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les隨筆 (一)
(2007-06-07 11:02:36)
下一個
很早以前打算寫寫Beatles裏的四個人,開了一個頭,寫了John Lennon,卻沒再寫下去。
前兩天是紀念《Sargen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問世多少周年,讓我想起了自己的計劃,於是決定添完這個坑,歡迎大家來討論、砸磚。
Beatles 隨筆之一
懷念約翰.列儂
有這樣一個人, 在他風華正茂的年月裏, 我的爸爸媽媽那一輩人還是少男少女; 斯人逝
去之後, 我才剛剛出生。可聽著他的歌,一如傾聽天涯遊子的衷腸,我怎麽也感覺不到
時間的隔閡。
Beatles作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樂隊,他們四個人中有三個都是不可多得的奇才,可是
我最欣賞的是約翰.列儂。
在真正看到列儂的錄像之前,我在中學時就已經聽到了許多關於他的傳說。想象中的他
是標新立異,桀傲不馴的。他如何反對越戰,如何跟尼克鬆作對;他如何在度蜜月時倡
導“床上的和平”,又如何標榜自己是“工人階級的英雄”。在叛逆的少年心中,他是
偶像也是傳奇。
直到多年以後,我才第一次看到列儂其人。
那是一段很老的錄像,當時Beatles剛剛在英國出名,英國女王特地要他們為自己和一
些貴族搞一個專場演出。他們四個人都留著一樣的發型,穿著一樣的西裝,長相又因為
年輕,都挺象的,乍一看分不清誰是誰。我第一個認出的是 Paul McCartney, 因為他
有一張非常俊俏的娃娃臉,一雙大眼睛靈活之極,即便打扮跟別人都一樣,也還是能脫
穎而出。那支歌是他領唱,他的嗓音甜美圓潤又不失個性,一時間真是傾倒四座。柔和
的燈光打在他的身上,台下安靜地坐著華服的貴族。他一個人在舞台上緩緩走著,其他
三個人的樂器和聲音都默默為他充當著背景。我當時奇怪地想:“大名鼎鼎的約翰.列
儂呢?他不是Beatles的領袖人物嗎?怎麽找不著他?”
一曲唱罷,掌聲雷鳴。待一切都安靜下去之後,從Paul McCartney 的身後走出一個眉
清目秀的少年,肩上跨著吉它。他走到麥克風前邊,還未開口,臉上就先露出了一個羞
澀的微笑。“我有一個請求,”他說。停了停,那清澈的目光不慌不忙地掃過全場,“
請坐在便宜座位上的觀眾,跟著我們的節奏拍手。”台下發出一陣笑聲。“其他的人”
,這個男孩兒接著說,“你們就晃動身上帶著的珠寶吧。”台下一陣大笑,笑聲中他的
吉它已經響起了,是那首著名的《Twist and Shout》。
這個人,就是當時22歲的約翰.列儂。
從那一刻起,我就對這個叫約翰.列儂的人刮目相看。因為他的身上無論何時,都有一
種落落寡合的氣質。哪怕在最喧鬧的地方,他臉上的表情還是讓你覺得他一個人靜靜地
處身事外,正在做著他自己的思考。他永遠都是一個獨立的人,不會輕易被潮流帶走,
被權威壓服。我直覺地被這種氣質吸引了,開始更多地了解列儂的生平;而了解得越多
我就越發現,展開在我麵前的約翰.列儂的一生,是一本讀不盡的生動的書。
他風趣敏捷,玩笑百出,尤其喜歡對那些別人都公認的東西開玩笑,包括自己的名氣。
Beatles初到美國巡回演出,在肯尼迪機場迎接他們時有人問了一個挺弱智的問題:“
你們為什麽會在英國這麽出名?”結果列儂立刻笑答到:“那是因為我們在倫頓的報社
有熟人。”
在風靡了整個歐洲和北美之後,他們到菲律賓巡回演出,不幸遭到當時第一夫人的刁難
。原因是她邀請他們到總統府去吃午餐,可是列儂和 McCartney 卻婉言謝絕了,說想
好好休息一天。這下徹底得罪了第一夫人,不但一分錢演出費都沒有給他們,還差點把
樂隊扣押在菲律賓不讓回來。回到英國之後記者問列儂對菲律賓總統的看法,列儂沒有
暴跳如雷地控訴,而是笑著反問到:“菲律賓有總統嗎?我怎麽不知道?”
