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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iang老師,太感謝您!--繼續問。。。

(2007-09-21 12:15:43) 下一個
最後有一個困擾很久的問題:在H1/H4提出140/485申請以前的兩年間,在雇主了解H4沒有合法工作身份的情況下,在同一雇主處間斷工作兩次各計5 個月(共計10個月)並接受雇主以independent contractor形式支發的報酬check(雇主沒有提前扣去任何形式的TAX)。H4之後在cash center cash (被要求出示passport).這期間,H4由於沒有合法工作身份沒有報稅,配偶H1都是以single 報稅,請問:
1. H4這兩年期間的共計10個月的收入對主申請人和本人的綠卡申請有什麽影響?
- What form did employer send you?
---什麽稅表都沒有收到。

2. H4有沒有辦法是這兩年期間的共計10個月的收入變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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