此,他才得以全心全意思考大事,著書立說。從這點上說,舅媽及其一家是盡力了。你(們)雖遠隔重洋,但你是舅舅的親骨肉,這種骨肉親情也是不可替代的,加之你們的“努力”、“作為”及其現在的“整理”,使舅舅十分欣慰(所以舅舅才說“不窩囊”)。可以說,舅媽與你對舅舅而言,既不能替代,又缺一不可!隻有你與舅媽和睦相處,舅舅才能真正幸福,才能完滿,才能無憾!難道我們不應該為此而努力嗎?小妹,家是一定要回的,憑心而論,你每次回京,在生活上,舅媽的照顧是很周到的。你要真不回家住,就說明你還有情緒,是消極的態度,會傷害舅舅、舅媽兩人的心。切記不可!!說實話,舅舅、舅媽結婚時,你都已成人,再要求你與舅媽如何親切,是不現實的,但要過得去!要靠時間,以心交心。你的經曆也坎坷不易,經過奮鬥,現在你擁有幸福的三口小家及自己的事業,擁有一個值得自豪與驕傲的父親和能日夜陪伴照顧父親(免除你的後顧之憂)的玉珍媽媽,該多麽幸福與美滿!我勸你要“拔出來”,不要再去想“過去的事兒”了,對你,對舅舅、舅媽都沒有好處。要知道,你們三方,一方不高興都會影響另二方,尤其你與舅媽的相處對舅舅至關重要!!!你想想,舅媽照顧好舅舅,你從另方麵給舅舅精神安慰,你和舅媽都是一個共同的目的:讓舅舅健康、快樂地多活幾十年!對你們三,該有多好!

當著我的麵,舅舅對舅媽說:這事(指你信的事)讓她們(指我與你)去交流。我不知你現在是如何想的?後來是否給家裏寫了信?方便的話,建議你給家裏寫封信(或電話),讓舅舅放心,舅媽開心(舅媽開心,舅舅才真正好)。小妹,我說這些是希望你真正想通!想明白!隻要你真想透了,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真想通了,心才會相通,才不會反複。過去的事就過去了,千萬不要再提!千萬不要再去想了!朝前看!想高興的事!(有啊!!)心情好了,才能健康,才有一切!何況你還有“重任”,每日超負荷幹活,要保重,對吧?!

恕我直言,又羅羅嗦嗦說這麽多,我真心希望你們三人都開開心心,健康愉快!衷心祝願舅舅能快樂健康長壽!前段我們曾有一些交流,也許你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考慮,早已想明白了,那我說的就是多餘了,但願如此。不當之處,希望交流。

問候悌忠。

大妹

2005.6.3

大妹:你好!

謝謝你寫來了這麽長的信。在你來信之前,我已收到爸爸通過樓上朋友發來的短信,方知我那封信引起了麻煩。後來又有另一位在北京的朋友托他在美國的女兒帶口信給我,說我給我爸的信張阿姨看到了,我爸和張阿姨都很生氣,讓我以後不要再寫信了。還有一個朋友在我和他通電話時,也告訴我爸爸和張阿姨讓他看了我的信,並且談了他們對我的看法。這次他們又讓你看了信,這個後果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的。

正如我信中所說,在上次回北京之前,爸爸從來沒有當著我的麵表示過對悌忠的滿意和對我的肯定。每次總是反複說張阿姨對“悌忠當年要打她”,“我們拿走了廚房的東西”,不能釋懷。不論我怎樣告訴他,這是沒有的事情,但是每次回家,這永遠是一個要提到的話題。而且每次總能再加上些新的“錯誤”。上次回家,除了又提了那些舊話題,新的“錯誤”中竟又牽扯到忙忙:“忙忙想要那幅齊白石的畫。”並且張阿姨和爸爸發生了從未有過的爭吵。而且我住在小玲子那裏實在是太難受了,每天晚上像做賊,上廁所要小心翼翼,不能弄出一點聲響。我也是55歲的人了,這些年,我覺得我已經是把我能做的都做了。爸爸讓我叫她“媽媽”,我就叫;盡管她的兒女叫“李叔叔”。爸爸讓我給她買戒指,我就買。買了她不喜歡,我就帶回美國換,換成她形容的樣子。爸爸讓我給她買治糖尿病的藥,我就買,盡管價格實在是貴,我也從未見她服用過。她喜歡一次悌忠的妹妹送給她的一種從澳大利亞帶回的護膚品,我們就寫信讓悌忠的妹妹從澳大利亞買了寄到美國,再帶給她。爸爸的稿子我幫助拿到國外發表,每次的稿費都是記好賬,一分不差地交給她(不是給爸爸)。盡管如此,年複一年地向她賠禮道歉,一次次地向她解釋我當年不夠尊重她,年輕不懂事,請她原諒。我也托每一個從美國回去的、她認識的人去看她,表示我的道歉,請她到美國玩,邀請信就發了三次,但從來沒有起過作用,那些舊的話題從來沒有不再被提起。爸爸說“不知為什麽這個扣總解不開。”在我給你寫這封信的時候,我才突然想到問題出在哪裏(我確實是太不開竅了):我應該承認當年確實是想打她,確實是拿走了一切東西,確實做了一切她所說的那些壞事,而不是泛泛地承認我對她的不尊重,對實質性的東西卻一樣也不承認,這樣或許才能得到她的諒解。也許你現在就要勸我這樣做。但是我要告訴你:我不能!我不能再把自己糟賤到這個程度,何況這裏有悌忠。我沒有權力為了我們家的事情,糟賤這個工人家的子弟。

