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9)
2017 (46)
記憶中我從小到上高中前都留著長發,初中我是學生會幹部,也是班裏英語課代表,雖然我家境很好,但我穿著卻很樸素,班主任在批評一些女同學穿著花哩胡俏和早戀的時候,總要把我搬出來做正麵榜樣。那時有一個坐我後麵的男生,偶爾會惡做劇地乘我不注意拽我的辮子,那男生也不算很調皮,人很聰明,雖然學習不用功,但學習成績並不差,我的數學老師很喜歡他,但恨鐵不成鋼。
高中我轉到重點中學,為了好打理和節約時間,媽媽帶我去理發店剪掉了長發。新的老師,新的環境,第一次離家獨立生活的我感到很不適應,很不喜歡。班主任是一個象法西斯一樣的小老頭,皮氣暴燥無比,生起氣來能把講台捶得咚咚響,樣子很嚇人。在他班裏很難做人,他在上麵講課,你的眼睛若是看了一下外麵,他會說你在開小差;眼睛看著前麵的黑板呢,他會說你在發呆;眼睛低下來看書呢,他會說你沒聽講,等等。本來在初中性格還算活潑的我硬是被搞的沉默寡言了,所以我曾說高中三年是我學生生涯中最黑暗的時期,當然也跟高考的壓力分不開,所幸的是高二下半學期我被分到了文科班,班主任是一個大學畢業不久的年輕老師,我這才得以舒了口氣,終於離開那個法西斯了!
大學的時候我留的是不長不短的齊肩發,很清純的模樣。我所在的外語係是學校裏唯一的文科專業,一次,和室友去她的朋友那裏,她朋友看了看我說:”都說外語係的女孩子是全校最有氣質的,果然不錯呀!”聽了這話的我當時真有點飄飄然了。外語係的教室得天獨厚,座落在一個不算高的山坡上,在布局上相對獨立,每當春天來的時候,樓的後麵就開滿了白色的野菊花,非常好看,我每天早上跑完步以後,都會去那裏讀一陣書,偶爾采上一把野菊花帶回宿舍,插到我桌子上的花瓶裏,那是一個少年不識愁滋味的年紀。後來碰到我的初戀男孩,就有了一個人打著雨傘,”站在雨裏,淚水在眼裏”的日子,那是一個情竇初開的年紀,現在覺得不過是”強說愁”而已。
上班的時候又是一頭讓人羨慕的長發垂到腰際。那是一個不斷完善自己、尋找另一半自己的年紀。我用業餘時間參加電腦培訓班,記得那時學的是FOXBASE,雖然我沒有理工基礎但憑著我的英語底子,學起來還是比其他人輕鬆。我的舞跳的很好,這要歸功於在學校時參加的國標培訓,在學校曾是很多男孩邀舞的對象。所以每當省局領導來單位視查工作時,我是陪跳舞的候選人之一。
1994年,我突然發現自己厭倦了長發,一時心血來潮把長發剪了,很短的那種。一次朋友聚會上,那個喜歡我的男孩子看見剪了短發的我有點意外,後來我才知道那個舞會是他安排的。我拒決那個男孩沒有太多的理由,隻是因為他是我小學同學,還有我不想找一個同事做男朋友,因為我厭倦了無聊的公務員的生活。後來他離開單位,去了另一個公司考上了注冊會計師。
我的頭發慢慢長長,直到王菲和那英唱著《相約一九九七》香港回歸短發又一次開始流行,我的長發再次變成短發,也就是在這一年裏我認識了我老公。國慶節本來約好和同學一起爬衡山的,因為這次和他的相親而取消了。為什麽選了他?因為他既不是我同學也不是我同事。介紹人是父母輩的世交,可以放心。長得不算英俊但也還斯文,個子挺高的碩士畢業,沿海高薪白領。人不是很健談,但有一顆善良溫和的心。不怎麽浪漫,但很讓人放心。有一次跟我告別,他多喝了點酒,話就開始多,話多時候的他更可愛些,我扶著有點搖晃的他去趕火車,揮手告別的時候心中多了一絲牽掛。
以後的我都是短發,也習慣了短發,不同的是頭發開始有了挑染,心情好的時候會用定形Jelly把頭發發端弄得稍稍向外翹。老公一直都喜歡我留長發,結婚這麽多年他一直呼籲長發,我不想他失望,可是短發剛長長的時候,總讓人覺得沒精神,不夠幹淨利落,每次都等不及地給剪短了。現在終於可以自豪地宣布俺又長發及肩了!
這就是我的長發變遷史,把它寫下來以記念那些逝去的歲月。
(寫於2006年,原創勿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