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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7:22:41)
大家看到XieLaw在律師論壇中最新的帖子了嗎?第二點中說7月16日後費用要雇主付。
這個是哪裏的最新規定?知道的大俠給說說
第二,美國勞工部最近規定,7月16日之後勞工紙申請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和廣
告費必須由雇主支付。對於絕大多數在中小型公司工作的外籍人士來說,這項規定
可能不利於他們申請雇主支持的勞工移民。很多聘用外籍人士的公司本來沒有[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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