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開國之初,隨著大規模對敵作戰行動的逐步結束,我軍武器裝備的來源,麵臨著由以繳獲敵人為主向以自己製造為主的曆史轉變;與之相適應,武器裝備的建設,也麵臨著由雜式向製式的曆史轉變。以蘇製武器為藍本實現我軍武器裝備的製式化,在當時有著曆史和政治的必然。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中國人民誌願軍用過去革命戰爭中繳獲敵人的武器裝備入朝作戰,這顯然不是長久之計。在武器裝備來源嚴重不足,完全靠自力更生製造武器又無法保障的情況下,惟有向蘇聯尋求援助。於是,隨著戰爭的消耗,誌願軍入朝作戰初期使用的從蔣軍手中繳獲的武器裝備,開始逐步為蘇製武器所替換。同時,為適應人民解放軍正規化和製式化建設的需要,中國還爭取獲得蘇聯在武器生產製造方麵的技術援助。根據有關協議,蘇聯在向我國出口部分1933年式7. 62mm托卡列夫(TT-33)手槍的同時,於1950年底至1951年初協助我國生產仿製的TT-33手槍,並定名為1951年式7.62mm手槍。作為第一型我國自己生產的手槍,該槍很快地被送到抗美援朝前線,不僅裝備給中國人民誌願軍,同時也裝備給朝鮮人民軍,為奪取抗美援朝戰爭的勝利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51式手槍是54式手槍的初期生產型,兩者結構完全相同。事實上,從51式到54式幾乎完全按照蘇聯模式,走了一條由TT-30到TT-33的道路。經過3年磨合,在材料、工藝以及品質上都有較大提高的手槍開始正式大批量生產,並被正式定名為1954年式7.62mm 手槍。為了與51式手槍有明顯區別,早期生產的54式手槍取消了握把護板中間圓內的五角星圖案,直到1963年以後生產的54式手槍,才又在握把護板中間圓內恢複了五角星圖案。[1]
54式手槍的結構設計,集中體現了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勃朗寧戰鬥手槍設計思想的精華,同時也體現了蘇聯槍械大師們簡單、質樸、可靠、實用的設計思想。盡管54式手槍早在它的前輩TT-30/33問世時就已經落伍,但它仍然無愧於一代名槍,托卡列夫也無愧於一代槍械大師。54式手槍結構簡單,全槍隻有46個零件。但就是這樣"簡單"的一支槍,體現了幾多可圈可點之範例。
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典範54式手槍由槍管、套筒、套筒座、複進機、發射機、彈匣及瞄準裝置等7大部件組成。在結構設計上,包括槍管上的閉鎖突筍、鉸鏈,框式扳機架、片狀扳機簧,帶有待擊卡槽和保險卡槽的擊錘,以及空倉掛機部件、彈匣卡筍部件等,充分繼承了勃朗寧戰鬥手槍的特點,其槍管短後坐自動方式和空倉掛機方式更具有典型的"勃朗寧"特征。然而,54式手槍在繼承傳統結構的同時,也有許多創新之處。
托卡列夫手槍采取了現在稱之為"模塊化設計"的方法,設計了可以方便卸下的發射機組件、握把護板組件、扳機組件、槍管結合軸卡簧、扳機簧、槍機等,使手槍在工廠的裝配與在部隊的勤務分解幾近一樣。這些創新點在今天看來仍可以說是難能可貴的。例如,為了最大限度節省手槍的縱向空間,托卡列夫充分運用了"勃朗寧"善於用薄鋼板來製作手槍扳機、擊發阻鐵以及保險機簧的特點,但又避開了"勃朗寧"一件數簧,單簧單用,且形狀和熱處理加工不便的缺點,采用一件一簧,單簧多用模式,分別設置了扳機簧、擊發阻鐵簧和卡簧等 3個形狀非常簡單的板狀簧。其中,扳機簧兼有使扳機和半自動壓杆回位的雙重功能,同時有效地節約了握把縱向空間;卡簧不僅絲毫未占手槍的縱向空間,而且兼有套筒阻鐵回位和固定槍管結合軸的雙重功能;至於擊發阻鐵簧,隻要看看那相當緊湊的發射機組件,其優點不言而喻。凡此種種,都體現了設計者在實現加工簡便化、構造簡單化和結構合理化"三化一體"的匠心獨運。
威力與"體型"相結合的典範54式手槍既是一般軍官使用的自衛手槍,又是一般戰鬥人員使用的戰鬥手槍。從自衛手槍的範疇而言,54式手槍采取了利於成年人接受的適中"體型",其戰鬥全質量接近1kg。
我們先從軍隊社會學的角度來評估54式手槍體積質量的大小。假定2名軍人的身高分別為1.60m和1.80m,握持或背挎54式手槍,本人感覺或旁人看起來都挺合適而不會顯得過大或過小。這正是一支普遍裝備使用的製式手槍最基本的要素,即必須滿足軍人以及軍隊隊列整齊協調的外在觀瞻需要。
