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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終於批了!在經曆了幾乎所有的140申請(4)

(2007-06-30 10:25:01) 下一個
本以為兩三個月後,勞工證會批下來,不料等來的卻是RIR政策的改變,即終止RIR申請,從2005年3月(或4月)份開始實行PERM;所有未開始審理的RIR申請全部停止審理,轉到德州和另外的一個審理中心,重新排隊,消息認為至少要兩年才能審理完所有的CASE(實際情況是目前仍沒處理完)。當時我認為我的case可能已經開始審理,因為我的case已從州勞工部轉到Chicago聯邦勞工部3個月了。可隨後的“45天信”徹底毀滅了我的幻想。

於是開始考慮是否遞交PERM申請。律師的意見當然是應該做,因為是他們的RIR客戶,如做PERM,他們隻另外收$1000。當時的消息是如遞交PERM,就應撤回RIR申請,但勞工部和移民局對此並沒有明確的指示。再次詢問律師,我的RIR能否很快獲批,律師講我所在的州RIR的審理是較快的,其它州如加州尚有2001年的案子沒批;因為所有的RIR申請將按first in first out的政策處理,所以我的案子不可能很快處理。遂決定遞交PERM申請。接下來就是同老板交涉。記不得當時如何同老板談的,隻記得當我告訴他遞交PERM後可在極短時間(10或30天?)內獲批時,他問了一句 “你為什莫想那末快拿到GC? 我說:“萬一哪天你對我不滿意了,要解雇我,我就沒足夠的時間再申請GC了。” 老板笑道:“我對你的工作非常滿意。” 我想他心裏也想說不定哪天就會解雇我,但至少現在尚有被剝削的巨大潛力,所以最後同意遞交PERM,並支付費用。

其實,我們大家都知道,回國對我們成年人的關係不大,但對剛上High School的孩子就慘了,回去後他不可能跟上國內高中的課程進度,最後不可能被大學錄取。我當年科室的主任的兒子就是如此,在美國呆了4年,回北京後就沒被任何一所大學錄取。

HR的職員很合作,廣告及其他所需的paperwork在三周內全部搞定,此時網上遞交PERM申請的係統尚未啟用,但可郵遞。當時的想法是PERM開始遞交的不多,處理的應該很快,實際情況也是如此,在此論壇也有人的PERM在10天內批準。我想我的PERM申請應該是最早的一批,原指望能在10-30天內批準。可等了2個月後,勞工部來信,講PERM申請表填寫不正確(其實是勞工部的係統剛啟用的問題,後來給於校正。律師講其他的律師事務所也都遇到了同樣情況)。這時已可以網上遞交PERM申請,同律師協商以後,決定不APPEAL,而是趕在為PERM申請所作廣告過期前在網上遞交另外一份PERM,但問題是州勞工部出具的薪水標準已經過期,需要一份新的。當時的心情現在已無從描述(現在想純粹一賭徒心理),終於在廣告過期前的三天接到了新的薪水標準,律師於當天(2005年6月6日)就在網上遞交了PERM申請,當然此次是免費。

2005年7月,PERM沒消息。

2005年8月,PERM依然沒消息,卻從律師口中得知485排期在2005年10月要大倒退。8月底律師講排期大倒退已不可置疑。而此時PERM申請依然遙遙無期。而RIR申請,盡管沒有撤銷,但也如石沉大海,音信皆無。

進入2005年9月,焦急的如熱鍋上的螞蟻,幾乎天天祈禱上蒼,但均是梁山伯的軍師-吳用。9月中旬,時間已容不得我再猶豫和等待了,遞交eb1a(140&485)已是刻不容緩。但問題是能否在兩周內拿到所要的推薦信,其它材料因有以前的備份,不用擔心。律師助理講隻要趕在9月27日前把材料寄給她,她就會在10月1日前遞交上出,她需要2天的時間整理材料和書寫cover letter。一切寄希望於老板的態度!

盡管老板答應遞交eb1a,但他一直拖著不寫推薦信,總是借口我們已經有了RIR,且能100% for sure to get approved,就沒必要再費時費力遞交另外的申請了。而現在情況有變,相信他的態度也會有所轉變。考慮到他一定會打電話給律師,所以同律師講一定要把情況說的盡可能嚴重,律師講他盡力而為。不出所料,當我同老板談了目前的處境時,他說要同律師通話問下一步如何做。律師告訴他,如不趕在10月1日前遞交485,按當時的排期,至少需要等5年才能遞交485,而且我們已交了費用,遞交eb1a不用再交錢給律師。不知道老板當時是如何想的,或許他已不想讓我在他手下在做5年(由於salary的問題,用我的薪水他可雇用兩個postd),或許他想24拜都拜了,不差這一哆嗦。反正是他最後同意了,並發email給他的朋友,告訴他們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無常,使得我的GC申請處於目前十分急迫的境地,讓他們盡可能將推薦信在3天內寄給我們,並給他們提供了Fedex賬號。同時我也通宵達旦地準備自己的簡曆,專利批準書,personal summary,and plan in the future,填寫所有的表格。10天後即9月21日拿到所需的一切並寄給律師。律師助理講她花了2天1夜work on the cover letter,並於9月24日(周六)寄出。

2005年9月26日:RD for 140 & 485

2005年10月21日:AP for 140 EB1a

2005年12月x日:勞工部來信講由於沒收到我對“45天信”的回複,RIR申請被CLOSE,(當時很慶幸遞交了EB1a);遂給勞工部寄去勞工部收到我的回複後出具的收據,申請Reopen RIR。2006年2月RIR re-open, 2006年3月獲批,遞交140(考慮優先日期,如獲批可將485轉到勞工140,可將日期提前1.5年),2006年6月140獲批,此時EB1已是current。

2006年7月x日,在經過了1年的時間後,獲批,但已是垃圾。

2006年9月開始打電話,查485處理狀態,告知Pending。11月第一次去infopass,告知主申請人NC clear,但配偶的NC still pending. 此後律師及本人電話查詢數次,均無果。

2007年3月,第二次去infopass,被告知同樣情況,並講主申請人的GC理應早已獲批,建議寫信給someone to get help,不要打電話查詢。4月2日寄信給移民局局長,州議員,第一夫人。4月12日州議員回信,填寫表格授權他查詢。5月3日,2rd fingerprint。5月10日州議員回信,已聯係移民局,並告知若60天內未接到移民局的任何回複,在聯係他,他將再次幫我查詢。5月23日,USCIS來信告知, 我寄給第一夫人的信被轉給了USCIS,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for response and assigned case #xxxxxx. And NSC confirms that they are moving forward with the review of my case. 並要求如有問題,直接給他們聯係。 此時考慮若60天後仍沒消息,將起訴移民局。

2007年6月26日,接到welcome emails, 全家的申請一同獲批。


結束語:

我想這裏的朋友沒幾個有我這樣的經曆,寫出我的經曆,隻是給未來的朋友一點借鑒,當遇到不順利時,要堅持。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寫信給移民局局長沒有用,給議員和第一夫人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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