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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oogle演講的John Searle,把焦點對準人工智慧的心靈哲學以及意識的潛力上。John因為他在語言哲學、心靈哲學和社會哲學的貢獻上而出名。
在Google的演講
John Searle,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斯拉瑟講座教授(Slusser Professor of Philosophy),在Google演講有關心靈哲學以及意識在人工智慧的潛力上。Searle以他在不同領域的哲學貢獻著稱。
首先,Searle定義了一些專有名詞將會用在剩餘的演講和某些現象種類裏。他陳述意識是一個存在論的主觀領域,但那並不會妨礙意識認識論的客觀說明。
他也聲稱電腦沒有係統狀態意識。但一些在計算領域的專家相信,對許多係統而言,這項聲稱將變得越來越不真實,許多電腦係統現在有能力創造出發覺自我領域的模型。
他可能觸怒某些科學家
Searle主張所有的機器智能與所有觀察者是相對的,他也主張我們不知道大腦是如何產生意識。Searle說:「計算不是一個自然的真相,它是一個我們理解的真相。就我們能創造出執行計算的人工機器來說,自我計算能力對於思考或是認知過程是絕對不足夠的,因為計算被定義為完全形式上或語句構造上。」這些聲明可能觸怒研究大腦活動和人工智慧的研究人員。
許多人一直在思考這個,在超過80年期間,進展速度呈現指數型成長。當然,沒有單一成分能夠執行人類大腦的能力,但科學家相信一個有組織與、大量深入研究的收集,是可以做到。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science/33j43a.html
約翰·羅傑斯·希爾勒(又譯作約翰·羅傑斯·塞爾;John Rogers Searle,1932年7月31日-),出生於美國丹佛。是一位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執教的哲學教授。他對語言哲學、心靈哲學和理智等問題的探討作出了重要的貢獻。此外他還討論了社會製造的現實和物理現實的特征以及實踐推理。
希爾勒早期的工作主要基於他的導師的工作。尤其他將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顯性施為上。顯性施為是在用詞以外所表達的意思。比如
三句話裏用的詞完全一樣,但表達的意思卻不一樣。第一句是一個斷言,第二句是一個問句,第三句是一個命令。
希爾勒闡明了一句話裏的顯性施為遵守怎樣的規則或條件。這些規則可以闡明不同顯性施為的條件和目的。希爾勒一共使用了四種規則。
一般來說每個顯性施為都有其特殊的“前提內容”。比如一個問題包含著未來的一些將發生的內容。一個斷言可以有任何前提內容。有些顯性施為(比如打招呼)沒有任何前提內容。
隻有在一定的前提下一個顯性施為才能成功。比如要成功地提一個問題,聽者能夠回答這個問題和問者認為聽者能夠回答這個問題。要成功地完成一個打招呼聽者和言者必須剛剛相遇或者剛剛被互相介紹。希爾勒稱此為“準備條件”。
打招呼不一定是非常認真的,但要真正地謝某人,言者必須有真心。而要真正地問一個問題,問者必須真的想要知道回答。希爾勒稱此為“認真條件”。
最後,每個顯性施為可以用它的目的來描寫它。一個斷言是敘述一個事實。一個問題的目的是得到信息。感謝是一種禮貌的表示。這個語言的“目的性”是希爾勒後來工作的主要內容。
希爾勒重分約翰·奧斯丁的各種言行分類:斷言(assertives)、引言(directives)、諾言(commisives)、感言(expressives)、宣言(declarations)。
希爾勒對他所稱的“強人工智能”的批評來自他對意識和身體的思考。他認為感知出現於一個生物整個物理特性。他在中文房間中對人工智能的批評在於他認為意識是有目的性的,而電腦沒有目的性,因此電腦沒有意識。
希爾勒隨後將他對顯性施為的描寫規則一般化了,將它作為意向性的一個特殊情況。同時他發現了一個目的現象的特性並稱之為“適合方向”。比如某人看到一朵花,他的意識狀態就適合了外部世界的狀態。這個過程的適合方向是從意識向世界。但假如他伸手去采這朵花的話,那麽他就要使的外部世界的狀態適合他的意識狀態。因此這時的適合方向是從世界向意識。他還提出了一個稱為“背景”的技術概念。這個概念引起了一些哲學探討。簡而言之背景是一個目的性的行動的周圍環境,其中包括行動者對世界的認識以及別人對他的目的的了解和認識。
