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的車故事(三)
(2009-05-04 2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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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號車(89年 TOYOTA CAMRY 自動,深藍)
買 - 96年6月30日,55,404邁,$5,850
賣 - 03年10月17日, 120,000+邁,捐救世軍
五號車是四號的繼任。從第五號車起,我們買車的檔次來了一個飛躍,當然前麵四輛都是在我們倆都是學生時買的。買五號時我已經工作近兩年了,我們看報紙不再看一千元的車了。老公這時還是一味地隻看HONDA車,我建議把範圍擴大到 HONDA ACCORD 和 TOYOTA CAMRY,這樣可以有更多的選擇。結果這次買的是一輛89年的CAMRY,58000邁,5850刀。這是我們買車史上繼二號車以後的第二個好交易,至今我還記得賣給我們車的那家主婦的模樣,她賣的車是他21歲的兒子開的,而她身邊的小女兒隻有兩歲,兩個孩子之間沒有別的孩子。
自從開上了CAMRY,我就一直覺得CAMRY要好過ACCORD。這輛車我們開了7年,除了正常維護,也沒花什麽錢修理,非常高效。
96年底我換了工作,上班比以前近了,上高速之前的路稍微長了些,就在這段路上被別人追尾過兩次。
第一次是上班路上,停在紅燈路口,被一個黑人女孩兒追了尾。雖然以前坐老公的車經曆過幾次,我自己還是第一次經曆。當時我下車和她交涉,她說:“你看燈已經變綠了,咱們別擋著後麵的車過路口,還是往路邊挪一點吧”。我想有道理呀,就坐上車往路邊開,等我停好往後一看,那女孩開著車從我旁邊跑了!她穿著那種護士上班穿的花布上衣,我猜想她就在前麵那家醫院上班,可那又怎麽樣,我還能找到她嗎?以前遇到過幾次車糾紛,從來沒見過逃跑的,真讓我長了見識。下來看看後保險杠,被撞凹了一些,要是保險公司賠償大概能有三百左右吧。不過我猜這女孩很可能沒買保險。
第二次被撞是下班路上,離上次的地點不遠,是被一輛修電器的卡車撞的,這次開車的是個白人,我們叫來警察,很順利地交換了信息。警察說報告要等一個星期才能出來,不過責任是很明確的,我可以給那人的保險公司打電話,不必等警察報告。我給保險公司打電話時還記錯了那人公司的名字。保險公司問我車主名字,我說是公司的車,但我說的公司名保險公司查不到。我又給警察打了電話,警察還記得我,馬上告訴我我說的公司名字是錯的。這次賠償修後保險杠的錢是三百多,我們拿到錢通常是不會真的去修的,保險杠就是幹這個的嘛。
除了我每天開它上班外,還去過不少地方玩兒。州內的地方就不細述了,太多了。97年聖誕節去了New Orleans,98年春假去了佛羅裏達的Destin,99年紀念日去了多倫多,尼亞瓜拉大瀑布。
99年感恩節開著它東部遊去了費城,紐約,華盛頓DC 等城市,還去了住在新澤西的朋友家和住在馬裏蘭的朋友家。