54式手槍使用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雖比世界上典型的戰鬥手槍,例如美國柯爾特M1911A1手槍和比利時勃朗寧M1935大威力手槍口徑小得多,但威力卻毫不遜色。難怪港、台以及日本乃至東南亞一帶提起TT-30/33(包括前東歐各國以及我國的仿製品)頗有一些"談虎色變",並且將其稱之為"大黑星"手槍(其黑色的握把護板上有五角星圖案),有資料甚至還告誡:街上一般的果皮箱、垃圾桶、汽車門等,雖可防"柯爾特"和"大威力",卻難禦"大黑星"。一旦遇到"大黑星",應躲到大型消防栓、生鐵郵政筒或兩層磚牆之後才安全。
54式手槍是便攜性和威力的有機結合體,可謂質量最小的戰鬥手槍和威力最大的自衛手槍。幾乎所有使用者都不會感到54式手槍過大過重;同時,幾乎所有的使用者都感到54式手槍的威力值得信賴。許多同誌每每談及64式手槍或 77式手槍的小巧時,往往津津樂道,常常愛不釋手,然而一到真正執行任務的時刻,卻大多選擇54式手槍,個中原委,不言而喻。誰都不諱言這樣一個真理,那就是"槍臨到用時,頂用是第一位的"。
作為20世紀30年代托卡列夫手槍的傳承品,54式手槍的結構不可避免地有著鮮明的時代性和曆史的局限性。
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世界上的手槍主要是以小型自衛手槍為主,而戰鬥手槍卻僅有美國的柯爾特M1911/1911A1 11.43mm手槍和德國毛瑟M1896 7.63mm手槍等屈指可數的幾種。這個時期的手槍結構,絕大多數都可以看到"勃朗寧"的影子。例如,這個時期絕大多數的自衛手槍是采用平移擊針擊發機構,單動式發射結構;除少數幾種手槍采用擊錘打擊擊針外,大多數手槍采用擊發阻鐵直接控製擊針的方式。TT-33手槍采取外露擊錘的單動發射機構,在當時是最可靠的結構,並在總體上將自衛手槍與戰鬥手槍合而為一,從自衛手槍的角度來看,它代表了20世紀30年代以前的最高水平。
然而,1929年德國瓦爾特PP 7.65mm手槍問世,揭開了手槍結構革命性的一頁。瓦爾特PP手槍第一次把當時廣泛應用於轉輪手槍的雙動發射機構,成功地應用到自動手槍上,把自動手槍與轉輪手槍的優點合而為一,從而使自動手槍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操作及攜帶方便性有了一個劃時代的飛躍。相比之下,有著"勃朗寧"血統的54式手槍就遜色了。
特別應該指出的是,54式手槍的"勃朗寧"發射機構,在使用安全可靠性和操作方便性方麵,與"瓦爾特"的發射機構相比,實在是不能同日而語。事實上,54式手槍在多年的軍役中,暴露的一個致命弱點,就是它在保險之後,擊錘仍能向後扳倒,所以容易出現"走火"現象。在戰鬥使用中,若在膛內有彈的情況下裝定保險,同樣存在"走火" 的可能。因為54式手槍惟一的所謂"保險"機構,是發射機構的"二道擊錘"。而裝定這個保險時,通常是以右手握槍,右手拇指先扳住呈待擊狀態的擊錘,右手食指扣壓扳機使擊發阻鐵解脫擊錘的待發卡槽,接著食指放開扳機,右手拇指慢慢放回擊錘,直至擊發阻鐵扣住擊錘的保險卡槽使發射機構呈"二道擊錘"。如此這般來裝定保險,實際上是先曆險再保險,一旦操作不慎就會有危險。這對於一個不熟練的使用者來說,安全隱患不言而喻;即使是對於一個十分熟練的使用者來講,也難免有失手的顧慮。倘若在惡劣環境(例如在泛水、低溫)條件下使用,持槍手有些滑或有些僵,"走火"的可能會更大。所以, 54式手槍是一支可以滿足一般使用卻不能滿足特殊使用的手槍,因為在特種作戰行動中,一旦稍有閃失哪怕是"走火",往往可能鑄成不可補救的大錯甚至是顛覆性的後果。
不過,就加工製造來說,國產54式手槍可以當之無愧地講是"青出於藍勝於藍"。建國初期,蘇聯援助給我國為數不多的一批TT-33手槍,直到20世紀70年代還能在一些部隊裏看到,其最典型的標誌是在握把護扳中間五角星與圓圈圖案的空間有"CCCP"字樣。將這些槍與我們的54式手槍相比,還真有一些相形見絀。我國1963年以後生產的54式手槍,加工技術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的程度。兩支槍擺到一起,從外觀上一眼就能分出哪個是54式,哪個是TT-33。早期的54式手槍應該說是TT-33的"克隆",隨著生產的不斷深化,54式手槍的品質也逐步提高。例如,早期生產的54 式與TT-33一樣,槍管內膛不鍍鉻,後期生產的54式手槍槍管內膛鍍鉻,提高了維護性和使用壽命。此外,改進了擊針、擊針銷等許多零件。
54式手槍猶如一位"武生",從1951 年開始學藝至1954年正式登台,在保衛祖國的舞台上,已度過了50餘個春秋。而 TT-30/33手槍,在始作俑國的生涯也不過20餘年。20世紀60年代,當TT-30/ 33手槍退出現役的時候,54式手槍則剛剛開始自己的生涯,如今雖霜染須發,卻風韻猶存。當新一代國產戰鬥手槍開始裝備部隊的今天,不能不為54式手槍這位一生恢弘的"老生"詠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