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成了夫妻,一對隻有自己承認的夫妻。 他也開始了他艱辛的6年的離婚生涯/ 結婚的時候是2個人湊一起,越來越多,離婚責不同了,他的妻子不同意離開他/ 就這樣糾纏了進2年,後來就提出了要錢的要求,開價很高,說是50萬刀/我們如何可以湊得了呀,我發動了全家老小,他賣掉了車和房子也是沒湊足/ 事情就這麽放著/無奈憤怒全無濟於事/沒銀子就別想走/ 我也跟著罵名,於是就逃了出來,他也跟著逃了出來,據說在外邊呆半年以上就有法律保證自動離婚,我們隻好用這招了。 我也不知道是誰的錯?還是老天在琢磨我們/ 現在麵臨的是銀子,如果可能的話,找到銀子給他妻子也就可以安心了/ 如果不是總好象是心裏有點過意不去/所以心情有點下小雨了~~~也許寫完會好受一些,但願如此了/謝謝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