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很正常的抗法殺人犯夏某被判死刑竟能在華人界掀起如此大反響,不能不讓人深思。
往大裏說,是胡和諧十年不分是非,有法不依,執法隨大流(所謂民心,輿論),無原則和稀泥執政理念造成民眾無是非觀,無法無天和一些小團體結黨營私,自成一體,稱霸一方,唯利是圖。我早就說過,就目前中國官風民風曰下,是非觀混亂,法製觀念淡溥這點而言,胡和諧禍國殃民。
往具體點說,這是以賀衛方為代表的不良律師結黨營私,搧動和綁架民意,妄圖操縱司法的典型案例。此前已有過很多次類似案例,胡和諧執政期間毫無作為。
其實,這幫東西很好對付。既然他們自命為“普世”派法律權威,那就用“普世”的手段:任何律師在法律程序之外膽敢對法庭的判決說三道四,立即以眇視法庭罪判處,剝奪其律師資格,先敲掉他的飯碗再說。看看“普世”天堂的美國,有敢於對大眾公開對法庭的判決說三道四的律師嗎?想出國嗎?歡送!也許賀衛方找好了後家,但更多的混混們怕是沒那麽大的麵子了。
美國人和真正了解美國執法體係的人都知道,對抗執法的就該挨打,反抗執法就可被一槍爆頭。所以麵對執法者,在美國的人(包括那些為夏在此“打報不平”的)都很配合。極少不配合的挨打了,個別抗法的被斃了的消息時有報道,大家都習以為常。極個別激起民憤的,隻要警察們能拿出被執法者不配合或反抗執法的證據,最後也隻能是不了了之。實在不行了,我所見到的是記過和帶薪修假的處分。
按“普世”美國的標準,夏某是不是該打呢?有機會殺人嗎?執法是對違法行為的強製性甚至暴力性糾正和懲罰。可笑土共對執法真正含意都沒搞淸楚,總一味強調“文明”執法,“和諧”執法,欺軟怕硬。結果是蠻橫者得利,老實人吃虧。所以,現今的中國尊紀守法老實人成了稀有動物,刁民越來越多。。。
一個國家,要讓其國民精神品質提升,說難是真難,說易確實簡單:絕不讓老實人吃虧;一定讓刁蠻者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