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往往是通過房產經紀人,但溫哥華的房產經紀人良莠不齊,運氣不好的話,會受騙上當,買回麻煩來。
我的經紀人講一口流利的北京話,我是看了他的廣告後才打電話給他,他很熱情,我就很信任他,看房後的第二天,他就讓我簽一份合同,就象買保險的那位經紀人一樣,但我沒有馬上簽,這位經紀人經常給我們打電話,我們打電話給他的話,他也很快的會給我們回電,隨叫隨到,等到我們簽了合同後,找他就不容易了,這倒也算了,最讓我失望的是,到了交房的那一天,他卻忘了,還是我打電話給他告訴他我拿房子的日子,他才匆匆開車過來,把鑰匙交給我。他所做的一切隻是為了他自己,也就是說“虎頭蛇尾”,房子買出,他的錢賺到了,後麵的事情他就不管了,連顧客房子拿到沒拿到他都不過問。不過他也有些“鼠目寸光”,因為做這種工作一定要口碑好,大家會一傳十,十傳百,那麽就是不用做廣告,生意也會不斷而來。他讓我失望,那就到此為止,至少我不會再宣傳他了。不久前,這位經紀人還給我打了電話,開始他還關心的問我,是否找到工作,隻到電話的最後一句話,我才知道他打這個電話的真正目的,他說:如果你的朋友需要買房的,請你把我介紹給他們。這就是一大串“熱情”關懷的真正目的。今年的聖誕節他還給我們寄來賀卡,結果把我們的名字也寫錯了,真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後來我認識了一位也是我的經紀人經手買房的朋友,談起這位經紀人大家都有同感,就是不太誠實。
不過我總算幸運,我買的房子還算滿意,至少沒什麽大毛病,價錢也算過得去。我認識的一位朋友可比我慘了,她買房化了很長時間,她自己都承認看花了眼了,結果還是買了不稱心的房子,最大的毛病是,貨車(裝貨的火車)天天要開過她家附近,貨車一經過其碼半小時,聲音很響。她說買以前經紀人也帶他們去看過房,而且是看過好幾次,並沒有貨車經過,雖然他們也注意到家的附近有鐵軌,但經紀人從沒有告訴過他們貨車會經過,在他們猶豫不決時,經紀人告訴他們這間房別人也在看,確實有一晚他們去看房時看到前麵一對人剛看完離開,也是他們的經紀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才決定趕快買下這房子,生怕被別人搶去。搬進去後才發現貨車的問題,已無法更改;並發現洗衣機是壞的不能用,這下找經紀人可不容易了,打了好幾次打電話才聯係上,最後商談了幾次經紀人才肯出點錢換了新的。
所以,在簽合同之前,一定要把一切都搞定了,也就是經紀人還在有求於你時,再簽合同。先小人後君子,這樣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