幽默的背後,他又是一個非常有骨氣的人。因為自己對宗教的懷疑,他無意中說了一句
“Beatles現在比上帝還要流行”的玩笑話,沒想到掀起軒然大波,美國人紛紛燒毀他
的唱片、BBC電台封殺他的音樂。可是他獨自麵對這來自世界的巨大壓力,卻自始至終
不肯低頭。“我覺得每個人都有堅持自己觀點的權利”,他不動聲色地說,“我的話並
沒有對上帝的不敬,我的意思本來也不是和上帝比誰更出名----這麽理解是很愚蠢的。
我隻是說了一個現象:聽流行音樂的人多了,去教堂的人少了。如此而已。如果人們非
要堅持對我的誤解,那麽我也有權利停止為大家的演出。”
試想一個正在如日中天的年輕的歌星,忽然停止所有的演出,需要怎樣的勇氣和誌氣。
名聲是靠別人捧出來的,得罪了觀眾就等於為自己的職業生涯畫上了句號,這一點列儂
當然應該知道。隻是他寧可沒有事業,失去榮譽,也不願意違心地取悅愚昧的人群。
除去才華以外,這一點,是他和無數毫無原則,一味媚俗的成功的“名人”之間最大的
區別。
Beatles 樂隊從此停止了演出,把自己關在錄音棚裏創作。不久,《Seargent Pepper\'
s Lonely Heart Club Band》問世了。在這張CD裏,Beatles 展現了驚人的作詞、作曲
才華。這張專輯被評為第一張真正把搖滾樂變成嚴肅的藝術的專輯,就如同宋詞忽然不
再隻是才子佳人的言情說愛,而開始象詩一樣言誌。Beatles開風氣之先,列儂成為一
代鼻祖,當然,也終於贏得了本該屬於他的名望。
列儂生前曾經這樣評論觀眾:“我們能做的就隻是像馬戲團裏的小醜一樣表演。我憎恨
為白癡演唱。他們什麽也不知道。他們什麽也感覺不到。他們需要我替他們表達自己的
感覺,他們隻會通過我或者其他藝術家找到自己想說的話。”
其實,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他們隻是需要一個理由來宣泄,宣泄他們的喜悅,也宣泄
他們的憤怒,列儂的才華,給了他們前一個理由,而列儂的個性,又給了他們後一個理
由。無論好壞,他總是眾矢之的。這一切他自己看得十分真切。終其一生,在盛名之下
,他從來沒有丟掉著他的傲骨和頭腦。
“恃才傲物”這個中國人特別喜歡拿來形容書生的詞兒,用來形容列儂其實再恰當不過
。列儂的一生鋒芒畢露、任性之極,而與之相稱的,他橫溢的才華,在上個世紀幾乎無
人能出其右。他的詩歌、音樂,讓我想起八大山人的畫、李白李煜的詞,它們讓人覺得
哪怕現實的生活再不如意,這世上總還有美好的東西值得你感動、留戀。
下麵我想舉出幾首列儂作詞作曲的歌,說說我的看法。
一。《姑娘》
“ 有誰願意聽我講一個故事,
關於一個曾經和我在一起的姑娘?
她是那種讓你失去了就非常非常遺憾的人兒啊,
可是回想起以前的任何一天,
你都不會後悔。
啊,姑娘,
啊,姑娘。。。。”
這首行雲流水的《姑娘》,一開頭就娓娓道來,引人入勝。而後,我們看他怎麽回憶這
個“姑娘”。他是不是要說她長得多麽美麗?他是不是要說她為人多麽可愛?他是不是
要說他現在多麽思念她? 沒有。歌詞忽然換了一個很獨特的角度:
“ 她是那種就喜歡當著你朋友的麵
貶低你的女孩兒,讓你覺得象個傻瓜一樣;
而你要是誇她穿得漂亮,她則不理不睬,故意裝酷。”
喜歡當著人家朋友的麵貶低男友,這在古今中外都是一大討厭之舉。聰明的女孩兒總是
知道在外人麵前給自己的愛人留麵子。可見這位姑娘的任性,不成熟;至於第二句,則
更是體現出她的幼稚逞強了。
他對她的回憶,隻有這兩句。沒有讚美,沒有相思。歌到這裏,就快完了。可是從反麵
這獨到的兩筆,恰恰說出了他曾經對她的了解和遷就,給整個歌詞,給他的懷念,加上
了沉沉的分量。兩個人之間要又多深的淵源,才能產生這樣的包容和憐愛,這一點是無
論說多少讚美之詞都很難體現的。古詩詞裏有所謂“白描”的手法,寥寥數筆,勾勒出
一幅韻味無窮的圖。列儂的描繪輕輕抓住感情的脈絡,簡練無聲地感染了你。
看看我們身邊的流行歌曲,滿嘴是“愛”啊“思念”啊“花”啊“雨”啊的,實際上空
無一物;而這首曲子,短短幾行,沒有一字提“愛”,因為作者已經沒有必要再去描繪
他的那個“姑娘”了。每一個曾經相愛過的人,心中都會浮現出那麽一個影子,他的那
個“姑娘”,也讓你想起自己的愛人,那個可能有著很多缺點,卻被你寬容,愛憐和記
掛著的人。列儂的文筆之妙,眼光之獨特,於此可見一斑。
二。《朱莉亞》
“ 我所說的一半話都是沒有意義的,
但是我重複著,呢喃著隻為了找到你啊
朱莉亞
朱莉亞,大海的孩子,召喚我
於是我為你唱著這首愛情的歌
朱莉亞,貝殼的眼睛,海風的微笑,召喚我
於是我為你唱著這首愛情的歌
朱莉亞
她的頭發象流動的天空
輝耀,閃爍
在太陽下。
朱莉亞,拂曉的月亮,撫摸我
於是我為你唱著這首愛情的歌
當我不能用心去歌唱,
我的理智仍然在說 ------
朱莉亞
朱莉亞,酣睡的沙灘,沉默的雲,撫摸我
於是我為你唱著這首愛情的歌 ------
朱莉亞.....”