在進費城之前將近60邁左右的地方吃了一張超速罰單,內容是“75 &3362 &&A2-15 Exceed 55 MPH in other loc by 15 MPH”。在離城市60邁遠的高速上開70邁,簡直太正常了,我那時每天上班在市區都要開80邁呢。我們當時是緊跟著前麵一輛車開的,警察追上我們時我們真沒覺得是因為超速。當警察告訴我們罰單原因時,我和老公同時問他為什麽不追我們前麵那輛,我們是跟著那輛車的。警察說:“不管前麵那輛車是什麽速度,隻要你們超速了我就可以抓你”。這其實就是我們常說的欺生,外州車牌的車很容易被抓。想起前些時看過一個笑話,說一個人吃了超速罰單,問警察為什麽不抓前麵那個超速的,也不抓後麵那個超速的,警察說:“你釣過魚嗎”?那人說:“釣過”。警察說:“你釣過所有的魚嗎”? 嗬嗬,和我們的遭遇差不多。那張罰單是$123,支票是回家後寄給賓州的Commonwealth的,當時還猶豫交不交,因為聽說在外州吃的罰單可以不交。最後還是決定守法交了吧。到了新澤西的朋友家,說起吃罰單的事,朋友說你在這裏吃還算好的,要是在 Turn Pike 上吃罰款要加倍的。
從紐約出來我們的下一個目的地是馬裏蘭州的朋友家。那天本來預計天黑前能趕到,可是後半程又趕上瓢潑大雨,天完全黑下來了我們還在大雨中艱難地開著。雨刷打到最快速一段時間後又出現了雨刷飛出去的情況,這次可是在州際高速路上,所幸掉的是右邊的雨刷。當時的路段裏有六個車道,我們在比較中間的車道上,要是左邊雨刷掉了,就是開到路肩都是很困難的。那天在大雨中開了好幾個小時,比預計的到達時間晚到了好幾個小時。那時也沒手機,朋友一家一直等著我們吃晚餐,一直到九點多才等到。
03年初我們買了新車,女兒當時上高中需要開車,就把五號車讓女兒開了。說起來女兒開車的第一個學期還真沒出什麽麻煩,聽很多朋友說孩子剛開車時總得花錢修車,我還覺得我女兒表現不錯呢。沒高興多久,也就是她開始接手五號車一個多月吧,在剛出學校的路上撞到前麵一輛同學的車。那條路上每天下課時間高中學生開車總喜歡逞能開快車,生怕別人說自己慢。前麵一輛車到了一個路口轉彎減速,女兒來不及減速撞了上去。撞別人的車保險公司賠,自己的車沒買雙保,就沒人賠了。當時那路的限速是40邁,剛出學校好像還來不及加到那速度,可是我家車撞得前蓋都彎起來了,車子前半部分看上去很慘。這輛我們二手車裏開的時間最長,走的裏程最多的五號,就這樣完成了曆史使命。
這車怎麽處理呢?賣是賣不出去了,也許能讓印度人來300塊開走,可還是別麻煩登報了。當時老公去出事地點幫女兒和警察交涉完後還是把車開回來了,這說明車子還是能開的,於是我們給救世軍打電話問這樣的車收嗎,回答說能開就收。於是老公開著這輛車在前,我開著新車在後,怕車出問題不敢開快,路又遠,好不容易才開到救世軍的接收捐獻的地方。還好人家看了車還很樂意地收了。查了一下汽車捐贈收據,日期是2003年10月17日,裏程是12萬邁。要不是撞了,這車還有得開呢,開到18萬邁也是有可能的。
六號車(90年 HONDA ACCORD 自動, 深灰)
買 - 97年8月25日,90,752邁,$6,650
賣 - 02年12月30日,140,000+邁,捐教會
二號車賣了一個星期後買了六號車。這車買得太倉促,裏程太高,價格偏貴,性能比五號差遠了,開遠路從來不用它,還花了不少錢修。總共開了五年多,02年底以前又有大件出了毛病要花錢修車了,我們核計一下該買新車了,就把它捐給一個教會了。這是二手車裏賠錢最多的一輛。
七號車(03年 TOYOTA CAMRY 自動, 銀灰)
買 - 03年2月5日,新車,$18,000
淘汰了六號車,家裏就剩一輛五號了。那幾年我和老公 上班地方很近,開一輛車就夠了,可是女兒已經拿了駕照,也需要一輛車。2003年早春,我們來美國整整12年了,已經開過六輛二手車,終於買了我們家的第 一輛新車。我們家車換機油,換閘,換電池,換輪胎等工作都是老公親自做,這新車呢他就更上心一些,到點就換,所以保養得不錯。因為這輛車還在開,有關它的 故事不在這裏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