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AgentSmith MM 提問,現在發表一下我關於在公司裏 "表現" 的高論。
其實就是搶著說話。開會時要敢於善於發表自己的意見。心裏發慌也要說。不然美國人當沒話的人是傻瓜。
你看他們一天到晚嘴皮子翻飛,有幾句是有用的正確地說到點兒上的?
我覺得話不在多,在精。好多人開會時話多是因為沒什麽見識,隻好以量取勝,混個臉熟,號稱個有參與精神。
我個人的風格,屬於大部分時間冷眼旁觀,瞅冷子擲地有聲一下。
錯了就錯了。並且也不可能全錯,總有對的地方。自己對的就要捍衛。
主要是要樹立個形象 - 言之有據。大頭兒在時,謹慎是應當的,但不張嘴是錯誤糊塗的。
英文差點兒的話,也不用怕。可以同意別人。事後再補個 email
隨便說說。愛信不信哈。不過信則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