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投票日,上午老板忽然召集大家開會,到會議室大家坐定後,老板說:
“今天你們如果早上沒有去投票,可以早15分鍾下班去投。”
大家問:“That's it?”
“Yes。”
整個會議就是宣布這個一句話的通知。本州投票截止時間是晚上7點,天氣預報說5點有雨,大家其實都提前很多就走了。
我和老公開車去我家小區附近的小學校投票的路上,我說:
“我到現在也不知投誰,不管投誰都怕以後後悔。”
老公說:“那你就別投了,跟我進去,等我投完就走。”
我說:“要不我就投你的反麵,告我你投誰,我就投另一個,這樣咱倆就抵消了,將來不會後悔。”
老公說:“你簡直是在說笑話,這麽嚴肅的事情你也想play game?”
我是真的那麽想來著,我們倆投兩個不同的候選人,既不浪費自己那莊嚴的選舉權,又不用擔心自己的那一票影響到最終結果讓自己將來失望,很阿Q吧。
正猶豫投還是不投,小學校到了。走進設在學校體育館的投票大廳,突然有了神聖的感覺,不由自主就掏出了駕照。我像四年前一樣選擇了觸屏投票,輪到我時終於決定了總統的一票投給誰。
選舉日這天除了選總統,還要投票選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本州代表,法官,以及州長和州裏的其他官員。我平時從不關心政治,雖然那些名字在競選造勢的牌子上看熟了,卻不知他們做過什麽,能做什麽。隨便投了幾項後,覺得這麽選是欺騙自己,於是回過頭把總統以外的投票都取消了。最後幾頁是本州的5個提案,也是事先沒看過的,臨時在屏幕上讀了要點,覺得自己還是有傾向的於是就投了。
不管怎麽說自己也算是投下了莊嚴神聖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