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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有人說同胞抱怨停在殘疾人車位被貼條,再是有人把車停在路中間的雙黃線上被劃大叉叉,兩事件的“苦主”一樣想法:“又不是大事,幹嗎大驚小怪!”
新聞讀後感:嗬嗬。實在沒其他想法!這是神馬邏輯?違法被抓包,還理直氣壯!
不過停車糾紛很常見,$0.55不要太激動,說幾個記得的事兒。
台北市摩托車很多很多,到處停放,不擋路的話,基本人家也不管。不過哈,我家公寓大門前曾經就來過一輛專業擋路的摩托車,怎麽擋就怎麽停。給他貼條子,他隨手亂扔;對門理發店的老板跟他本人說,他讓人家少管閑事。
然後有一天,我回家剛好遇上他在停車;我請他挪挪,他拽兮兮的斜瞪我一眼就走。我氣得半死,拉住他就當場大哭大喊說他欺負我一個小女森……巴拉巴拉……招徠一堆圍觀(現在想想好丟臉)。學渣要揍他,學霸去叫巡邏警察(夜市旁邊有很多城管)。好吧,大家問我怎麽被欺負了?我縮:“他把車子堵在門口,故意不讓我回家,我也不知道他要幹嘛……”他給請到派出所作筆錄,嗬嗬!
隔天他沒把車停在我家門口,停到別人家門口去了,自然就經常聽到他在罵娘。不久他回南部老家,據說是因為停車的事,他被一群流氓揍了。搬走之前他憤恨憤恨滴縮:台北市中了國民黨的毒,窮山惡水出刁民!(於是民進黨站起來了……)
剛到費城那年,18場大雪連著來,我當時窮啊,車子隻能路邊趴。每次下過大雪,我們和鄰居就一起努力挖車子,互相幫忙好溫暖。結果就有個胡文蛋,停也就停吧,還占用兩個位置。大家狠生氣,於是在挖新停車位時,我們很勤快的把雪堆到這輛車前後左右上下,我看你怎麽出來!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啊!
孩子小的時候去DC玩,在白宮麵前那個寸土寸金的停車位,有輛車占了兩個位置。路過的人都帶著勝利的微笑,我好奇去看看,一張罰單特醒目,$50金子!活該!還是moving violation!活該!萬惡的民主啊!
最後來句劉皇叔的話:勿以惡小而為之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