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裏偷閑

很多事情很多心情寫了也就記下了; 不寫,以後可能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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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輕易離婚

(2009-05-13 15:01:03) 下一個

一朋友從香港過來呆大約兩個星期的時間,目的是為了看兒子。

因為我們有房子,便邀請她住在我們家。考慮到我們家離她前老公的地方比較近,方便她看兒子,她便爽快答應了。

星期六晚上我們從機場接她回來。她當然想第一時間見兒子,打電話給他前老公,得到的答複是兒子已經睡覺了,第二天再見吧。雖然她奇怪兒子怎麽會8點就睡 覺;即使每天8點睡覺,知道媽媽來,肯定也激動得睡不著的。可兒子在人家手裏,也不讓她直接和兒子對話,她是什麽辦法也沒有。

終於等到第二天:母親節,也是她兒子的生日。朋友早早就起床(我估計她都沒有怎麽睡覺)。我們在家裏磨蹭到9點(和他前老公約好的時間),便出發接她的兒子,順便到Tim Horton吃早餐。

應她的要求,吃完早餐便去Costco。她要買雞翅給兒子做飯。她兒子最喜歡她做的雞翅。還買了生日蛋糕。

想著母子好不容易見麵,一定會有好多悄悄話說,我們便約了另外一家好長時間沒見麵的朋友出去吃飯,給他們留空間在家裏,讓母親給兒子過一個特殊的生日,兒子也給母親過一個特別的母親節。

我們在外邊吃了兩個多小時的飯,由於是母親節,飯店裏的人很多,waiter過來好多次問我們要不要打包,明顯提醒我們到時間走了。看到門口等座位的人,時間已是7點,到他兒子回家的時間了,我們便打道回俯。

回家已7點多,剛好碰到她要送她兒子回家,老公便自告奮勇送他回去。問我的朋友,她說她兒子不願意走,一個勁兒問她為什麽不讓他呆。到要離開的半個小時,她兒子就一直哭,說什麽也不願意走。可以想象當時當媽的心情,所以雞翅也沒做,隻一人吃了一小塊蛋糕。看這節過的!

但她必須讓他走,如果不按時送他回去,他前老公一定更難為她,估計再見麵就難了。就這樣她要求每天見一下她兒子,被她前夫拒絕,理由是她兒子要考中學,每天準備考試很辛苦,每天見她會影響他的心情,不能集中精力學習。

所以她在這裏的兩個多星期,她就能見兒子倆次麵,具體什麽時候見還經得前夫同意。

想想真的很心酸,為了母親,也為了兒子。

所以為了孩子,如果不是什麽解決不了的大問題,千萬不要輕易離婚。當然我這個朋友的情況特殊,我以後再寫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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