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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五)

(2007-12-28 10:40:20) 下一個

——劉東昆牧師講解聖經 

2.稱義 (羅3:215:11 救恩的要義 

                                                因信稱義 & 順命成義 

定罪是說出救恩的需要。羅馬書3:21-31說明了稱義的來源和範圍。 

神自己是義,他也看信耶穌的人為義。律法的功用不是讓人稱義,而是一麵鏡子,把人的罪顯出來。律法的另一功用是象一個框框一樣把我們圈在裏麵,等候救恩的來臨。 

神是義——這就是福音。我們人犯罪是因為不義,所以被定罪。律法讓我們知道我們需要救恩。神要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審判。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用最大的犧牲、用他的獨生子擔當了我們的罪。所以福音就是神的義(羅1:17)。啟示錄中也稱神為義。義就是大人不記小人過,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就為我們預備了救恩。 

人如何義呢?因信稱義!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作我們的挽回祭,挽回的意思就是把我們拉回來。我們隻要一信就可以得著耶穌寶血救贖的功用。我們犯罪墮落本當滅亡,但神卻差他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神的愛何等大!神是義,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所作的,我們就因信稱義了。 

有些人修橋鋪路等小功小德,不能夠除去神的憤怒、對罪的審判,因為這些離神的標準太遠太遠了。唯有信耶穌,在神麵前才得以稱義,神對我們大仁大義,我們沒有別的義。 

羅馬書第4章就是描述亞伯拉罕稱義的舊約的表樣。因為信,神就算他為義。光信神不行,要信神為我們作了那件奇妙的事,信神差遣設立了耶穌作挽回祭,信耶穌為我們死,擔當我們的罪,信他死裏複活。當我們用信心一接受的時候,就被算為義了。 

人稱義是“本乎信,屬乎恩”(羅4:16)。因信稱義的結果就是——與神相和,以神為樂,“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5:1-11),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人人是,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 

因信稱義、與神和好、以神為樂——基督徒快樂的秘訣就是“尊主為大”,讓義在我們身上作王。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而是順命成義(羅6:16)。 

因信稱義隻是第一步,順命成義才是結果。 

3.成聖 5:128:13 救恩的範圍 

                                    亞當裏的承受(罪)vs. 基督裏的得著(義) 

5:12-21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仗義,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兩個範圍:1.亞當2.基督

1.人類生來是屬亞當的,是亞當人,是舊人,是罪人。眾人被定罪,死作王。

2.信耶穌後,就成了基督人,是新人,是義人。眾人得赦免,義作主。 

如同有病的人就算沒有發作,仍是病人,因為病潛伏在他的裏麵。罪人亦是如此,罪亦是潛伏在人的裏麵,是與生俱來,是遺傳的,是罪因。 

罪的不同說法:

  1. 罪行:犯罪的行為,如說謊,殺人,放火等。
  2. 罪性:又作——罪因,罪勢,罪律。我們是罪人,不是因為我們犯了多少罪,而是因為我們裏麵有罪性。比如中國人生下來的孩子就是中國種,即便他不會講中國話,不會吃中國飯,還是中國種。 

從亞當生的,是罪人的種,因此也是罪人,而“罪的工價就是死”。 

基督是神的兒子,我們成了基督人,我們也就是神的兒子了,所以我們可以得永生。這是兩個不同的範圍。 

第六章裏說到我們受洗就歸入基督了。在水裏埋下去的時候,我們就與主同死,同埋葬,歸入基督的死;從水裏上來的時候,就與主同複活了。 

6:5聯合的意思是我們的舊人與耶穌同釘了十字架。 

在亞當裏,人承受了罪、死、滅亡、與神隔絕,歸入基督,與基督聯合,人就承受義、永生、愛。真正的信耶穌不是入教。很多人認為受洗是入教的儀式是不對的,用句難聽的話來說受洗是個葬禮,因為與基督同死了,起來的時候,與基督一同複活了,是一個新生的樣式。 

聯合的兩層意思:

  1. 基督在我們裏——我就是神的兒子,我的新生命。
  2. 我們在基督裏——歸入基督受洗,歸入教會,與眾肢體聯合,成為基督的身體。 

成聖說出了救恩的範圍,亞當裏我們不能成聖,承受的是罪、死、滅亡、與神隔絕。在基督裏我們是稱義、複活,跟神完全合而為一(約翰福音17章)。 

信基督教與其它的宗教不同,基督教是合一的,其它宗教是相對的。菩薩在廟裏、在西天,我們有事找它、求它、給它上貢,即便我們把它請回到家,仍是相對的。 

信耶穌是把神接受到心裏麵,與神合而為一的。今天很多基督教徒,他們認為神是在禮拜堂裏,他把耶穌當作菩薩,他的生命中沒有耶穌,這是宗教的信法。生命之道不是如此,加拉太書2:20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著。”歌羅西書3:4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一同與他顯現在榮耀裏。” 

所以把神當作偶像來拜都是錯誤的。 

信耶穌就是脫離亞當,歸於基督,與基督聯合。我們若是天天活在基督裏,不被罪轄製,我們就可以得釋放、稱義,以至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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