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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加拿大超長EI(104周)介紹

(2009-08-04 10:30:02) 下一個

2009 年 5 月 31 日生效的政府超長 EI 項目包括兩方麵內容:

1、 延長 EI 和培訓激勵計劃 (EEITI), 符合條件 EI 人士參加培訓,其 EI 將可以延長到最長 104 周

2、 解雇費培訓激勵計劃 (SITI) 。領取解雇費的人士使用全部或部分解雇費參加培訓,可以馬上領取 EI, 並且其 EI 有可能延長到 104 周

符合上述計劃的申請人需要:

1 、在過去的 10 年裏,至少為政府的 EI 計劃交了 7 年的錢,所交金額不少於每年最大可交金額的 30%

2 、在過去的 5 年裏,所領取的 EI 不多於 35 周

3 、其申請 EI 或者 Laid off 的時間不早於 2009 年 1 月 25 日,不晚於 2010 年 5 月 29 日

符合條件的 EI 人士將會收到政府的信件,該信件上將會詳細說明計劃的內容,並且告訴你申請的方法。如果接到政府的信件而不在指定的時間段內聯係指定部門提出申請的話,意味你放棄權利,不能再次提出申請。

項目細節:

EEITI

1 、如果申請人參加培訓,可以獲得最長 104 周 EI( 包括兩周等待期),根據培訓人參加培訓的時間長短

2 、培訓技術後有可能獲得額外 12 周 EI 用於找工作

3 、培訓必須開始於 2009 年 5 月 31 日後, Full time 培訓,不少於 20 個小時。培訓開始時間必須在申請人開始領取 EI 一年內

SITI

培訓人如果用不少於 5000 或者 80% 自己的解雇費用於培訓,可以馬上開始領取 EI, 最長可以領取 104 周 EI。

政府網站
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faq/faq_career_transition.shtml#a1

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faq/faq_career_transition.shtml#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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