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
(2005-02-04 22:09:53)
下一個
在所有的關係裏,我最喜歡曖昧的關係。
也許是因為我從小沒有什麽安全感;也許是因為我不懂如何正確表達自己的感情。曖昧變成我最喜歡表達的方式。 曖昧,達不到承諾的深度,但也絕不是那種輕易忘懷的風淡雲輕。我要你記得我,但不希望你要求我。所以,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時候,我就想跟你曖昧。
你也同意了。 我說,我們要互相愛護,但不能互相占有。你同意了。你急急地同意了。 也許是你太好奇,也許是你太相信自己。我從來就沒說過我是個好人。我喜歡你的唇,我喜歡你的手,我喜歡你狠狠吻我的霸道。 我隻要這些。 我以為你也隻要這些。
他們說,如果你不想跟一個人糾纏的話,一次,就夠了。 我跟你,玩了個危險的遊戲。 直到那天,你不再吻我。我問你怎麽了。 你說沒什麽。你躲得遠遠的。 雖然我去哪兒,你還是跟到哪兒。 但我想吻你,你卻把臉扭過去。 你對我還是那麽的好,但我真正想要的,你不再給我。
我一直以為,隻有女人才懂得用冷淡和拒絕來表示她所受的傷害和對男人的示威。 當你的態度日益變得格澀,我意識到遊戲應該結束了,因為你真正要的,我根本就給不起。 我發誓我無意在這場即興的關係中扮演主導的角色,我隻想KILL SOME LONELINESS;我發誓我絕非造作,裝酷否認我們之間發生過的一切,隻是你想要的,從不在我的預算之中。
所以,請把你的臉轉過來,讓我們好好說再見。我們微笑著相見,所以不要怨恨地道別。感激你的曾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