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質生活相對豐富的今天,人們對精神享受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而精神層次的東西比起物質來要複雜得多。但不管不同年齡、階層、教育層度、生長環境人群的精神追求有多大差異,其獲得精神快樂的基礎都表現為其在心理上得到某種認可。它包自我和被他人所認可。當這種"認可"度受到削弱時,我們就感覺受到了傷害。理論上講,任何可以降低這種心理認可條件的方法,或提高傷害到它的門坎的方法,都有助於我們更好地享受精神生話。
後麵將遂一亂談我所理解的幾個簡單方法。大家一定有更多的好主意。
首先,最基本也是最容易的是:做一個有用的人。
幾乎所有的人都追求成功,可不同的人或同一個人在其發展的不同價段,對”成功”的解釋卻大不相同。對一般人來說,博士、醫生、教授、高官、百萬富翁可謂是成功人士。可百萬富翁卻說:我算什麽?千萬身價的人有的是。即使比爾蓋茨也還在為未能一統計算機軟件的天下而煩惱,而布什卻在為未能完成第三次十字軍東征而自責。總是不斷地為自己提出更高的目標,這本是人類得以進步的內在動力,卻也從另一個層麵向我們揭示了這樣一個真理,既所謂”成功”隻是一個永遠可望而不可及的明天。
而做一個有用的人就容易多了,無論幫肋大小,隻要能做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有利的事,便是一個有用的人。我們學習可以獲得知識而幫肋自己;工作可以獲得報酬以改善家庭的生活條件、同時也為社會創造了新的財富;購物可以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永、同時也為繁榮市場、增加就業機會做出一點貢獻;朋友聚會可以獲得快樂、增進友宜,同時我們自己也在傳播著快樂和友誼;燒飯、洗碗、抹桌是在幫肋家人;即使收看電視節目也是在增加收視率……
其實,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在有意無意間,主動或被動地做著許許多多對自己對他人有用的事,成為一個有用的人。關鍵在於要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
隻有當認識到在做有用的事,我們做事才會更主動,更認真,更負有責任心和創造性。隻有認識到自己是一個有用的人,我們才會覺得活著有意義,有自信,有尊嚴。才能更好地享受生話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