再回到那封信,寫那封信的時候,我是十分冷靜的。我確實以為我不再回家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在得到消息的反饋後,我一直沒有中斷過給家裏的電話。盡管張阿姨接電話的第一句話是:“你有什麽事情?”態度極其冷漠,甚至很凶。我沒有表示任何不滿,趕緊說:“沒有什麽特別的事,隻是想問問你們的情況,想知道你們身體是否都好。”她即說:“你爸爸不在家,和朱厚澤出去了。你有事嗎?”我隻好說:“我沒有事,你保重身體。轉告爸爸我來過電話。”就將電話掛了。上個星期電話是爸爸接的,我告訴他我剛開會回來,爸爸隻問了問我們身體是否都好,就將電話掛了。電話我會一直打的,不打電話,我也不會放心。畢竟年齡太大了,不知什麽時候,會出什麽事情。

至於回國時回家住,我不知道是你的感覺,還是張阿姨明確說:讓小妹回家住。過去小玲子他們沒有搬到隔壁單元時,張阿姨已經有很長時間不讓我回家住了,理由是家裏房間太少,年紀大了,我回去她睡不好覺。其實小玲子的姐姐從陝北來,從來都是住在22號樓的。我從未計較,與爸爸為難過。有時在朋友家住,有時就住在22樓旁邊的飯店。後來小玲子他們搬過來了,張阿姨一直瞞著我的,是原來住在小玲子單元的阿姨非常高興地告訴我:“這回你可有地方住了。”我才知道的。因此我覺得張阿姨並不願意我回去住。去年十月份回國時(高能所邀請我訪問一天),爸爸讓我回家住,我才住的。恰好滿起不幾天就生了病,住進醫院。別人不說,我自己都覺得給人家添亂。最後一次是去年底回國,剛住進的第二天,還是第三天,又說小玲子生了病,張阿姨告訴爸爸說我吵得她不能休息。事情是巧合?那畢竟是別人的家,我的角色總是妨礙別人。更何況張阿姨的心裏是不願意我回去的。要不是她一再說:“你不用回來,我們已經給你爸爸做過壽了,今年不做了。你不要回來。”後來吵架後,爸爸也說了三次:“你四月份不要回來了。”我才徹底死了心,決定不回了。回到美國我前後確實想了很久,待心情完全平靜下來,徹底想透了——不管我怎麽做,張阿姨都不可能接受我,我爸爸對我做的事越滿意,我在她眼裏就越壞;這才寫了那樣一封信,表示了我的想法:擺正自己的位置。我真的不知道我哪句話說得不對。作為一個女兒,我確實做到了自己能夠做到的一切,還要我怎麽樣?!我承認那些我沒有作的壞事?我做不到。要我回家住?明明是心裏不願意讓我住的,隻不過我替她說出來了,就是不對了。不信,再回去住,肯定又是和我爸大吵,不會有好結果的。不回去住,隻是讓外人,不知情的人說我不好。或者像你這樣的知情人,也會說我不好,但是起碼張阿姨不會因為我而再和爸爸吵了。不至於每次我回去爸爸緊張,我也緊張。

信寫得太長了。簡單總結我的態度:爸爸的事情我繼續在我的餘生力所能及,全力去做;家我要回;電話我要打;張阿姨我繼續尊重——無論她對我態度如何,還可以反複無窮地繼續我的檢討。但是沒有做過的事,我死不會承認——當然以後爸爸再提起,我不會再那麽傻,替自己辯解,想讓他相信我沒有做過那些事,我會保持沉默。家,我不會再回去住。因為我覺得你的感覺是錯的,我太了解張阿姨了,我再也不回家住,是她的願望和目的。她現在給這麽多的人看我的信,無非是想告訴大家:小妹不回去住,責任在她,不在我。我給她買了新床單、新窗簾、給她做吃的;是她計較過去,不回來住(你不也相信了嗎?)那我就擔當這個“罪”,因為這樣爸爸才能安寧,這一點我不會看錯的。

信寫得太長。我不指望你能夠同意,能夠說我好。但是我確實是這樣想的,我不想不對你說真話。我也不指望爸爸能理解我的苦心,反正我的“不對”,能換來他的安寧,就行了。我從小就學會了委屈自己,替大人著想。沒有童年的那種經曆,我不會做到今天的一切的。試想想我身上若有十分之一的範元甄的基因,會是一個什麽局麵?

謝謝你一直的關心。悌忠也問你好!

小妹

2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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