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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安全專家解析菲警察營救人質事件中“十宗罪”

(2010-08-27 10:38:49) 下一個
英安全專家解析菲警察營救人質事件中“十宗罪”
2010年08月             新華軍事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8月24日報道,英國安全問題分析人士查爾斯·休布裏奇(Charles Shoebridge)稱,參與菲律賓馬尼拉巴士人質解救行動的警察顯示了很大的勇氣,但是對於這項任務而言,警察裝備與訓練都存在不足。曾在英國軍隊反恐部門和倫敦警務處總部工作的休布裏奇認為,警方在以下10個方麵應該做得更好:

    1. 缺乏專業訓練

    第一批試圖強攻的警察被人質劫持者、前警察羅蘭多·門多薩開槍趕下。“他們上車顯示了很大的勇氣。車上很擁擠,隻有中間一個過道。你一旦上去,有人朝你開槍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像這樣的突擊隊員應該是根據個人膽量、決心和攻擊性等性格特征精心挑選出來,然後再進行專門訓練。在這個案例裏,他們的反應和99%的普通人是一樣的,就是轉身、快速退出。他們看起來不具備完成攻擊的決心和攻擊性,”休布裏奇說。

    2. 缺少專用設備

    警察花了很長時間砸巴士窗戶,其實可以用炸藥(框架射孔炸藥)瞬間把窗戶和車門炸開。“他們沒有可用於爬入窗戶的梯子,把窗戶砸壞後卻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麽了,”休布裏奇指出,“他們看起來就像是一群搞破壞的人。”警察所用的武器也很不合適,有人拿手槍,有人拿衝鋒槍。理論上,他們應該攜帶適合在狹小空間使用的微型衝鋒槍。

    3. 錯失製服良機

    休布裏奇稱,在整個過程中出現過無數次可以控製槍手的機會,“談判人員一度離他很近,他也隻是把槍掛在身邊。警方完全可以製服他,而不必將其殺死”。

    4. 喪失擊斃時機

    視頻顯示,在劫持人質過程中,槍手有幾次是單獨站立的,狙擊手可以利用這些機會將他擊斃。“你是和一個不可預測、失去理性的人打交道。原則上,在談判過程中如果出現能結束這種局麵的機會,我們就應該把握住。要麽是警方負責人當時沒想到這個可能性,或者是他們考慮後還是決定繼續談判。”

 

  5. 應滿足槍手要求

    “我不知道為什麽當局不滿足他所有的要求,”休布裏奇說,“受武力脅迫而作出的承諾是不需要兌現的。沒人願意滿足恐怖分子的要求,但在這個案例中,並沒有恐怖組織涉入,也沒有要求釋放囚犯,他們其實可以滿足他的要求。他們可以恢複他的警察職務,然後可以因挾製人質立即將他投入監獄。”菲律賓政府實際上對槍手作出了妥協,但妥協得太少,也太遲了。菲當局答應重審他的革職案,而他卻要求正式取消革職決定,另外菲當局答應恢複其警官職務,不過這個消息是在槍戰開始後才傳到現場的。

    6. 不應電視直播

    槍手可以在電視上追蹤事態的發展,了解身邊所發生的一切,這是警方處理此事的一大缺陷。休布裏奇表示,警察應該考慮用柵欄或屏風把現場圍起來,不讓媒體拍攝,不讓挾持者了解外界的情況。

    7. 警方行動太暴露

    整個過程中,槍手都很清楚警方的一舉一動,不僅僅是因為整個事件被直播了,還因為警察移動很費力、很緩慢。警方並沒能讓他分心,也沒實現突襲的效果。

  8. 保護公眾不夠

    至少有一名圍觀者被擊中了,很可能是因為警方允許他們靠得太近。槍手使用的M16步槍射程可達1英裏,因此要防止有任何傷害事件發生是比較困難的。不過,警方可以做很多改進,“當你看到俯拍鏡頭時,就很清楚警方對地麵上的人群沒有什麽控製”。

    9. 讓親屬參與談判欠妥

    休布裏奇認為,親屬好友是把雙刃劍,他們可能對人質挾持者有影響,但卻很難控製他們的說話內容。在這個案例裏,槍手的弟弟加入了談判者的行列,然而,在某個階段他變得很激動,隨後警察便將他轉移出現場。槍手在電視上看到這一幕後也變得焦躁起來,據說,他開了一槍警告警方。

    10. 缺乏基本訓練

    在菲律賓的某些地方,如棉蘭老島,綁架人質並不是很罕見的事情,所以這個國家有一些能運用戰術、訓練有素的武裝力量。但是,23日參與解救人質的警察很明顯不是那樣訓練有素。砸開窗戶後,其中一個警察好不容易才往裏麵投擲了一顆催淚彈,不過,效果如何卻未知。休布裏奇強調,接受這種任務的特警,必須“不斷重複地訓練,根據某種特定情況反複地做精確性練習”。 (來源:中國日報網站 蔡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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