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
寫下這個標題,想起了董橋的一句話,他說,“‘櫻桃紅了,芭蕉綠了’,是陳述句,而‘紅了櫻桃,綠了芭蕉’卻是詩”。我是一俗人,寫不出詩來,隻能用陳述句了。
又是櫻桃紅了的季節。5年前在房前花園裏手植的一棵櫻桃迎來了大豐收,紅豔欲滴的櫻桃掛滿了碧綠的枝條,在陽光下閃著紅寶石般的光澤。這棵櫻桃樹從栽種的第二年就開始結果,由於果子少,鳥兒與我爭食,結果是鳥兒吃得多,我吃得少。今年因為結果多,鳥兒吃不了那麽多,給我剩下的比往年要多得多。
我在國內的時候櫻桃可是個稀罕物,很少有賣的,即便有,也貴的買不起。曾經吃過一兩次,果子小,味道也尋常。到新加坡後,隻吃過蛋糕頂上的那一粒像王冠上的明珠那麽金貴的櫻桃。
移民到多倫多沒幾天,朋友就說這裏的櫻桃非常好,個兒大,汁兒多,味道特別甜,還可以到果園裏去采。邊吃邊采,可著肚子隨便吃,吃夠了以後再采一籃帶回家。
朋友帶著我們來到了著名的尼亞加拉附近的櫻桃園。果然氣派,一大片一大片櫻桃園望不到頭,每棵樹上都掛滿黑紅色的櫻桃。摘一粒放到嘴裏,一股難以形容的甜美的滋味在唇齒間流淌。這樣美味的櫻桃還是第一次嚐到。於是,忙不迭地往嘴裏塞。後來發現,雖是同一個果園,不同樹上的櫻桃味道不同,有的更大更甜。於是,開始挑剔,專揀那最大最甜的摘。這時有點後悔自己太性急,半滿的籃子裏大部分是比較一般的。但是,那有什麽要緊,比起外麵買的還是要新鮮許多,好許多。
待到我們吃飽了,籃子也滿了,便到果園出口處去交錢。加拿大人真是實誠,他們發給我們的籃子有兩種,一種是7磅的,一種4磅的。所謂的7磅和4磅是這樣量出來的:用木條把籃子口刮平再秤出籃子裏的櫻桃。而采櫻桃的人卻是把櫻桃摞到籃子頂端,到再也放不下一顆櫻桃時為止,這樣滿滿一籃,4磅的籃子裏最少可以裝7磅;7磅的籃子裏可以裝10磅以上,而櫻桃園主卻隻按4磅或7磅收錢,他們平靜的麵孔上沒有一絲的不滿。而我覺得很是不忍。看看這些采櫻桃的,多數是自己的同胞,一家三口、四口甚至五、六口提著一個4磅的小籃子在櫻桃園裏吃個夠,按每人吃兩磅櫻桃算,小十磅櫻桃已經吃下肚去了,再把籃子裝到滿得不能再滿,隻交4磅的錢。更有甚者,邊吃邊糟蹋,摘一把,吃一口,不太甜就扔掉。還有的,居然在找到更好更甜的櫻桃時,把以前摘的全都倒掉。這些醜陋的行為讓我心裏添堵。我不明白國人為什麽不會站到櫻桃園主的角度想一想,人家幸苦了一年,你們這樣連吃帶糟蹋,於心何忍?
幾次這樣的經曆之後,我就不再去采櫻桃了,不願意讓自己心裏難受。據說櫻桃園主現在對采櫻桃的人有了新的限製,比如進園子的人要按人頭繳費,比如籃子裏的櫻桃要過秤,按實際分量交錢,等等。中國人啊,為什麽非要讓人家這樣對待你,為什麽就不懂得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