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美國成年人上中文課,遠遠超過了我原有的經驗範疇。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很不錯的老師。一個好老師不在於他的知識有多麽淵博
(當然必要的知識是要有的);而在於他要有激情。有激情的老師,能把枯燥的知識變有趣;有激情的老師,能帶起學生的學習激情。我上課就是以“上竄下跳”,“揮汗如雨”而著稱,當然那是老黃曆了。這次,承擔起給美國成年人上中文課的任務,我猜測我的教學風格,老美是會接受的,所以,盡管沒有這方麵的經驗,也還是大膽老臉得答應了。開始幾堂課,效果很不錯,學生都不願意下課,說:“一個星期才有兩個小時聽講中文,就不要浪費時間休息了。”瞧,比那幫“小雞”們自覺多了。
隨著學生們的水平一點點提高,我上課時的舌頭也開始一點點不利索起來了。學生們總給我提一些我全不設防的問題。比如,學習“過生日”一課,學生問我:“‘過’是什麽意思?”我很愚蠢地用“過日子”來打比方,結果越講越糊塗。
班裏有個極聰明的學生,問:“為什麽中國人在接受別人誇獎時,要說:‘
where, where? (哪裏,哪裏?)’?”邊說還邊做出四處尋找的神態,笑得我舌頭打結。有一篇對話是以“路上辛苦了”為標題的,學的是:遠方的朋友初初碰麵的客套話。我的美國佬學生們大惑不解:“朋友見麵講‘
Did you have a hard trip?' 很不客氣嘛。”更別提,他們要我講清楚“我要買桔子”和“我想買桔子”中“要”和“想”的區別。我的解釋“
similar”顯然是不夠的,因為我看到他們臉上流露出懷疑的表情。由此看來,各行各業都有它的絕妙之處,隨便找個“萬金油”是不靈的。這次回國,我要去書店好好找幾本專給外國人教中文的書來學習學習,千萬不可誤人子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