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使用對象分可分為:軍用槍、特種槍、狩獵用槍和運動槍、教學槍、防暴槍等。
2、按作戰用途分可分為: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特種槍等。
3、按槍械結構和動作方式分可分為:半自動槍、全自動槍、轉膛槍、氣動槍等。
4、按口徑大小:大、中、小、微型,按重量:重型、輕型、 微型。 (在名稱叫法上又可同時反應以上分類方法的幾個特點,如重型機槍、微 型衝鋒槍、小口徑運動步槍等。 )
5、按槍管內膛結構分類:可分為滑膛槍和膛線槍。
[1、按使用對象分類]
A 、軍用槍支。
這類槍支是為滿足戰爭的需要而設計的,裝備於部隊、警衛、民兵等。其特點:威力大、射程遠、命中率高、結構精密、性能良好。軍用槍支,包括步槍、衝鋒槍、機槍、手槍、轉輪手槍等。
B 、特種槍支。
是供特工人員執行特殊任務使用的槍支。此種槍支的特點是,隻裝一至三發子彈,偽裝成他物形狀,如鋼筆式、手杖式、手套式、香水瓶式、傘式、匕首兩用槍等。此類槍支射程近、射擊精度較差,有的采用毒子彈,還使用消音器。
C 、狩獵用槍支。
這種槍是狩獵用槍,有霰彈(平滑槍管)和帶來複線的兩種。為了擴大發射麵,提高獵取率,多采用霰彈發射。土造的霰彈,多用砂子、鐵屑,小石子等作霰彈丸。
D、運動用槍支。
是供體育運動中射擊訓練、比賽用的槍支。此槍特點是槍管長,射擊密集度高,完善的瞄準及調整裝置,射擊時平穩性好。一般我國常見的是 5.6 毫米口徑的步、槍,也有的運動槍支是火藥的發令槍或氣槍。它一般不具有殺有生力量的作用。
E、教學用槍支。
是供教學演示用的槍支,槍支的外形與一般軍用槍支相同,在槍支的結構上具有解剖性能,能直觀、形象地看到槍支的構造、發射、退殼等順序,便於講解示教。
F、防暴用槍支。
是供警察防暴時所使用的非致命性槍支。目前主要有防暴槍(能發射催淚彈、橡皮彈等)、麻醉槍、電暈槍等。其特點是使用時不直接致人死亡,以達到製止犯罪驅散暴亂群體的作用。
[2、按作戰用途分類]
A、手槍
一種單手發射的短槍,是近戰自衛使用的小型武器,在50米內具有良好的殺傷效能,手槍是16世紀以後開始研製的,開始主要是轉輪手槍,就是通過轉動彈盤和槍管將槍彈發射出去,所以一支槍有多個槍管。20世紀、特別是二戰後以來,研製了自動手槍,開始采用彈匣供彈,容彈量多達12-20發,可以自動裝填,戰鬥射速(戰鬥時每分鍾射出子彈數量)每分鍾24-40發,戰鬥用大威力手槍和衝鋒手槍的戰鬥射速可達110發,射程在100米以上。
B、步槍
一種單兵便攜的長管槍械,有效射程式400米,有的可發射槍榴彈。步槍是最早的一種槍械,13世紀出現射擊火器之後就開始研製步槍,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基本趨於完善.早期的步槍是單發裝填,以後出後了自動退殼和送彈的單發半自動步槍,戰鬥射速每分鍾15-20發。二戰後以來,步槍的發展主要是集中在自動步槍方麵,能夠自動裝填子彈和退殼,單發時的戰鬥射速為每分鍾40發,連發時為90-100發。目前廣泛使用的是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這種槍的特點是初速大,彈道低伸,後座力小,連發精度好,體積小、重量輕,便於攜帶。作戰中使用的步槍還有一種狙擊步槍,它帶有光學瞄具和夜視瞄準具,可以對單個點狀目標在600-800米的遠距離上進行精確射擊。
C、衝鋒槍
具有較高的射速,長點射時每分鍾可以達到100-120發。它火力猛烈,適於近戰和衝鋒作戰使用,在200米內肯良好的作戰功能。但是,由於現代自動步槍已經具有和衝鋒槍相似的效能,所以衝鋒槍和步槍將很難區分。
D、機槍
