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大都喜歡吃油炸的食品,晶晶也不例外。
因為萬聖節要給班裏同學發
treats,下班接孩子們回家的路上去商店買糖果。由於我中午隻吃了一盒冷凍食品,到此刻餓得很,就提議買點快餐吃。孩子們自然雀躍,晶晶提出要雞翅,當然沒有問題。可是到櫃台前,一看價格,問題就出現了。一小截雞翅(不是整個)要58美分一個。這不是有沒有錢買的問題,這是物有不有所值的問題。其實我也喜歡吃炸雞翅,原想趁老公不在買一磅和女兒們分享 (老公很反對我們吃垃圾食品),吃個痛快,現在一看價格就有點猶豫了。略作思索決定買6個,再添了點土豆條和一盒壽司。壽司也不便宜,但是我不能當冤大頭去買那物不有所值的東西。付了錢,拿了吃食,代著孩子們找了個座位,開吃了。安安拿著一塊壽司,當稀罕物在研究;晶晶已經一個雞翅落肚了。安安添了一口壽司,發現並不像她想象的好吃,就把目標轉向土豆條;晶晶開始消滅第二個雞翅了。土豆條是燙的,安安燙著了手,在噘著小嘴呼呼吹指頭;晶晶的手伸向第三個。終於,安安決定,並堅決地拿起了雞翅;盒子裏隻有兩個了,晶晶有點羞澀地拿起第四個雞翅,說:“媽媽,最後一個給你吃。”按照某些教育理論來講,我應該毫不猶豫地吃下這第六個雞翅;但是此刻我做不到。
“你吃吧,媽媽是買給你的。”
“媽媽可是你一點都還沒有吃過呀。”
“媽媽吃飽了。”我吃了一盒壽司,的確是飽了。
晶晶終於拿起了最後一個雞翅,又對妹妹客氣了一下:“妹妹,你吃。”安安手裏的還沒有吃完,她有點咬不動。
晶晶於是心安理得地消滅了最後一個。
我突然覺得不做富人還是挺幸福的,如果我買
20個雞翅給晶晶,她恐怕不會吃得這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