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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M1918式勃朗寧自動步槍(組圖)

(2009-10-20 09:03:11) 下一個


M1918式勃朗寧自動步槍
(Browning Automatic Rifle)

 

M1918式勃朗寧自動步槍-主要數據

類型:自動步槍
設計日期:1918年
生產期間:1918年到1950年代
變型:1918A1,1918A2
類別:連發選擇性射擊
槍機:導氣式,開放式槍栓
口徑: .30(7.62毫米)
彈藥: .30-06斯普林菲爾德步槍彈(7.62×63mm步槍彈)
彈匣容量:20 發
全長:1214 毫米
槍管長度:610 毫米
重量:7.5 公斤(A1型)、9.2 公斤(A2型)
射速:300-450發/分;500-650發/分(A2型)
初速:805 米/秒
有效射程:600 米


M1918式勃朗寧自動步槍-武器介紹

 M1918勃朗寧自動步槍(簡稱:BAR),由約翰·摩西·勃朗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設計,在那場戰爭中隻有少量勃朗寧自動步槍服役,它主要用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原來是設計為單兵步槍,但是它實在太重(18.5磅),恰巧美國的步兵班需要重武器,於是作為班用自動步槍,每班3支,使得步兵班的火力大為提高。 通常勃朗寧自動步槍以其首寫字母“BAR”簡而代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BAR剛問世,就成為自動步槍的標準並且在日後的幾十年內一直延用。美國的軍用輕武器很少有像BAR那樣受到廣泛讚賞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和朝鮮戰爭的一些老兵對BAR這支可靠而又非常有效的武器還記憶憂新。雖然對槍的重量曾有一些不滿,但是在實際作戰的危急關頭,卻幾乎聽不到對此的抱怨聲。曆經三十多載,世界範圍內無計其數的戰場作戰已證實了BAR的實用價值。BAR的時代已經過去。但是,美國的軍用輕武器很少有像勃朗寧自動步槍那樣贏得較好信譽。從1918年法國戰壕的炮火洗禮到瓜達爾卡納爾的叢林戰,或酷寒的朝鮮長津湖,BAR都爭得了榮譽。

BAR的設計思想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法國戰壕,當時交戰雙方正陷入傷亡慘重的、持久的陣地戰的困境之中。美國於1917年4月6日參戰,但不久就發現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美軍裝備除了斯普林菲爾德M1903步槍和柯爾特M1911 .45ACP手槍(兩者都供應不足)這類優秀的裝備之外,美軍主要裝備的作戰武器總的來講無法令人滿意。

美軍急需一種能在行進間進行突擊作戰的自動武器。美軍的法國盟軍企圖用1915型“CRSG”輕機槍(Fusil MitrailleurModele 1915’GRSG’)來填補這一空白。此槍通常被稱作“chauchat”,發射8mm勒貝爾槍彈。美國從法國購買了大約16000支chauehat槍,但不久就發現:此槍工作極不可靠,火力不足,很不受歡迎。約翰·摩西·勃朗寧一直在悄悄地設計一種可靠性好,射擊效果好的自動步槍。勃朗寧首先與柯爾特專利武器製造公司簽署了一份協定,該公司有權使用發明家的專利。1917年5月1日,對於采用輕機槍還是自動步槍,由戰爭部長召集組成了一個軍械小組進行了試驗並作出了決定。勃朗寧的設計很快被采納。這就是著名的“勃朗寧自動步槍”(Browning Automatic Rifle),不久便以其首寫字母“B A R”取而代之。BAR發射標準的M1906(.30-06)槍彈,可實施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射速大約為550發/分。  

由於位於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柯爾特兵工廠已經處於滿負荷運轉,因此公司希望在康涅狄格州的默裏迪恩另僻廠址來製造BAR。由於要求最大數量的BAR步槍在最短的時間內生產出來,而且新工廠的工人必須經過全新培訓,軍械部沒有同意。合理的解決辦法就是另僻途徑,為此,政府通過與柯爾特公司及勃朗寧達成協議,即獲得了戰爭“進行期間”此槍生產的專利權。  



