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不隻是多餘的中年婦女,應該屬於資深公民初級階段了。
上星期六,就是我女兒讓我很驕傲的那一天,我是舞台總監;早上彩排,下午演出。從九點到下午五點,我舞台上下左右走了兩萬步,fitbit說的。星期天就是隔天,我想去抓妖怪,所以又出去逛了一圈。
星期一就是星期天的隔天,我們單位的虛擬歐洲健走開始,我有個隊伍叫辦公室炸薯條隊,俺是隊長,於是身體力行出去走。那天走了一萬多步,fitbit說的。
星期二,我又照栗子早上走15分鍾,中午半小時,下午15分鍾。其實中午走的時候,左腳已經覺得不大對,腳趾連接腳掌部分會疼。當時想是鞋子的問題,沒太在意,就是走慢一點而已。晚上回家以後,越來越不對,很快演變成碰到就痛,貼上殺隆怕死也沒用。於是我去洗香香,然後泡泡腳,放了點花椒,然後是更痛。於是的於是,我就拿出珍藏的紅花油塗了滿屋子都是紅花油的香味,又吞了兩顆太難弄,呼呼睡覺去。
哎呦,那個晚上,痛醒好幾次不說,而且擱在空中也會痛。
星期三,根本沒法下地,左腳痛的想砍掉。冰敷無效,熱敷更糟,反正BMW(典故:別摸我)。下午去看醫生,還好右腳沒事,還能開車。醫生也看不出門道,隻是明顯左腳腳趾比右腳肥大,還有點泛黃,所以啦,醫生認為是過分運動造成肌肉發言,可是不能肯定啊;又是驗血又是拍X光,不是急診,所以結果要等明天。
回家繼續吞止痛藥,繼續不能走路,繼續哀怨。
星期四,還是不能下地,在家繼續休息。不過各種結果已經出來,沒有痛風、風濕、糖尿病等惡性疾病,腳骨頭也完好無損,所以確診是運動過度所致的雞肉發言。發言,懂嗎?雞肉有話說!給我安靜!
醫生開藥,果然是比太難弄有效,不那麽疼了,當然兩天的修養也居功厥偉。上網看了一下辦公室的伊妹兒,回了幾封信,總而言之就是明天偶就回去上班,別急哈。
星期五,爬去上班,各種問候各種笑話各種我們的健走隊伍的悲慘故事。
晚上兒子說要視頻,那就視頻。他很開心哈,他說他參加了無數次career fair(校園征才),蹭了無數點心甚至是正餐,拿回來許多水瓶子,五件襯衫,無數拉繩袋子,當然也申請了數十個暑期實習。這也算了,桃子理工嘛,不就是看中將來工作好找,不然也不會讓他去。
藍後他說他要和DJ Spooky同台演出,隻有四個人有機會,他是興奮無比,主要是還有錢拿。我聽過DJ Spooky這個詞兒,但是完全孤陋寡聞的不知道那是蝦米。女兒給我解釋了半天,然後問哥哥說他哪裏有什麽orchestra的曲子?因為他的音樂都是比較金屬熱門形的。
DJ的音樂會是收錢的,所以網上看不到,隻能抓到一點彩排的錄像。突然覺得自己這九年沒白給老師送生活費吖!
當初回家之前,他說如果他考上樂團,我會不會去參加他的音樂會?我說那麽遠吧,你要是首席,我就來看看,要不我跑辣麽遠幹嘛?後來他真混上了首席,我還傻眼了半天,還真準備實現諾言。可人家說了,辣麽遠,別來了,也不是什麽大音樂會。現在知道了,首先,他知道他會跟一個明星一起演奏,然而那個要買票滴,還不便宜滴;另外一場主角也不是他們,而是合唱團,所以去了也照不了相。
嗬嗬,兒子還是很懂他媽媽滴。
剛剛一個興奮,踮腳去拿東西(就知道我矮,還把東西放的半天高!),這腳又腫了……唉!
福兮禍所依啊!!明天我得去買樂透!
各位上班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