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是受了Alex的鼓動,我終於在上周三和HR的Dayna談了關於小辮子Marius,以及Charles的事。
我也不知道我做得對不對,文化這種事情,很難說得清。花了20分鍾給Dayna解釋。在她看來,所有這些都是絕對不可容忍的;可是對我來說,隻是walking on the edge。
算了,不提也罷。
2007/05/11:Dayna後來又找我談了好幾次,看來我不是第一個向HR報告Marius的。這家夥這二年看來一直沒嫌著。Dayna跟我說HR也有責任,因為是不同的人收到的Complaint,所以一直不知道其實他已經被Complain好幾次了。我忽然覺得自己很勇敢,也做得很對。像這樣的家夥,也許他們工作上都很smart,很重要,我不在乎,即使不能使他們馬上被fire掉,至少也是留了個紀錄,這種人他never stop的,如果都忍著不說,希望自己能解決,那他永遠也不能受到懲罰。
又忽然一想,作為女人我是不是太強勢了。中國女人講究的是楚楚可憐。沒辦法,這就是我的性格。該不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