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朋友告訴我,簽定了買房合同後,一切感覺就是亂、亂、亂,千頭萬緒不知從何開始。一個好的地產經紀的職責並不僅僅是幫助客戶找到滿意的住房並順利簽下買房合同,更需要協助客戶處理完成交易的全部手續,因為大部分的客戶對此都毫無經驗。其實在順利簽下合同後客戶有下列幾件事需要做,按我說的順序一一做到,定可以使你的完成交易過程輕鬆簡便。
第一、辦理定金。
通常要求Certified Check或Bank Draft。根據地產局規定,通常在要求合同簽定後24小時內或第一個銀行工作日內(通常針對那些在周末或假期簽定的合同)到買方開戶銀行辦理好Certified Check或Bank Draft,並由買方經紀負責幫助將此定金交到賣方經紀所屬的公司。Certified Check或Bank Draft的收款人名稱即是賣方經紀所屬公司的名稱。
第二、安排房屋檢驗。
如果合同的附加條件包括房屋檢驗,則一定要在合同限定時間內安排房屋檢驗,無論房屋檢驗結果如何,都必須以書麵文件形式通知賣方。如果合同中沒有此附加條件,可以在稍後再作檢驗。
第三、安排房屋貸款。
如果合同的附加條件中包括房屋貸款,則一定要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找到銀行貸款經理安排貸款事宜,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貸款要求,並以書麵文件形式通知賣方貸款結果。其實買方所要了解的主要是確定在當前狀況下自己究竟能貸多少款,知道了自己的貸款額定後可以再確定需要哪家銀行提供服務。如果合同中沒有此附加條件,可以稍後處理貸款事宜。
第四、委托律師。
在確定房屋檢驗及貸款均沒有問題,合同可以正常執行後,需盡快委托一位可信賴的律師代表你處理後繼交易進程。
第五、安排房屋保險。
這是許多人最常忽略的問題。房屋保險同汽車保險一樣是你的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可以幫助你防止意外損失,所以要盡快找到合適的保險公司,及時購買保險。房屋保險生效日期最好即是正式交房日期。通常銀行在批給你貸款時均要求你購買房屋保險。
第六、準備購房款及律師費用。
這裏所說的購房款是指房屋購買價格扣除已交納的定金和銀行提供的貸款後剩餘的款項加上土地轉讓稅和其他一些交屋時的Adjustment費用(根據買賣雙方在本年度各自擁有房屋的天數計算雙方應分攤的該年度土地稅,水電氣及其它相關管理雜費等)。因為大部分移民都是攜帶美金,所以交款前都需兌換加元,所以選擇一個匯率較好的換匯機構也變得很重要。這裏特別說明,舊房買賣無須交GST/PST,但是土地轉讓稅是必須交納的,並且通常由買方負責交納。通常由律師計算土地轉讓稅及Adjustment費用。
第七、交房。
交房前買方需到律師處簽署包括銀行貸款、房屋過戶等的相關文件,交清購房款和律師費,由律師辦理好過戶登記手續後在律師處領取房屋鑰匙。買方一定要記住的一點是,在拿到房屋鑰匙後需盡快到所購房屋內檢查一次,主要是檢查合同內包含的設備電器等是否在正常工作狀態。如有異常需盡早告訴你的律師,由律師幫助你盡快與賣方律師取得聯係,處理索賠或維修事宜。
對於一些考慮購買家庭必備品或進行房屋裝修的買家,除了處理上麵的事務外,另外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做好價格調查。可以到Home Deposit等家庭用品專門店去看看,了解各類電器、家具價格及裝修材料費用等,千萬做好家庭財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