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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媒影射中國研製殲15存在知識產權問題(圖)

(2010-06-15 11:19:05) 下一個

俄媒影射中國研製殲15存在知識產權問題
2010年06月   來源:東方網

網上流傳殲15艦載機圖片

    據俄羅斯《獨立軍事評論》周刊6月11日報道,上周俄羅斯國內外媒體紛紛報道稱,中國已成功組裝了國產第4代艦載殲擊機殲-15的原型機,聲稱它是俄羅斯蘇-33的仿製型,理由是該型戰機是在中國2005年從烏克蘭采購的T10K試驗機基礎上設計而成的,采用了此前中國所未能掌握的折疊翼製造技術。相關消息表明,俄製武器在世界各地的盜版現象依然嚴重,莫斯科至今仍然未能有效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有關中國成功研製出殲-15艦載殲擊機的消息最初來源於《漢和亞洲防務》雜誌,而且聲稱中國今後將會批量生產殲-15飛機,計劃將其部署到中國首艘國產航母上,這艘航母則是中國從烏克蘭尼古拉耶夫“61名公社社員”造船廠采購的“瓦良格”號航母的仿製品。還有媒體披露稱,為了順利進行殲-15的飛行試驗,培訓海軍航空兵飛行員,中國準備建設和烏克蘭塞瓦斯托波爾附近薩卡赫試驗基地類似的地麵模擬試驗係統,修築模擬航母甲板跑道的地麵起降跑道,目前俄羅斯海軍“庫茲涅佐夫”號航母上的飛行員也在烏克蘭基地進行類似訓練。另外,中國曾經和俄羅斯談判購買50架蘇-33艦載機,後來大幅減少訂單至兩架,遭到俄方拒絕。蘇霍伊公司之所以停止這項合作,是因為公司得知中國需要這些殲擊機不是為了保護本國在世界大洋的利益,而隻是為了進行仿製生產。在此方麵中國可以稱得上是世界冠軍。

    俄媒體同時指出,仿製蘇俄戰鬥裝備並且以自有品牌批量生產在中國已有較長時間的傳統,比如殲-6、殲-7、轟-6、運-5、運-7和運-8分別仿製了米格-19、米格-21、圖-16、安-2、安-24和安-12,殲-11則是蘇-27SK的類似品,北京還大量出口這些飛機,在世界武器市場上和俄羅斯激烈競爭。

    實際情況並非完全如此,至少相當一部分不像個別媒體所報道的那樣,因為中國仿製品並沒有對俄羅斯產品造成非常嚴重的競爭。當然,外形上非常類似的俄製軍事裝備和武器仿製品出現在世界武器市場上和國際武器展上的現象也不能置之不理,它們不僅會在一定程度上與俄軍工產品形成競爭,更重要的是會破壞俄軍工係統產品在潛在采購商心目中的形象,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一眼分辨出哪支是卡拉什尼科夫步槍,哪支是中國步槍,雖然兩者之間在精確度和火力效果上差別巨大。

    俄軍事刊物指出,問題在於俄羅斯相關機構必須積極保護國家在武器裝備領域的知識產權,包括海外維權,必須在所有層麵上捍衛俄羅斯國家利益,不排除通過國際訴訟程序追究俄軍用產品非法生產者的責任。但是俄羅斯在此方麵的進展不是特別順利,原因有很多,比如不是所有戰鬥裝備都得到了應有的專利權保護,俄羅斯與此類問題相關的立法缺陷嚴重,俄方不善於同各種司法機關打交道,堅決維護俄國家及軍工係統的權益,另外俄方打擊武器盜版現象的法律鬥爭沒有得到政治行動的大力支持。在此方麵隻有美國人做得最好,華盛頓規定他國采購某種必要的高科技產品時必須承認美國武器裝備特定品牌的法律權利,如果不承認,就會遭到相應的經濟和政治製裁。俄羅斯當局在此方麵經常妥協,對某些違反俄聯邦武器裝備專利權的國家,如波蘭、捷克、保加利亞、中國等反擊不力,因此今後長時間內俄羅斯人還將會麵臨同樣的問題,會驚訝地發現俄設計局和企業研製的獨特戰車某些時候會以外形酷似而品牌不同的方式出現在世界武器市場上。(編譯: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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