現代詩歌中有幾首比這篇歌詞更加優美呢?列儂是個傑出的詩人。讀他的自述,他回憶
小的時候非常沉迷於文學和詩歌,寫了無數短詩,但是因為當時的社會風氣崇尚的是科
學家,學校裏培養的都是理科生,他的姨媽更是認為搞藝術沒有出路,燒了許多他寫的
詩,以至於他總是把最心愛的稿子藏在床單下、枕套裏,萬一被發現了就撒謊說是班上
某個同學交不出語文作業,讓他幫忙代寫的。
這首歌中的朱莉亞,不是別人,正是列儂自己的母親。
朱莉亞一直都是他心中一個解不開的結。約翰列儂的母親是個頗有才華和美貌的女子,
在他出生不久就和他的父親離婚了,而把幾歲大的列儂交給了自己的姐姐撫養。從此他
在姨媽家長大,而自己的親生母親,卻與別人結了婚,隻是每隔一段時間來看看他。他
回憶說姨媽對自己很好,但是從小就有一種深深的被人遺棄的感覺。這樣持續到他17歲
那年,他要上大學了。他想上藝術學院學繪畫,可是姨媽指望他掙錢養家,所有的人都
反對他的想法。這時候,隻有他的母親,支持他上藝術學院。最終列儂如願以償,和母
親的關係也慢慢親密起來。他時常回家看望母親,朱莉亞.列儂自己很會彈 Banjo (一
種類似吉它偏小的樂器),於是也經常教他。可是就在他剛剛開始覺得重新得到了母愛
的時候,朱莉亞.列儂在他18歲那年橫死於一場車禍。
多年後,列儂寫下了這首歌。知道了它的背景,再去聽時,便有了更深的感觸。裏麵的
“我”重複地呼喚著“朱莉亞”,便是他心中解不開的,對死去的母親複雜的依戀之情。
而這首歌還有第三個層次。它其實寫了兩個女人。最初的意象是列儂的母親朱莉亞,慢
慢地這個形象變成了另一個人,那個“大海的孩子”----小野洋子。
洋子和列儂的故事,想必已經盡人皆知。這首歌同時寫他對兩位女性的感情 ---- 對母
親的懷念和對洋子的渴望。他是把洋子當做了自己早早便失去了的的母親,其實每一句
話都是寫洋子的:“貝殼的眼睛,海風的微笑”,“她的頭發象流動的天空 輝耀,閃
爍 在太陽下。”“拂曉的月亮,撫摸我”“酣睡的沙灘,沉默的雲,撫摸我”是他對
洋子的聯想。在洋子那裏他真正感到了歸依。
對於這個在美國出生的日本女子,這個前衛的畫家,行為藝術家,我不想做過多的評論
。列儂自己曾說:“‘前衛’這個詞一旦成為一種流行的概念,這本身就是對‘前衛’
最大的否定。‘前衛’的東西是不應該有任何標簽的。”
----這基本上也就是我對小野洋子的藝術的看法。洋子和列儂的婚姻受到了巨大的非議
,人們責怪她象個女巫一樣迷住了才華橫溢的列儂,致使他和樂隊其他成員不合,最終
拆散了Beatles樂隊;也使他為人越來越偏激,等等等等。。。。其實我覺得,洋子不
過是個非常聰明,有個性,也很有才華的人罷了。她以自己的魅力吸引了列儂,使得他
心甘情願地放棄了原來的生活和朋友,因為他覺得和她在一起更加投契。她不屑做他生
活上的點綴,而是成為了他思想上的至交,這有什麽不對呢?