希爾勒從理論上紮實地證明了一個社會環境中的目的性。在哲學技術中目的性是“關於”的一個用詞。目的性說明某人對某物添加了一定的意義,比如他相信它、占有它、對它有欲望等等。它包括並超越通常所說的“目的”。希爾勒使用“集體目的性和行動”來解釋一種特殊的目的性:集體的目的。在他開始的工作中他提供了對語言和目的性的規則性描寫。現在他將這個方式用在集體目的性上。
希爾勒提出五個論點:
為了滿足這些論點,希爾勒發明了一種描寫集體目的性的方式來將集體目的性與個人目的性聯係起來,而同時又將兩者區分開來。其結果是個人目的性可以構成集體目的性。要構成一個集體目的性一個人必須知道別人可以參加他的目的性,因此:
將這些論點集中在一起我們獲得:
希爾勒最近將他對目的性的分析運用到社會構造上。他的興趣在於我們這個世界的一定方麵是怎樣成為利用這些方麵人共同的目的性的。比如一張五元錢的紙幣隻是憑集體目的性才成為一張五元錢的紙幣的(缺乏這個集體目的性,比如在另一個社會——國家——中,這張紙幣僅是一張印有花紋的紙而已)。隻有因為社會中所有的人都認為它值五元錢它才能夠完成它的貿易作用。這與政府是否支持它的價值無關(假如大家都不信任它的價值,那麽即使政府強製,它依然不會獲得它的價值,這是為什麽會出現黑市價的原因)。這樣的社會構造充斥著我們的生活。我們使用的語言、我們對我們私有財產的擁有以及我們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都根本地建立在這樣的目的性上。
希爾勒對社會構造的研究成果與其他不認同有這樣的與意識無關的事實的論點非常不同。希爾勒認為我們所稱的真理是一種社會構造。從這一點上希爾勒提供了現代哲學中稍有的一些關於真理的辯論。
(From wiki)
中文房間(英語:Chinese room),是由約翰·希爾勒提出的一個思想實驗,借以反駁強人工智能的觀點。根據強人工智能的觀點,隻要計算機擁有了適當的程序,理論上就可以說計算機擁有它的認知狀態並且可以像人一樣地進行理解活動。
該實驗出自約翰·羅傑斯·希爾勒的論文《心靈、大腦和程序》("Minds, Brains, and Programs")中,發表於1980年的《行為與腦科學》。
中文房間的實驗過程可表述如下:
一個對漢語一竅不通,隻說英語的人關在一間隻有一個開口的封閉房間中。房間裏有一本用英文寫成的手冊,指示該如何處理收到的漢語訊息及如何以漢語相應地回複。房外的人不斷向房間內遞進用中文寫成的問題。房內的人便按照手冊的說明,查找到合適的指示,將相應的中文字符組合成對問題的解答,並將答案遞出房間。
約翰·希爾勒認為,盡管房裏的人可以以假亂真,讓房外的人以為他確確實實說漢語,他卻壓根不懂漢語。在上述過程中,房外人的角色相當於程序員,房中人相當於計算機,而手冊則相當於計算機程序:每當房外人給出一個輸入,房內的人便依照手冊給出一個答複(輸出)。而正如房中人不可能通過手冊理解中文一樣,計算機也不可能通過程序來獲得理解力。既然計算機沒有理解能力,所謂“計算機於是便有智能”便更無從談起了。
對此,有相反觀點被提出,其內容大致如下:
所有人都認為人是擁有智能的,而人的智能決策來自於腦細胞的電信號轉換,每一個腦細胞並不理解單詞的意義,隻是簡單的緩衝、傳遞或抑製一個電信號,腦細胞創造了語法規則,創造了決策策略(相當於規則書與不懂中文的人),但是它們並不懂每個單詞的意義。而人類卻顯示出與人溝通的能力。如果按照希爾勒的觀點,人類是不存在認知能力,這與事實是不符的。所以依然可以認為若某段計算機程序,能夠完成圖靈測試,則說明該段計算機程序具有認知能力。
然而,此一觀點也被提出存在兩項根源性謬誤,以至甚至被認為錯誤理解“中文房間”概念。其一為此論過於倚賴“智能決策來自於腦細胞的電信號轉換”此一前題,並將人類作出智能決策時,涉及腦細胞電信號轉換的現象,錯誤地演譯為“智能決策‘唯獨’由腦細胞的電信號轉換‘所產生’”。此演譯不但從未被證明過,也無足夠證據支持。其次,此說隻能推導出“單獨一個腦細胞的緩衝、傳遞或抑製一個電信號,不能使其理解單詞的意義”而已,至於腦細胞(集體)如何創造語法規則、決策策略,是否單純倚靠個別腦細胞的緩衝、傳遞或抑製電信號等等,並未作出任何合理推論;同時也忽略了“單獨一個腦細胞”與一個擁有智能的人類之間,後者包涵前者、前者與眾多他者組成後者等複雜關係,便直接將“單獨一個腦細胞不理解單詞的意義而人類擁有智能”此一現實,用作否定“機器不能通過程序獲得理解能力”與及“智能直接關係於理解能力”的根據,其邏輯難以明白,推演也過於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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