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減少了高收入群體在公積金上享受的優惠(典型的“紅眼病”又來了,況且根本不關住房公積金的事)
2) 可以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文化水平太低,這麽簡單的賬都不會算:企業和個人都少交住房公積金,何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3) 由於企業給個人支付得少了,降低了成本,減輕了負擔,使本市的投資環境得到改善(改善投資環境不應由政府掏百姓的腰包來實現)
無論是對外商投資企業還是對國有企業,這次政府行文幫企業“降低成本,減輕負擔”的結果是由企業克扣員工的福利。他們應當知道,如果員工都能向雷鋒叔叔那樣隻講奉獻,不計報酬,不拿工資的話,企業的成本還能大大降低。這樣我們離人民公社大食堂的年代就不遠了。除了人工成本外,如果政府還可以出資為所有的企業解決生產資料及原材料的話,企業就可以沒有生產成本了,投資環境豈不是會更好?
該文還提到,自2002年7月實行上限到10月份該文發表時:“新舉措實施幾個月以來,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反應平靜,大部分人都接受了這項新措施。”且不論當時的政策還規定“按照《關於軟件企業從業人員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規定,經市科委認定的軟件企業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的限製。其他企業職工經批準,可以按相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因而對很多企業的員工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這一事實,僅由於“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反應平靜,大部分人都接受了這項新措施”使得某些人產生錯覺,就作出錯誤的決定的話,我們也不能保持沉默。
截止到今天,已有500多人參與簽名: http://freeonlinesurveys.com/rendersurvey.asp?sid=0d0zlj3a78jgjcf30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