1917年9月,馬林·羅克韋爾公司和溫徹斯特連發武器公司簽定了生產BAR的合同。柯爾特哈特福德工廠在其生產任務相當緊張的情況下也接受了生產BAR的合同。這三家生產廠原本都已有沉重地武器生產任務,但由於新式自動步槍的重要性及其優先的生產權,工廠不得不新上設備加速其生產。這裏既沒有此槍的設計圖更沒有詳細的技術指標,而現有的唯一的工作模型就是手工製作的樣槍。而溫徹斯特工程部隻被允許從柯爾特公司借用樣槍使用僅僅一個周末,工作簡直是分秒必爭,他們根據樣槍繪製了必要的產品圖及藍圖,並於星期一早晨將樣槍歸還給柯爾特公司。然後溫徹斯特公司又輔助馬林·羅克韋爾公司建立了生產線。  溫徹斯特公司於1917年12月開始交付產品,馬林·羅克韋爾公司開始於1918年1月,而柯爾特公司於同年2月提交產品。盡管BAR實際上是1917年列裝的,但卻將其命名為“M1918”,這也許是為了防止與勃朗寧1917型水冷式重機槍相混淆的緣故。

海外軍隊則於1918年夏末開始配發BAR。有趣的是:此槍最先是由發明家的兒子——瓦爾·勃朗寧中尉在法國進行演示的。經過對此槍的應用技巧的掌握及相應的訓練之後,BAR開始發往前線部隊,並在實際戰場上應用。 1918年9月12日,第79步兵師使用BAR是美國軍隊在戰場上使用BAR的最早記載,這以後很快證實作為一種戰鬥武器BAR是很成功的。正如1919年助理戰爭部長所指出的:“BAR受到了我們的軍官及使用過它的人的高度評價。盡管這些槍的使用環境很惡劣,在前線,曾一度在雨中使用,射手們幾乎沒有時間去擦拭它,但一直工作很好。”  



1918年11月停戰之時,已有大約52238支勃朗寧自動步槍交付使用。此槍的生產一直持續到1919年末才停止,到那時為止共生產了102125支M1918式BAR。  

M1918式勃朗寧自動步槍-工作原理

BAR采用導氣式工作原理,重約16磅,看起來似乎有些重,但實際上與那個時代的自動步槍相比它還是輕量級的。BAR槍管長24英寸,其上聯接有一圓柱形消焰器。槍管上端印有製造廠的首寫字母及生產的年、月。型號標誌,製造廠及槍號則印刻在機匣頂部。所有金屬部件均經過藍化處理,槍托和刻有格子花紋的下護木由胡桃木製成。BAR堅固耐用,它的機匣是由一整塊鋼機加工而成。非往複式裝彈(待擊)拉柄位於機匣左側。表尺與槍托底板與在美國M1917式“恩菲爾德”步槍上使用的是同一型號。與其變型槍不同的是,原始BAR沒有安裝兩腳架。BAR上配有可拆卸的、容量20發子彈的彈匣。據報道曾試用過大容量彈匣,但沒有人見到過。  

BAR也配備了一個特殊的子彈帶,其右側有一金屬“杯”,可將槍托底部插入其中,以便使其能夠在BAR設想的“行進間射擊”的作戰模式下使用。子彈帶有四個口袋,每個口袋中可裝入兩個彈匣,還有一個彈藥盒是為容納兩個M1911.45手槍彈匣而準備的。子彈帶上的索環可加掛手槍套,水壺,急救包等物品。一種“助理射手”帶也已生產,其上有四個容納彈匣的口袋及幾個為步槍壓彈夾準備的口袋。BAR配備有與M1907步槍相似的皮質槍背帶,但稍長一些,且有三個金屬槍背帶調整扣。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BAR仍然保留在美國的貨單中,並且在二十世紀二十至三十年代,包括中國、海地、尼加拉瓜等國在內的全球範圍內各種小規模的軍事行動中使用的BAR的數量是相當驚人的。柯爾特公司生產了一種民用型勃朗寧自動步槍,並將其命名為“班長”,但由於標準軍用BAR易於得到,限製了其銷售量。由於一些BAR從國民警衛隊軍械庫及其它地方失竊,因此在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的騷亂期間為犯罪分子所利用。BAR在這個時期的兩次最臭名昭著的毀滅性犯罪案中起了重要作用,犯罪分子克萊德·巴羅、邦尼·帕克及另一人最終落人執法人員手中。  

1922年,軍隊對一種更小更輕的試驗型BAR進行了測試,它是為高度機動的地麵部隊使用而設計的,但沒有投入生產。1937年,第一支主要的變型槍被命名為“M1918A1”。它與M1918基本相同,隻是多了一具可折合的兩腳架,通過一對錐型減震腿固定在槍的活塞筒上。此槍還安裝有折疊式槍托底板,以便全自動射擊時,使槍穩定在肩膀上。縮短了上護木的高度,使槍管更多地暴露在外以便達到更好的冷卻效果。由於M1918A1是在M1918基礎上改進而成,因此沒有進行單獨生產。  