是一種帶有腳架、槍架或槍座,能進行連發射擊的自動槍械,主要用於殺傷有生目標,也可對輕型薄裝甲目標進行射擊,或壓製敵火力點。輕機槍是一種裝有兩個腳架,重量較輕,有單兵攜帶進行作戰的班用自動武器。戰鬥射速一般每分鍾80-150發,有效射程500-800米。重機槍裝有穩固的槍架,可以分解後進行搬運,是步兵分隊的支援武器,主要用於殺傷敵有生目標,壓製火力點,或摧毀空中及地麵裝甲目標等。它射擊精度較高,戰鬥射速每分鍾可達200-300發,有效射程800-1000米,射高500米。口徑在12-20毫米的機槍稱為大口徑機槍,主要用於毀傷低空目標,也可摧毀地麵裝甲目標或壓製火力點,多為雙聯或四聯裝。對空射擊時的有效射程2000米,對地麵目標射擊的有效射程1000-1500米,戰鬥射速單管每分鍾為80-150發。
E、特種槍支
供特工人員執行特殊任務使用的槍支。此種槍支的特點是,隻裝一至三發子彈,偽裝成他物形狀,如鋼筆式、手杖式、手套式、香水瓶式、傘式、匕首兩用槍等。此類槍支射程近、射擊精度較差,有的采用毒子彈,還使用消音器。
[3、按槍械結構和動作方式分類]
A 、非自動槍支
指各射擊循環動作均需由射手操作完成的槍支。最初出現的槍支均為非自動槍支,每擊發一次都要借助於手推拉槍機,逐發裝填、退殼。如 14 世紀的皮夏利火銃, 16 世紀廣泛使用的火繩槍, 17 世紀燧石撞擊式槍支等;以及現代 53 式步槍、小口徑步槍、單發的老式手槍、軍用單發步槍、運動步槍、獵槍等。
B 、自動槍支
自動槍支是以火藥氣體為能源,自動完成全部或部分射擊循環動作的槍支。按自動化程度不同又分為全自動槍支和半自動槍支兩類。
全自動槍支是在一次發射後,能自動完成下一發槍彈的重新裝填與擊發動作的武器。所以射手在完成第一發槍彈的裝填,使槍支成待發狀態後,手扣扳機即可發射,如仍扣住扳機,槍支可連續射擊直到將彈匣中的槍彈全部射完為止。屬於這類槍支的有機槍、衝鋒槍、全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手槍。如國產 56 式 7.62 毫米衝鋒槍、 82 式 9 毫米輕型衝鋒槍。 80 式 7.62 毫米全自動手槍等。全自動槍支上多數裝有單連發變換機鈕(槍支上有文字標示:如 0 、 l 、 2 , 0 為保險, 1 為單發, 2 為連發;國外槍支上用字母“ N ”表示單發,“ S ”或“ R ”表示連發),將全自動槍支的機鈕拔到單發部位時,就相當於半自動槍支的功能。
半自動槍支擊發後可自動排殼和重新裝彈,但不能自動擊發;扣動扳機一次,擊發一次,扣住扳機不放則不能連續射擊。如國產 54 式手槍、 52 公安式手槍、 59 式手槍、 64 式手槍、 77 式手槍、 79 式狙擊步槍等。目前各國裝備的手槍大多數是半自動。主要由於全自動手槍雖然火力高,但槍口上跳重,導致連發精確度差,命中率低,故沒有被廣泛采用。
C 、轉輪槍支
是利用武器各部件間的機械傳動,由外力帶動槍支有關機構工作來實現射擊過程部分自動化的槍支。
這種槍支在其中間部位有個“鼓輪”,內有若幹個孔裝填槍彈,以代替自動槍支的彈匣,內裝 4 、 5 、 6 、 7 發子彈不等。扣動扳機時,擊鐵連動後仰,帶動鼓輪向左或向右轉動,將鼓輪內的子彈依次對準槍管後端的軸心,以備射擊。因此又稱為自動待發式武器。但轉輪槍隻能單發射擊且排殼和裝彈時必須把鼓輪移出,所以它不同於自動與非自動槍支。
[4、按口徑、重量分類]
A、大口徑槍支
口徑在 11 毫米至 14.5 毫米之間的槍支。槍管的口徑超過了 12 毫米( 0.5 英寸)時,通常就是高射機槍了。
B、中口徑槍支
口徑在 7 毫米至 11 毫米之間的槍支。
C、小口徑槍支
口徑在 5 毫米至 6.5 毫米之間的槍支。
D、微口徑槍支
口徑在 5 毫米以下的槍支。
[5、按槍管內膛結構分類]
A 、滑膛槍
槍管內壁光滑,無凸凹來複線(即膛線)。如各種老式槍支、土造槍支、信號槍、獵槍等,此類槍支內壁無膛線,發出去的子彈就不會旋轉,在飛行時不易保持方向,而且會在空中翻跟頭。此類槍支射程近,射擊精確度差,命中率低。
B 、膛線槍
槍管內壁刻有螺旋形凹凸溝槽的槍。這種螺旋形凹凸溝槽稱為膛線。膛線使彈頭緊貼槍管內壁旋轉前進,致使彈頭飛行穩定並減少空氣阻力,增加射程,提高射擊精度;並且使彈頭外殼與槍管內壁的摩擦力減少,降低因摩擦所造成的槍管升溫和磨損而延長槍支的壽命。
膛線槍管內壁凸起的膛線稱為陽膛線,凹入的膛線稱為陰膛線。
膛線槍管是現代軍用槍支主要結構特點。