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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悍馬"非彼"悍馬" 軍用悍馬與民品悍馬比較 | |
2010年02月 來源:新華網綜合 |
這是2009年6月2日在美國亞利桑那州斯科茨代爾市拍攝的一輛悍馬越野汽車。新華社/路透
美軍的悍馬車隊
2009年,美國通用汽車公司陷入困境,中國民營企業騰中一度無限接近收購“悍馬”這一越野汽車品牌。人們對於悍馬的印象源於美軍馳騁在戰場的軍用越野汽車的形象。但是,其實騰中當時計劃的收購隻是涉及悍馬的民用型號,而不涉及軍用型號。而且,民用悍馬的底盤和動力傳動係統基於GMC和雪佛蘭卡車,與軍用版不同;而美國軍用悍馬由美國汽車綜合公司生產。
悍馬軍車的血緣是美軍軍用吉普車
二戰期間的1940年7月11日,美國軍方向135個企業發出了研製一種輕型偵察車的招標書,條件苛刻而且時間緊,有福特等三家公司揭標,其中一家就是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生產最早期的吉普“WillysMA”。後來軍方綜合三家企業的產品優點,以WillysMA做基礎,委托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重新進行標準化設計,這種標準化車就是WillysMB。至二戰結束時,威利斯公司生產了36萬輛WillysMB吉普車。
1953年,商人凱賽購買了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更名為凱賽-吉普公司。1970年美國汽車公司(後被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兼並)購買了凱賽-吉普公司,又改後為吉普公司,該公司由商務汽車部和政務汽車部等兩個獨立部門組成。1971年政務汽車部成為美國汽車公司子公司-AMG汽車公司。
美軍悍馬車隊行駛在山區
民品測試
悍馬軍車的出世源於美軍車輛更新換代
1980年AMG承接美國軍方另一宗軍車設計任務,設計出Hmmwv越野軍用汽車。二十世紀70年代末期,美國陸軍根據越戰經驗,開始研發新一代的輕型多用途軍車,當軍用悍馬時軍方所要求的軍用車需要符合高機動性、多用途、有輪(非履帶式)等要求,簡稱HMMWV(High Mobility Multi-purpose Wheeled Vehicle),用以取代多款吉普車和各式四驅皮卡,目的是讓統一製式的輕型軍車能夠實現更簡便的模塊化維修和保養,提高機動能力。
民用悍馬非軍品
1983年美國LTV公司從美國汽車公司手中購入AMG汽車公司。1992年,AMG又轉入了Renco集團。同年,借助於在海灣戰爭中的優異表現,第一輛民用悍馬麵世,即悍馬越野車,立刻贏得了眾多青睞。由於優異的運行性能,被業內外人士譽為“越野車王”。後來,因為種種原因第一代民用悍馬於2006年停止生產。
1999年,通用汽車公司從AM General取得了悍馬的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
軍用悍馬
民品悍馬
軍用悍馬
民用悍馬
軍用悍馬
民品悍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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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品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