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05-02-05 19:04:28) 下一個
記得小時候看港台或新加坡的電視劇的時,在開頭都會看到這一行字.當時的我很茫然,完全不明白那是什麽意思.長大了才明白,這是牽涉到版權的大問題. 我從小就愛看書,小說,偵探,詩歌,科幻...總之除了課本之外的書我都愛看.因此,我自詡是文學女青年.我這個文學女青年因為看多了別人的東西,也依樣畫葫蘆開始了自己的創作.我們那會兒叫爬格子.以前我不知道競爭會變得如此的殘酷.所以當家人,老師問起我將來的理想時,我總是自豪地告訴他們我長大後要當一個作家.小時候的我作文真的是很好,我也不知道我怎麽會有那麽多的廢話要寫,要傾訴.這個良好的愛好保持至今. 以前在國內的時候,每隔一段時間我都會去書城逛上一整天.逛書城這種事情我是從來不邀請朋友,也不接任何電話的.所以很多人都以為我在談戀愛,而且對方可能是一個有家室的人,所以我才會那麽偷偷摸摸不讓人知道我的行蹤.這樣也好,這樣他們才不會認為我是一個沒有人愛的可憐蟲.我喜歡從別人的作品中看到他們對生活的領悟,找到我的共鳴.每次從書城出來後,我都是前所未有的充實,滿足.看著街上來去匆匆的路人,覺得自己是前所未有的與眾不同.正所謂,腹有詩書氣自華是也. 到網絡發展到無所不在的今天,我可以足不出戶的上網看他人的文章.對我而言,這真是一種妙不可言的享受.而博客更將這種享受發揮到了極致.通過網絡,我看了很多人的博客,有的深刻,有的純情,有的幽默,有的直白.讓我驚奇怎麽會有那麽多的人可以寫出那麽多的好東西(以前我以為隻有我和我們隔壁班的那個女生).讓我想起以前看到的席慕容說的一段話.她以前是學畫的.她說每次她去看畫展,"有時候站在會場裏,心中有驚有怒,對牆上的作品即羨且妒,真不明白這個畫家怎麽會把每一張作品都處理的那麽好,那麽精彩?有的時候我也明白,在我的一生裏永遠永遠也創作不出可以和他的作品相比的東西.”而今當我看到別人的好文章時,也會生出同樣的感受:即羨且妒. 漸漸地我有些不敢看他人的東西.因為我發現人們的想法有時是驚人的一致.他的文章原本是我所想的,我隻差沒有打出來了.而且有時看別人的東西看多了,風格都會變成和別人一樣.就象小時候喜歡上了同學的字體,喜歡著喜歡著,就沒有人能分辨出我們寫的字了.寫文章最忌諱沒有新意,如果寫和別人一樣的東西,誰還看你的呢.這事說小了是模仿,說大了就是剽竊,侵犯他人的版權.你不能象孔已己那樣說偷書不算偷,現在的人誰不知道這個.就算說出來蒙混過關,不定孔已己還要告我侵犯他的版權呢.罷了,罷了,罷了... 但我總不能就這樣放棄自己的愛好吧,所以靈光一閃,想起了開頭的幾個字.如果我寫的文章和你的八九不離十,那實在是純屬巧合.我們互相不指責侵犯版權,好不好?誰叫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而又一同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呢.當然你的東西要是和我的東西連標點符號都不差的話,我還是要維護自己的版權的. 我是一個懶人,所以才沒有成為作家.其實我很羨慕那些能夠有自己的書放在書架上的人,不管他用筆寫作,有電腦寫作或是用身體寫作.而我呢,還是作一個平平淡淡,偶爾寫寫小東西,爬爬我的博客的文學女青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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