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麵
我最擅長的不是寫,而是直往跑了寫,所以啊,得把這句寫在前麵:如果把誰一不小心給看糊塗了,嘿嘿--那就對嘍!:)
兩年半以前,在那個還飄著雪的四月裏,我來到了加拿大。朋友的車載著我離開多倫多機場,駛上了401高速路。團團的烏雲壓得天空低低的,遠處大地空空曠曠的,路邊的樹啊、草啊,都是那麽悶悶的沒有一點精神,我想就像當時我的人一樣吧。
在加拿大的第一年可以說是我這輩子裏最低鬱的一年了,原因種種,有別人的也有自己的。如我這般一直四平八穩波瀾不驚的生活著的人,居然也會一時衝動的把自己發配到這個苦寒之地來讀書,過這種苦上加苦的日子,估計這輩子也就這一回吧,因而時不時的就會想,我也許該把這些日子挑挑揀揀的記下來,沒準兒以後還能當個笑話看看。
就這麽時不時的想著,日子已經過去那麽多了,終於在這兒開了個博,我得說,要多謝碼字為知傻的艾米,當然還有黃顏。上個月初非常偶然的看了艾米的《山楂樹之戀》,順藤摸瓜的摸到了艾園,這一下可是發現了新大陸一般,如饑似渴地(其實是幾乎不吃不喝地)把艾米碼的故事和黃顏碼的故事都統統看完,感動之餘,心裏突然就又想寫自己那點兒事兒了,於是便在文學城這裏注冊了自己。在一個天氣極好的星期日,我跑到辦公室,興致勃勃的把一路上想到的事列成了綱兒。
也許是因為那天的天氣太好,列完了綱兒我就犯起賤來跑到實驗室做試驗去了。看,這就開始跑題了。至於接下來的一個月沒動筆就不能怪天氣了,是這一賤犯得不輕,試驗裏發現了問題。我做試驗是以穩準快狠在係裏出了名的,結果這次險些栽到我老板的一個非常老的試驗方法上,因為方法老所以沒人懷疑,可是結果出來得越多我就越覺得不對,終於在一個月後的前天晚上淩晨一點左右問題被我解決了,於是昨天皆大歡喜,於是我的名聲響當當的還在。
言歸正傳,該說感謝黃顏和艾米,大前天HY說看到我列了綱兒可老不見開張,我心下很是感動,有朋友關注的感覺真好,艾米也發了話:“那就快寫吧!”我心說:“好嘞,馬上就寫!”於是昨天給老板匯報完了試驗進展之後,看著他胖嘟嘟的臉上掛著微笑離開了,我轉身就打開電腦,開始邊回憶邊碼字了。
題目裏用了“加拿大”,這個這個,確實是用的大了些,因為我隻是呆在加拿大一個小小的大學城裏而已;而所謂的“事”,也不過就是我眼中這個小城的幾番西洋景罷了,因此上這個大帽子底下藏的實在是些個小東東。至於有趣還是無趣,基本是由我的心情決定的,再加上本人頗不高的見識和寫作水平,完全有可能讓人看完了就一句:“嘁,什麽啊,大驚小怪滴!”嘿嘿,這就又對嘍,我就是在大驚小怪我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