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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瞎說說美國地產做flipper為主的不現實地方。我這裏隻說普遍性,特例,比如拿到超低價格的另說。

(2014-03-05 22:05:14) 下一個
1. 就是地稅製度。地稅普遍在1-2%之間。過分的到2-3%比如德州。這導致空關房成本很高,跟加拿大千分之幾的地稅比要重很多。

從這角度看拉斯維加斯,鳳凰城是好目標。


2.經紀費,過戶費,加起來要7-8%。再加利息,還有房子平時的保養,可能還有維修,裝修費用,過戶後增值稅。

這些統統加起來要20%以上的增幅才打平手,30%才有賺。


3. 供應量的問題。 舊房的對手是新房。在同樣地段永遠是新房貴,領漲。如果對新開發商沒有限製,那舊房就不值錢的。美東老區老舊房還死貴就是對新建商很限製。不容易拿到開工許可證,很多人隻能拆舊房來造新房。這也是加州,紐約的房高漲的主要原因。

4.flipper的性質決定, flipper就是基本不考慮租金的收益,著眼於未來房價上漲為基礎的投資行為。 那在美國除了做flipper外有相同性質的投資行為嗎?答案是有,還不少,比如股票,基金,期貨,地皮等等。除了地皮(跟地產flipper最接近)外,手續費用都很低,而且投資環境非常好,那為何投資客不選成本低,交易方便的做而選地產來做呢?

這是我的一空之見。請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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