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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比亞曾是加納帝國和桑海帝國的一部份。最早有關這地區的文字記錄來自9世紀和10世紀的阿拉伯商人。阿拉伯商人建立了跨撒哈拉貿易路線作奴隸、金和象牙貿易。15世紀葡萄牙取海上路線貿易。那時岡比亞是馬裏帝國一部份。
1588年葡萄牙稱王者Antonio, Prior of Crato把岡比亞河貿易特權售予英國商人,從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出的專利準許證可以證明。1618年,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給予一間英國公司與岡比亞和黃金海岸(今加納)貿易的特許狀。1651年至1661年間,岡比亞由庫爾蘭王子雅各布·克特勒購買,間接成為波蘭立陶宛聯邦的殖民地。當時庫爾蘭是波蘭的采邑。
從17世紀末開始,延續至整個18世紀,英格蘭和法國持續爭奪塞內加爾和岡比亞的政治和商業主導。1783年凡爾賽和約使英國佔有岡比亞,但法國仍保留岡比亞河北岸一小塊內飛地,在1857年讓予英國。
美國作家Alex Haley(Roots)追溯其祖先至1760年代岡比亞河Juffure村的曼丁哥族。
在三個世紀的跨大西洋奴隸貿易中,多達3百萬奴隸被帶離這地區。1807年大英帝國廢奴隸貿易,英國嘗試製止岡比亞的奴隸販運但不成功。1816年英國設駐軍於巴瑟斯特(今班珠爾)。此後班珠爾受英國的塞拉利昂總督治理。1888年,分離岡比亞成獨立殖民地,1889年成為直轄殖民地。但英國在岡比亞的商業稅收遠遠趕不上行政開銷,英國議會幾次建議縮小殖民地規模或將其完全拋棄,隻是由於英國皇家海軍西非分艦隊需要在幾內亞灣建立海軍據點禁止奴隸貿易,英國才最終保留這裏。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政製改革加快。1962年普選後,1963年獲許成立完整的內部自治政府。1965年2月18日岡比亞獲得獨立,成為英聯邦內的君主立憲製國家。1970年4月24日岡比亞公民投票後建立共和國。
在1994年軍事政變前,岡比亞是由總統達烏達·凱拉巴·賈瓦拉(Sir Dawda Kairaba Jawara)管治,他獲選舉連任5次。賈瓦拉時代的相對穩定局勢首先被1981年失敗武裝政變破壞。
發生圖謀政變後,塞內加爾和岡比亞簽訂1982年同盟國條約。所產生的塞內岡比亞目標為對付兩國武裝力量和統一兩國經濟和貨幣。1989年岡比亞從邦聯退出。
1994年7月,武裝力量臨時執政委員會(The Armed Forces Provisional Ruling Council, AFPRC)在軍事政變奪權,推翻賈瓦拉的政府,其主席葉海亞·賈梅中尉(Yahya A.J.J. Jammeh)成為國家元首。AFPRC公佈回復到民主平民政府的過渡方案。1996年臨時選舉委員會(The Provisional Independent Electoral Commission, PIEC)成立,負責舉行國家選舉,1997年轉為獨立選舉委員會(The Independent Electoral Commission, IEC),負責登記選民、舉行選舉和公民投票,2001年末和2002年初,岡比亞完成了完整的總統、眾議院和地區選舉過程,外國觀察員對此評為自由、公平和透明,縱使仍有不足。獲連任的總統葉海亞·賈梅2001年12月21日再次宣誓就職。愛國調整與建設聯盟(The Alliance for Patriotic Re-Orientation and Construction, APRC)在國會仍保有多數派強勢,特別因主要反對派聯合民主黨(The United Democratic Party, UDP)杯葛眾議院選舉。
2006年9月22日,總統選舉舉行。[2]葉海亞·賈梅再次當選為總統。[3]
2013年10日2日,發表聲明退出英聯邦。11月14日,宣布基於國家戰略利益,與中華民國斷交,但並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亦因此成為少數既沒有與中華民國建交,亦沒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國家之一[註 1]。
岡比亞有很多樣化的族群,彼此較少衝突。每個族群持自己的語言和習俗。最大的是曼丁哥族,其次是富拉族、沃洛夫族、朱拉族和塞拉胡裏族。約有數千白種人住在岡比亞,包括歐洲人和黎巴嫩人。[4]
由於岡比亞95%的人口為穆斯林,所以岡比亞加入了伊斯蘭會議組織。其餘人口基本為基督徒。岡比亞人對這兩個宗教的節日,採取宗教包容。
多於63%岡比亞人住在鄉村(1993年人口普查),但越來越多年輕人前往首都尋找工作和教育。2003年人口普查的初步數據顯示,因更多地方被劃為市區,市區和鄉村人口的差距縮窄。城市移徙、建設計劃和現代化令更多岡比亞人接觸西方習慣和價值觀,不過傳統著重大家庭,民族服飾和慶典都是日常生活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