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權在4月11號去登記結婚,那處工作人員告之明天再來,帶兩個公證人,結婚才能成立.
緊鑼密鼓的找到了梅和瑞,第二早飛馳而去登記處.
進禮堂前簽名簽錯了,我簽了權的位置,手忙腳亂的.旁邊人哈哈大笑.那日的牧師是個黑女人,很NICE.她讓我們牽手站在一圈花環下,聽她講以後將永遠相隨無論是病痛還是貧窮,然後把戒指脫下.我們慌張的從手上脫下,我又馬上給權帶上.黑牧師大笑,說:NO, WAIT.NOT YET.我隻好又把權已帶上的戒指拔下,跟著黑牧師講著誓言才給他帶上,結果又錯.黑牧師說他應先給我帶上,笑話百出.結婚時身上沒現金,還和瑞借了$20,象足革命時期貧困夫婦.
那日權和我都穿著拖鞋,但那日,是很開心的.離開路上倆公證人逗趣說剛才狀況百出,權解釋說:第一次,第一次.中午和我們兩個公證人吃了飲茶,才把她們送回去了.
和權在SANTA MONICA海邊散步,看著海邊戲水的人群,陽光午後的海洋,我問他:上帝對你不錯,對吧?
他說:是啊!
我說:那麽說真的,上帝給你最好的一個東西是什麽,說真的好嗎,別講好話騙人的.
他說:是你啊!
我說:真的嗎?真的啊!
還看到明星在SANTA MONICA拍戲,是ALICIA 和龍兄鼠弟的演弟弟那個.
我的新工作的順利實現,上帝還讓我沒那麽快上班,25號才上.
美妙絕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