我象許多人一樣,並不欣賞洋子的藝術,可是讀著這首歌,卻清清楚楚地看到,列儂早
已作了他自己的選擇。對洋子的愛,糾結如此之深,刻骨銘心。無論世人怎樣看待,對
他自己來說,早已經沒有回頭的路可走了。
象那些優秀的藝術家一樣,列儂能夠用文字和音樂成功地表達出自己在生活中體驗到的
各種感受,他的創作是生動的,真實的,千變萬化的。他的生活便是創作,創作便是生
活。《Nowhere Man》描寫作曲的疲憊,思考的迷惘;《Yer Blues》描寫孤獨絕望和抑
鬱自殺的心情,真切深刻,氣勢磅礴:
“ 蒼鷹啄我的眼,
毒蟲蝕我的骨,
我真是孤獨啊,
甚至痛恨自己的音樂!
可如果我還活著,
姑娘,
你應該知道那是為了什麽。”
鏗鏹的伴奏聲中,他的歌聲有如被縛在天涯的普羅米修斯的咆哮。在這裏還有一點很特
別,那就是末尾的電子吉它的旋律。歌詞剛剛結束,背景寥落的鼓聲中,突然橫闖進一
陣旋律。我一直很想知道這段是 George Harrison 彈的還是列儂自己彈的。撥弦的手
指上仿佛帶了一種金屬的“撥子”,就象在我們的琵琶演奏裏經常看到的那種,因為在
一開始你可以清楚地聽到“倉啷”一聲,金屬劃過琴弦,仿佛可以看到兩根手指飛掠過
琴麵,一下子握住了那跟弦,然後便有了反複有力的琴聲。
那一聲響,真象突然拔劍出鞘的聲音。“銀瓶乍破水漿崩,鐵騎突出刀槍鳴”用在這裏
很貼切;複又讓我想起“醉裏挑燈看劍”,那份霸氣而又蕭索的情懷。
同時他又寫得出《In My Life》這樣的曲子,憂傷而又沉靜,吟唱一份自己倍加珍惜的
愛情;《Strawberry Field》裏滿是童年的意相,深入人心。《Revolution》(《革命
》)表達了自己的政治立場,在當時的西方許多青年崇拜共產主義的時候,列儂唱到:
“ 你告訴我說要來一場革命,
好吧,其實我們都想要改變這世界,
可是你如果懷著破壞的思想,就請別來找我;
。。。
你告訴我說要來一場革命,
其實真正的禁錮來自於你自己的思想。
帶著毛主席的像章招搖過世,
朋友,
那樣做並不能達到你的理想。”
其實他本人也是非常liberal的,對美國的許多現狀不滿,可是卻不妨礙他有著敏銳的
洞察力和獨到的見解。
回想起來,他的那個時代有過許多的風雲人物:肯尼迪那樣天才的政客、夢露那樣絕色
的尤物、貓王那樣迷人的偶像。。。後來他們都一個個地老了、或是死了。卻不曾有一
個人,象列儂那樣,在活著的時候就已代表了一種文化。
1980年,紐約的冬天很冷。來自一個精神錯亂的歌迷的幾聲槍響,帶走了列儂的生命。
彼時他剛剛四十歲。於是,生動的列儂,含蓄的列儂,鋒芒畢露的列儂,幽默機靈的列
儂,深思的列儂,隨便的列儂,這許許多多的他,就在一瞬間,同時離開了這個世界。
那一天,《紐約時報》上頭版印著這樣一句話:“音樂死了。”
於是人們開始懷念他。人們說他是一個音樂流派的奠基之人、他的名字將跟貝多芬、莫
紮特一起萬世流傳;人們說現在最著名的那些搖滾樂隊,幾乎無一不深受他的影響。。
。。。。
可是:
還記得他和他的Beatles創造的那個讓紐約城萬人空巷的奇跡嗎?還記得年輕的列儂是
怎樣麵對著Shea Stadium的六萬觀眾嗎?人們的尖叫嘶喊聲遠遠蓋過了他們的歌聲,以
至於他們唱得聲撕力竭,卻從頭到尾聽不到自己的聲音。
還記得當時的列儂怎樣在電子琴前,用胳膊肘劃出一串串的音符,即興為他的同伴伴奏
嗎?他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個目光都引來幾萬人不約而同的瘋狂;讓男孩兒激動得要跳
過警察組成的人牆衝到他麵前,讓女孩兒激動得失聲痛哭、有的幹脆當場暈倒。而他,
一邊蹦蹦跳跳地彈著琴,一邊因為自己被這噪音吵得什麽也聽不到、也不知道彈的是什
麽而放聲大笑。
還記得那天,他那倜倘激揚的意氣、韶華盛極的風光嗎?
我們其實不必太為他的早逝而傷感:因為每個人都會死的。卻沒有幾個人,象約翰.列
儂那樣,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