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家可歸者的態度本來很簡單,不同情!
(2008-02-28 11:11:20)
下一個
對無家可歸者的態度本來很簡單.
什麽能導致貧窮呢,其實無非是主觀和客觀兩麵.主觀就是自己把努力或者決策失誤.客觀就是戰爭災害蕭條事故等等.如果是後者,我們是應該給於同情和幫助.如果是前者,他們本來就是社會要樹立的榜樣,否則什麽結果大家都知道.越是一個成熟穩當的社會,後者的比例越小,不僅事故本身是小概率事件,保險業的成熟更從社會結構上實際上,而不是社會道德上理論上來解決問題.換句話說,最終需要良心來解決的寥寥無幾.坦白地說靠良心從來也解決不了什麽問題,救急不救窮.
同時大家還應該注意到貧窮富裕很大程度上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而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假如大部分受教育肯勞作的人都衣食無著的話,這個社會必然已經處於嚴重問題當中.而那時候就不是教育別成無家可歸者了,而是要教育別成了最先餓死的人.所以,說什麽你我和無家可歸者隻有一步隻差雲雲,其實是小資意淫,或者將事故個案上升到普遍化的錯誤.
唯一可以糾纏的方麵就是,社會獎懲教育了周圍的人,但教育了當事人的後代沒有.或者說,在確定主觀錯誤是主導原因以後,如何避免其下一代能從中吸取教訓並改正呢?或者反過來,如果本人的失敗是父母教育的失敗,是否本人就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呢?而其父母的失敗又因於其祖父母的失敗,如此類推又何時為止呢?同情隻不過是一劑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