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紅月

夕陽下山變藍了月染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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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忘記

(2008-03-20 04:26:11) 下一個
人的大腦大約有140億個神經細胞元, 這140億個神經細胞之間由突觸聯係著,組成了一個龐大的信息儲存庫,負責儲存人們感知過的事物、思考過的問題、體驗過的情緒與情感、做過的動作等等。

人們習慣了為自己強大的記憶而驕傲,並且不斷開發和加強他們的功能。曾有報道說,美國紐約一所中學的生物教師霍華德·貝格在1990年以一分鍾閱讀並理解25000字的速度,被載人《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他接受了一家雜誌的采訪和測試,采訪者給了他一本剛剛印刷完畢的《戴安娜傳》,這是本厚達320頁的書,僅僅花了五分鍾便讀完了這本書。然後他接受提問,結果令人咋舌:10個問題中他競準確無誤地答對9題。

麵對人類變得越來越強大的記憶,要讓大腦學會忘記,似乎越來越不容易了。因此,學習如何忘記該忘記的,丟掉該丟棄的,放下該放下的,似乎成了一種很深奧的學問。

記得有個故事說,阿拉伯著名作家阿裏,有一次和吉伯、馬沙兩位朋友一起旅行。三人行經一處山穀時,馬沙失足滑落。幸而吉伯拚命拉他,才將他救起。馬沙於是在附近的大石頭上刻下了:“某年某月某日,吉伯救了馬沙一命。”三人繼續走了幾天,來到一處河邊,吉伯跟馬沙為了一件小事吵起來,吉伯一氣之下打了馬沙一耳光。馬沙跑到沙灘上寫下:“某年某月某日,吉伯打了馬沙一耳光。”  當他們旅遊回來後,阿裏好奇地問馬沙為什麽要把吉伯救他的事刻在石上,將吉伯打他的事寫在沙上?馬沙回答:“我永遠都感激吉伯救我,我會記住的。至於他打我的事,我隻隨著沙灘上字跡的消失,而忘得一幹二淨。”

記住該記住的,忘掉該忘掉的,說起來好像很容易,但是做起來可就很不容易。從古至今,有多少人因為放不下他們的愛恨情仇,埋葬了自己快樂,斷送了自己的一生。

我的朋友小A,就是因為忘不掉那段失敗的婚姻,一直糾纏在愛恨之中,消沉的生活在前夫的陰影裏,總是開始不了自己新的人生,日子如同沉重的磨盤一天一天在心裏碾過。讓人看得又心酸,又無奈。

所以,我們應該學會忘記。

學會忘記輝煌,因為那已隨著時光的流逝一去不返。

學會忘記失敗,是為了明天的成功。為一時得失所羈絆,會失去人生成功的機會。

學會忘記痛苦,是為了迎來明天的幸福。

學會忘記煩惱,是為了可以輕鬆麵對未來,體味人生的多姿多彩。

學會忘記憂愁,是為了可以盡情享受生活賦予你的樂趣;

學會忘記他人對你的傷害,是為了讓自己變得寬容豁達。

學會忘記,忘記我們對他人的付出,因為我們不貪圖回報;忘記他人對我們的誤解,因為相信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

學會忘記,就是要學會掌控自己的生活,學會做自己生活的主人。無法忘記過去的人,常常會連今天也失去,沉迷於昨日的人,很可能會錯過了明天的精彩。

正所謂:任憑潮起潮落,雲卷雲舒,我自閑庭信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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