截止到美國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戰前,BAR最終的也是最廣泛生產的型號是“M1918A2”。與“M1918A1”相似,M1918A2也安裝有可折合的兩腳架,隻是M1918A2是將其安裝在特殊的消焰器上,而非活塞筒上。經改進後的帶折疊式槍托底板的槍托後部及預備的單腳架也被采納,盡管單腳架看起來非常沒用。縮短了下護木的高度和長度,表尺換成了與M1919A4機槍上使用的型號相同的表尺。扳機護圈前填加了金屬導棱便於輔助更換彈匣。與M1918和M1918A1不同的是,M1918A2不能夠半自動射擊,隻能實施全自動射擊,射速分慢、快兩檔;分別約為300-450發/分和500-650發/分。改進和增補後實際上增加了BAR的重量,使其全重達到大約20磅,而M1918僅有16磅。起初,M1918A2是在M1918改進的基礎上加工而成,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初期,成千上萬支改進而成的M1918A2主要是由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生產。一些未經改進過的M1918根據Lend-Lease協議發往大不列顛(通常在這類槍上漆上紅杠)。因此,一些M1918槍從未被改成M1918A2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列裝部隊使用。  



美國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後,BAR的需求量急劇增加,不得不尋找新的生產地。政府部門與兩個商業公司簽定了定購合同,即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和新英格蘭輕武器公司來生產M1918A2。在戰爭期間,這兩家公司共為政府輸送了總量為208380支這種類型的BAR。這是對早期BAR的補充。  

這批BAR不久就投入了激烈作戰,並再一次證實了其有效性和可靠性。一份有關BAR性能的例證在一份1943年海軍陸戰隊的報告中可見一斑:“口徑為.30的M1918A2勃朗寧自動步槍。一種一直受到好評的武器。在任何情況下使用都很少發生意外和出現故障,即使在叢林地帶作戰它也能達到所期望的衝擊侵徹力。”盡管BAR的重量有些偏重,但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受到了廣泛的好評。BAR優越於.45口徑衝鋒槍之處就在於其使用的.30口徑彈丸的侵徹力。BAR的射速及可靠性受到了戰鬥部隊的高度好評價。  

對M1918A2最普遍的抱怨就是對其超過20磅的重量,為此有時拆除兩腳架以減輕重量。約翰·喬治中校在他所著的《怒射》一書中對此情況評述到:“我們到瓜達爾卡納爾後兩個星期,將所有的配件(兩腳架等)拆除,成為一支完全裸露的槍……又回到了老勃朗寧最初的方式。”  

BAR的作用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即已從部隊陣地戰的“行進間射擊”轉變成標準的班用自動武器。許多軍隊的指揮官們都在盡可能的為其軍隊爭取得到BAR。在戰爭中美軍作戰所用另外唯一的一支自動步槍就是M1941式約翰遜輕機槍。約翰遜槍在設計特點上有一些改進,比BAR的重量輕得多,但它在戰爭中應用不太多。  

BAR是戰爭中美軍的班用自動武器。盡管它在許多應用領域都充分地發揮了其性能特點,但也同樣存在著一些缺點。它的重量妨礙了其作為真正自動步槍的使用,而僅僅是扮演著輕機槍的角色。而且由於其設計問題,它不可能像勃朗寧M1917A1和M1919A4.30口徑彈帶供彈機槍那樣具有持續自動射擊功能。BAR的彈匣容彈量有限是一個不利之處,槍管不易拆卸及更換是另一個嚴重的缺陷,因為持續自動射擊很快就會燒蝕槍管。而BAR的槍管僅能在軍械庫中完成拆卸與更換。為使BAR適應彈帶供彈及可以更容易的更換槍管作了大量試驗,但卻需要對機匣作較大幅度的改進,因此不太現實。由於這些因素的影響,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末期為止,BAR實際上已有些過時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BAR在朝鮮戰爭中廣泛應用,在那裏它適度地發揮了其卓越的性能特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BAR又重新恢複了生產,那時數千支這種槍都是由皇家麥克比公司生產的,這些朝鮮戰爭時期著名的M1918A2槍與二戰後期生產的BAR非常相似,都在槍管上安裝有提把,因此改善了短距離的攜行狀況,但隨之更增加了重量。二十世紀五十年代M14自動步槍和“通用型”M60通用機槍裝備美軍,作為包括BAR在內的一些武器的替代品。但是,一些庫存的BAR在越南戰爭中使用,一些供應南越軍隊及其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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